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矫正社会工作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矫正社会工作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学制:基本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3至6年。学位:法学学士学位。所属学科:法学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社会工作方法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国际、国内社会政策及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了解各级ZF在各类社会事务方面的运作机制,能在司法矫正机构及其它ZF和非ZF组织从事司法矫正工作服务及政策制定与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方向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临床社会工作、司法矫正服务管理、社会机构运营以及社会福利行政等方面的主要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社会工作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社会工作核心价值观及主要伦理准则;2.掌握社会政策分析、社会问题调查及社会服务开发等方面的方法和技术;3.具有开发社会服务项目、实施社会服务、运营社会服务机构的基本能力;4.熟悉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主要方针、政策和法规;5.了解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前沿理论和应用前景;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7.掌握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研究、社会政策倡导等基本能力;8.能灵活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多种专业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性服务。9.具有在司法矫正领域开展社会工作的基本能力。核心课程: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政策概论、社区矫正。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社会工作实践活动、社会调查研究、认识实习、综合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体育经济与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体育经济与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所属学科:管理学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基础,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能从事体育市场分析与开发,具备体育产业市场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社会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学校社区、体育俱乐部等团体,从事体育产业的开发、规划、设计、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培养要求:学生主要学习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体育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掌握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相关理论基础,了解体育科学发展规律和体育市场运作法则以及国内外体育产业发展的需要;能够胜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经营管理工作;熟练运用体育管理理论和实用原则,并具备大中型体育活动计划、组织、营销以及指导开展和评估等方面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分析和解决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主干学科: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核心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经济法概论、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概论、财务管理、统计学、市场营销、公共关系学、体育概论、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产业论、体育经营学、体育赛事管理、体育场馆管理、体育俱乐部管理、体育经纪实务、体育社会学、体育传媒学、体育保险学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课程(含基本管理、统计软件应用,体育赛事实务模拟等)、社会实践(含体育市场调查与推广、体育传媒实习等)、科研和论文写作(含毕业论文、学年论文、科研实践等)。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会计(中爱联合办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会计(中爱联合办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修业年限:三年所属学科:管理学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外语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后主要在中外企业、事业单位、政府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会计、审计等工作的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较全面的本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新知识和新方法,并掌握国内外会计、审计领域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特别是有较强的会计手工及电算化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等。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2.具有会计、审计、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会计核算及管理的基本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及相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3.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数学、外语、计算机知识及较强的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以及向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基本能力。4.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主干学科:会计学、工商管理核心课程:初级会计学、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电算化会计、管理学、市场营销、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税法、统计学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认识实习、专业调查、专业模拟实践、毕业实习等。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代码10484。  第六条办学地点:新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原财经学院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原政法学院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2010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招生计划共计7301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5150人(含河南省4605人、省外350人、高水平运动员45人、预科升入150人),预科计划140人,专升本计划695人,专科计划1316人(含中外合作办学专科490人,软件学院专科640人,普通专科186人)。普通本科计划和专科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艺术类本科、预科、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  第十六条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在生源不足的专业中对同意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河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上线、英语成绩55分以上(含55分)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两科成绩折合后相加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专业中,按文科类专业3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700元/生?年收取学费;艺术类专业按5700元/生?年收取学费;预科生收费:预科一年,每生学费20000元,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按照所学专业当年的普通本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中外合作办学按专科13600元/生?年收取学费;软件学院按本科专业12000元/生?年、专科专业10000元/生?年收取学费。  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200元不等。  第二十五条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缓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颁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专科学历证书。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我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代码10484。  第六条办学地点:新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2012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共8702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6300人,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计划200人,专科计划1470人,专升本计划732人。普通本科计划中含我校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的法学(检察方向)本科计划150人。普通本科计划和专科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艺术类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江苏省、江西省和山西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条今年将18个专业分为如下8个专业类别进行招生: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含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市场营销专业】  经济学类(含财政学、税务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  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含广播电视新闻学(财经新闻方向)、广告学专业】  电气信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含金融数学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地理科学类【含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含商务地理信息系统方向)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六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  第十七条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在生源不足的专业中对同意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的确定,河南省生源使用河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江苏省、江西省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规则: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6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200元不等。具体收费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取。  第二十六条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颁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80号邮政编码:450002  学校网址:http://www.huel.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huel.edu.cn  电子邮箱:hncdzsb@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1-55551404  55551424(艺术类专业)  55551464(中外合作办学专科)  55551494(软件学院专科)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