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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军医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第二军医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第二军医大学2014年面向军队和地方招收医学、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管理学和军事学等八个学科门类的硕士研究生,并接收地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我校2014年推免生招生简章)。第二军医大学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开头)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包括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六个专业学位类别。 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第二军医大学。 一、培养目标 为军队和地方培养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对象: 军队计划:由总政治部下达,预计228名,其中地方入伍硕士研究生33名左右(含女生8名左右),其中推免生15名;国防生11名。军队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总部下达的通知为准,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生、国防生和优秀地方高校应届本科生入伍等四类考生,其中军队计划中的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仅限军队在职干部报考。 地方计划:由总参谋部和教育部联合下达,预计200名,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招收对象为地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地方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确切招生指标情况以总参谋部和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报考地方入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报考地方计划硕士生招生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者,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我校不接受护理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基础医学、生命科学类等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 7.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大学本科结业人员,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要求: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八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现场报名后须将大专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寄送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寄发准考证。 8.其他需要注意的报考事项和条件 1)报考地方入伍硕士生者。除须符合以上七点报考条件外,仅限于报考医学(不包括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理学和工学(仅限报生物医学工程)三个学科门类的应届本科生,且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二批本科以上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专接本以及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人员),入学时须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岁(截至到2014年9月1日),其中学制超过4年的年龄顺延,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报考理学和工学门类地方入伍硕士生者必须为211工程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军队在职干部、国防生和军校应届本科生报考。除满足以上七点报考条件外,国防生和军校应届本科生报考,入学前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根据总部要求,军队在职干部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0岁,须在部队相关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年,报考临床各专业者,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只能录取为学术学位研究生。 3)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我校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军队院校委培本科毕业生报考。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以上七点报考条件的要求外,须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为2013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下旬每天9:00—22:00,具体预报名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信息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10日至11月14日(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上海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同济大学,沪外地区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未进行现场确认者,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资格无效。(拟录取我校的推免生者,免初试科目考试,由考生推荐学校负责发放报考效验码,在推荐学校所在的省市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网报、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 在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就近选择报名考试点,我校不是报名考试点。网上报名需填报的各项内容,请考生认真如实准确填报(联系电话请将座机和手机均留下,联系地址、邮编请务必如实详细填写,不要轻易改变,以便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考生牢记报名号,并凭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办理交费和照相等手续。 五、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生根据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员证(应届生)或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以便查认。 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且必须在2013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原件)寄至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否则按无效考生处理。 国防生报考需提供驻校选培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第二军医大学的在职干部及应届本科生报考者,须经第二军医大学校政治部干部处批准;否则按无效考生处理。 其他考生资格审查放在复试进行。 六、入学考试 (一)2013年12月下旬—2014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根据时间要求,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以避免影响考试。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科目:①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军事学类为政治理论、英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四门。②教育学类、医学类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综合,共计三门。 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5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所选择的报名考试点即为考试地点。考试的具体要求、考场安排以报名考试点通知为准。 4.复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语、听力等,可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复试内容请查询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照《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 七、几点说明 1.地方应届考生一经录取为军队计划学员(即入学同时入伍),入学后经复查复审合格后,办理参军入伍手续,享受军队干部待遇,考生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后全军统一分配。 2.地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不入伍,在学期间享受学校地方研究生助学津贴(7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和各培养单位的奖助学待遇。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择业,学校根据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3.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为国家统考科目。 4.非统考综合科目考试内容: 308护理综合:参照国家教育部护理综合考试大纲,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349药学综合:药物化学(占总分的20%)、药剂学(占总分的25%)、药物分析学(占总分的20%)、药理学(占总分的25%)、药事法规(占总分的10%)。 352口腔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各占总分的25%。 353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各占总分的20%。 611药学综合(科学学位):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614卫生事业管理综合:卫生管理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各占总分的20%。 617生物综合(二):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微生物学,各占总分的20%。 631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各占总分的50%。 703生物综合(一):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各占总分的1/3,即每部分50分。 709 卫勤管理综合:军队卫生勤务学、军队卫生事业管理学,各占总分的50%。 5.根据教育部要求,考试参考书目以现行统编教材为标准,我校不再另行指定参考教材和其它参考资料。 6.我校不接受在读研究生报考。 7.联合培养单位(单位代码为201-219)仅限招收军队在职干部考生,请军校应届生、国防生和非军人考生不要报考。 8.招生专业方向和导师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查询。学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总部下达的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教育部和总部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9.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所需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具体格式见附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区下载)。军队在职干部考生报考,未经由师(旅、团)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报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审查备案等程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0.我校正进一步研究和论证地方计划研究生收费标准和奖助学体系建设,敬请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八、其他 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通信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教学综合楼404办公室 单位名称: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     编:200433         联系电话:021-81870842、81870844

  • 第二军医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_第二军医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报名

