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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工业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工业分析与检验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沈阳工业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工业分析与检验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掌握石油化工及相关工业分析、检测方法,选择、改进、制定分析方法,解决实际工业分析问题的一线生产岗位的技术操作、运行方面的高等工程应用型技术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地学习各种分析仪器、分析原理、实验技术和方法、仪器操作技能,培养学生的识谱能力和实验结果综合分析能力,学习到一定的技术管理知识和阅读该专业外文书刊的能力。毕业生可在石油化工及其它工业从事工业分析工作和生产技术开发工作。主要课程:无机与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色谱分析、光学分析、电化学分析、工业分析。

  • 沈阳工业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煤化工生产技术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沈阳工业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煤化工生产技术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从事煤化工产品生产操作、技术开发、设备安装及调试、产品质量检测、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高等工程技术应用性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煤化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熟悉煤化工产品生产工艺操作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具备现场操作能力和初步的生产组织能力,掌握现代煤化工生产的新方向、新工艺和新技术。学生毕业后就业范围广、适应能力强,可服务于煤炭化工及相关行业的大、中、小型企业。从事煤化工、精细化工、能源化工等领域的生产操作、分析检验、技术改造、生产管理等工程技术方面工作。主要课程:无机与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煤化学、反应过程与设备、煤化工工艺学等。

  • 沈阳工业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沈阳工业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该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焊接技术及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具备解决焊接技术及工程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自然科学基础、技术基础和本专业领域及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现代工程师的基本训练,掌握焊接方法、焊接冶金、金属焊接性、焊接结构、焊接生产及管理、焊接质量控制、焊接工程技术、焊接质量检测与评价方面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了解其专业前沿及最新发展动态,使学生具备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产品研究、设计、开发和组织管理的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创新能力。该专业毕业生可在材料焊接技术及工程领域从事设计、制造、技术开发、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

  • 沈阳工业大学_沈阳工业大学就业前景_沈阳工业大学就业方向

    沈阳工业大学_沈阳工业大学就业前景_沈阳工业大学就业方向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我校积极组织学生自主择业,通过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就业。由于我校专业实用、毕业生基础扎实、应用面较广、适应性强,而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我校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为毕业生服务,近几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就业率,并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沈阳工业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沈阳工业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校自然情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沈阳工业大学。  第二条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2、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3、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4、各专业的办学地点:  ①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以及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办学)所有专业的办学地点在我校兴顺校区;  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以及高职专科所有专业的办学地点在我校辽阳校区;  ③除本条第①②条所列专业以外专业的办学地点:  A下列专业的办学地点在我校中央校区:法学、广告学、艺术设计、英语、日语、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  B除本条第①、②条以及第③条A项所列专业外的其他专业第一年办学地点在我校兴顺校区,第二、三、四年(建筑学专业第二、三、四、五年)办学地点在我校中央校区。  ④以下专业(与沈阳校区专业名称相同)在辽阳校区办学,具体的办学地点请详细参阅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请考生在填报志愿中注意区分办学地点:  会计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应用化学、工程管理。  第三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学习年限为3-7年;高职专科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第六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8.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8.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193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54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3767万元,图书171万册。  第二章计划特别说明  第八条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日语专业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经济学、艺术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不包括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方向)、生物医学工程、电子商务、风能与动力工程,这些专业学习英语课程,请考生慎重报考。  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专业学习英语或日语课程,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三章专业设置说明  第十条专业设置情况,如下表: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年工学工学2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流体传动与控制方向)4年工学工学3080303工业设计4年工学工学4110103工业工程4年工学工学5080306W车辆工程4年工学工学6081207W物流工程4年工学工学7080202金属材料工程4年工学工学808030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年工学工学9080207W焊接技术与工程4年工学工学10080203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4年工学工学11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年工学工学12080312S体育装备工程4年工学工学13080602自动化4年工学工学14080607生物医学工程4年工学工学15080507风能与动力工程4年工学工学16080401测控技术与仪器4年工学工学17080603电子信息工程4年工学工学18080606电子科学与技术4年工学工学19080604通信工程4年工学工学20080627S智能科学与技术4年工学工学21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年工学工学22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方向)4年工学工学23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4年理学理学24070202应用物理学4年理学理学25070302应用化学4年理学工学26081001环境工程4年工学工学27080215S功能材料4年工学工学28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4年理学理学29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经济学经济学30020104金融学4年经济学经济学31020101经济学4年经济学经济学32110104工程管理4年管理学管理学33110201工商管理4年管理学管理学34110202市场营销4年管理学管理学35110203会计学4年管理学管理学36110209W电子商务4年管理学管理学37110210W物流管理4年管理学管理学38030101法学4年法学法学39050408艺术设计4年文学文学40050303广告学4年文学文学41050201英语4年文学文学42050207日语4年文学文学43080703土木工程4年工学工学44080701建筑学5年工学工学4508070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年工学工学46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4年工学工学47080611W软件工程4年工学工学4808020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4年工学工学4908030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4年工学工学50081203油气储运工程4年工学工学51530201应用化工技术3年52530206石油化工生产技术3年53530209化工设备维修技术3年54550103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3年55580103数控技术3年56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57530205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3年58530208工业分析与检验3年59580203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3年60540510煤化工生产技术3年  第四章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一条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退费等说明  第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如下(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1、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800元/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不包括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方向)、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工业设计、建筑学、英语、日语;  2、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200元/年:  经济学、金融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不包括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应用化学专业)、功能材料、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流体传动与控制方向)、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工业工程、体育装备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车辆工程、物流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3、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  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3800元/年: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  5、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  应用化工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6、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煤化工生产技术  7、其他:  ①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专业的收费标准为:前两年4800元/年,后两年14000元/年;  ②艺术设计专业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  第十三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十四条 学校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其中学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  ①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为五·四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五个等级;  ②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设立突出贡献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三个奖项。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  4、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①勤工助学: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②困难补助:困难补助金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学校还争取社会上的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第十五条 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开展“2+2”本科专业教育项目。  第十六条 招生管理办法:在本校一批、二批本科批次已录取新生中重新招生。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第七章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第十七条 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20%。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辽宁省一批B段本科录取办法:我校2011年辽宁省一批B段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辽宁省其他批次、辽宁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录取办法:在德、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辽宁省以外其他省份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在录取中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分数相同条件下,各专业以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我校在辽宁、黑龙江、河北、江西四省招收艺术类考生。  辽宁省: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加试,我校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必须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  黑龙江、河北、江西:考生须参加本省招考办举行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在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划定合格线基础上,必须参加由我校在当地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为:文化课成绩按30%换算、专业课成绩按70%换算后相加得出综合分,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英语不得低于50分。  综合分数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  第二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  1、特招项目:男子足球;  2、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招生办法:  ①统考招生办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或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对少数体育专项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30%),辽宁省招考办根据考生志愿向我校提供档案,由我校决定是否录取。  ②单考招生办法: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为三门:语文、数学、外语。我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4、报名与考试:  ①专项加试报名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招生就业处;  考试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南区体育场。  ②专项加试报名时间:2011年4月8-9日;  ③专项加试考试时间:2011年4月9日。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方式:  1、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6072  2、网址:http://www.sut.edu.cn  http://www.jynet.sut.edu.cn  3、E-mail:zhaoban@s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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