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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体育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武汉体育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管理学  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专业名称: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管理、数量分析方法、信息资源管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系统和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方法的基本训练,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掌握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方法、设计方法和实现技术;  3.具有信息组织、分析研究、传播与开发利用的基本能力;  4.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5.了解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经济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生产与运作管理、组织战略与行为学、管理学原理、应用数理统计、运筹学、计算机系统与系统软件、数据结构与数据库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程序设计实习、管理软件实习、毕业设计等。一般安排18周,其中毕业设计不少于12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 武汉体育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武汉体育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性质和校址  第一条:武汉体育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原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高等院校,2001年9月改制为中央与湖北省政府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高等院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主要培养各类体育及体育相关专业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条:武汉体育学院代码:10522;学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  第二章  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第三条:我校2012年本科招生专业共20个,具体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与健康、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方向、模特表演、武术表演)专业、舞蹈学、新闻学(体育新闻学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经济学(体育经济学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营管理方向)、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学方向)、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英语(体育外事英语方向)专业、休闲体育、体育装备工程、广告学(体育广告经营与策划)、广播电视编导、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012年招生计划2580名。  第四条:我校收费严格按照2012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各专业学费拟定如下:  表演专业:10350元/学年;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舞蹈学:9000元/学年;  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新闻学、运动康复与健康专业:5200元/学年;  社会体育、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英语、休闲体育、体育装备工程专业:4000元/学年。  住宿费:1200元/年。  第三章  录取规定  第五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我校招收的20个专业的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各条款。我校对各专业招生健康状况另作如下要求:转氨酶异常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文理科比例按下达各省招生计划数执行。  第八条:凡报考我校单独提前招生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达到学校确定的文化体育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分专项以文化和体育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等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投档的考生中,按各省相关规定择优录取。湖北省体育类专业考生按我校自主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广告学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线后,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的,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当地招生计划数的30%以内;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地招生计划数的70%。体育舞蹈方向原则上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湖北省艺术类专业按我校自主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新闻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英语、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装备工程等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文科以语文、英语为主,理科以数学为主)的考生。在专业安排上,以考生填报专业顺序、成绩总分、相关科目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按各省招办公布政策规定,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队,按第九、第十、第十一条规定录取。  第十三条:对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各项规定和我校对各专业招生健康状况要求的投档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按国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校学位证书。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措施  第十六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奖学金、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各种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十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我校已设立扶贫助困基金,为家庭贫困且努力学习表现良好的学生提供资助;我校设有专款用于勤工助学,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我校已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保证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电话:(027)87190168   学校网址:http://www.wipe.edu.cn

  • 武汉体育学院2015年本科录取章程

    武汉体育学院2015年本科录取章程第一章  学校性质、校址和组织机构第一条武汉体育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是新中国首批设置的体育高等学府,现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主要培养各类体育及体育相关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第二条学校代码:10522,学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第三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二章  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第四条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专业共24个,具体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表演(武术表演、模特表演、健身健美方向)、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新闻学(体育新闻学方向)、经济学(体育经济学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营管理方向)、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学方向)、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英语(体育外事英语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特殊教育、康复治疗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此外经教育部批准,运动康复专业面向全国招收中外合作办学学生。2015年总招生计划2750名,含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计划150名。第五条我校收费严格按照2015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第三章  录取规定第六条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第七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第八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填报的专业(类)志愿,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九条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清原则,湖北省统测成绩优秀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由学校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优先录取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30%,其它70%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湖北省招办体育专业投档原则(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外省考生按照省投档原则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第十条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舞蹈表演、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后,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的,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当地招生计划数的30%以内;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地招生计划数的70%。体育舞蹈方向原则上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专业按照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第十一条新闻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英语、运动康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特殊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信息与计算科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文科以语文、英语为主,理科以数学为主)的考生。在专业安排上,以考生填报专业顺序、成绩总分、相关科目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本科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三条按各省招办公布政策规定,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队,按第九、第十、第十一条规定录取。第十四条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第十五条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第十六条因肢体残疾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第十七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第十八条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第十九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校学位证书。第四章奖学金、贫困生资助措施及其他第二十一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奖学金、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各种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我校已设立扶贫助困基金,为家庭贫困且努力学习表现良好的学生提供资助;并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我校已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保证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学校未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邮编:430079招办网址:http://zs.wipe.edu.cn联系方式:(027)87190168或87190222

  •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投稿

    各位xdjm,有没有投稿在《武汉体育学院学报》,7月17日投的稿子,外审到现在还没有打回来,今天都8月28了,网投的状态还是没有改变,不知道如何是好?阶段名称处理人提交时间估计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意见审改稿/修改稿收稿编辑部2010-07-232010-07-23初审编辑部2010-07-232010-07-302010-07-23外审外审专家2010-07-232010-08-11

  • 武汉体育学院2009专业录取分数线_河南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提前录取

    武汉体育学院2009专业录取分数线_河南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提前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公共事业管理2009555571--文科提前新闻学2009551555--文科提前经济学2009549554--文科提前英语2009546553--文科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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