    第二军医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_第二军医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报名 1、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招生专业方向和导师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区查看招生专业目录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查询。网报时请将报考导师信息(即导师姓名)填写在备用信息1栏,以方便明年复试录取。 2、在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就近选择报名考试点,我校不是报名考试点。网上报名需填报的各项内容,请考生认真如实填报(联系电话请将座机和手机均留下,联系地址、邮编请务必如实详细填写,不要轻易改变,以便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且务必在2013年11月30日前将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原件)寄至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否则按无效考生处理,不发准考证;第二军医大学的在职干部及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须经第二军医大学政治部干部处批准。 4、我校南京军区总医院、海军总医院、济南总医院等联合培养单位(单位代码201-217)的招生对象为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生、国防生和非现役军人考生请勿报考。 5、网报中,请考生真实填写考生身份选项,是否为现役军人选项共分四类,即非现役军人、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生、国防生。

  • 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院系联系方式_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院系联系方式_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通讯地址: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邮编:200433 联系电话:021-81870842,81870844

  • 第二军医大学2015级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第二军医大学2015级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夏令营营员的拟录取 根据营员申请材料补交情况和我校推免生招生简章,凡参加我校2014年7月组织的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复试考核的营员、符合申请条件的,9月28日-9月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的营员,我校实时给其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不需要再参加本次复试考核,请考生及时按时间要求回复确认。 二、本次推免生复试考核时间安排 1、参加对象:申请材料通过我校推免生报考资格审核,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后,回复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者。截至时间10月6日。 2、复试报到时间:2014年10月8日14:30-17:00。报到地点:上海市翔殷路800号学校机关楼404办公室。 3、英语听力和应用能力测试、心理测试时间:2014年10月8日19:00-20:30。地点:上海市翔殷路800号第二军医大学第一教学馆第四教室。18:30入场。 4、专家组复试考核和导师面试:2014年10月9日全天,地点:报考院系的训练办或教务科。 5、体检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9:00,地点: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门诊部四楼体检中心。须空腹。 6、待录取通知回复确认:通过复试考核,并与导师签订预录取意向者,根据院系拟录取意见,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根据待录取通知要求及时回复确认。 申请者参加复试考核时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 视本次复试考核情况和我校各院系推免生拟招生指标完成情况,如再组织复试另行通知。 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 第二军医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_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第二军医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_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一、学费 地方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 硕士生学费1万元/年,博士生学费1.3万元/年,研究生在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也根据情况申请缓缴学费半年到一年,但需一次性缴纳。被录取为自筹经费推免生者免交学费。 为缓解地方研究生经济压力,激励在校研究生的学习热情,我校已建立了校、院(系)和导师三级研究生奖学助学保障体系。现有奖学助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学校层面:学校设立了助学津贴专项基金,地方硕士生可获得700元/月助学津贴、博士生可获得1000元/月助学津贴。同时设立推免生资助专项基金,用于统一支付地方自筹经费推免生的学费。此外,学校层面还有奖学金、博创基金等形式多样的奖学项目。 2)院系层面:院(系)制定了奖助学办法,如长海医院一年级研究生最高助学额度达2万元,二三年级研究生按硕士300元/月、博士500元/月发放助学金;长征医院每年列支200万元资助研究生;肝胆医院、基础部、药学院、海医系、卫勤系和护理系等单位也都设立了专项奖助经费。具体信息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招生政策栏目。 3)导师层面:导师对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给予数额不等学费或生活补助。 二、奖助学金 单位 资助方式 资助对象 覆盖面 资助标准 学校层面 助学金 所有地方研究生 100% 硕士700元/月 博士1000元/月 每年发10个月 推免生资助专项基金 自筹经费推免生 100% 30000元/名(即全额学费) 长海医院 院奖学金 一年级研究生 共奖励50名 一等奖20000元 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10000元 科室助学金 二、三年级研究生 100% 最低标准:硕士300元/月 博士500元/月 导师奖学金 地方研究生 100% 每年报销50%的学费 长征医院 助学金 一年级地方研究生 100% 一等奖15000元 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5000元 奖学金 二、三年级全体研究生 100% 一等奖10000元 二等奖5000元 普通奖学金3000元 肝胆医院 助学金 地方研究生 100% 硕士300元/月,博士400元/月,按季度发放 基础部 助学金 地方研究生 100% 最低标准:硕士300元/月,博士400元/月 药学系 助学金 地方研究生 100% 300元/月 海医系 助学金 地方研究生 100% 200元/月 奖学金 地方研究生 每年奖励10名,占50% 10000元/硕士 12000元/博士 护理系 奖学金 三助岗位 地方研究生 100% 根据发表论文情况不等奖励,三助岗位200/月 卫勤系 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   根据SCI论文分值奖励每分值1000元。 备注:导师对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给予数额不等学费或生活补助。 被录取为入伍生的待遇是:公费教育,免交学费、住宿费;享受军队文职干部薪资待遇,约为3500元/月;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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