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艺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695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艺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吉林艺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规定要求,经吉林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雕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请慎重报考。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市、区)招生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成绩满分300分。 二、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不含美术教育)、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和数字媒体艺术(媒体应用策划)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占70%和专业课成绩占3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专业按影视编导要求进行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达到投档线的考生,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采编播)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占50%和专业课成绩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不含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不含制作与创作)、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配音艺术)和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5、绘画、中国画、雕塑和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统称为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美术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美术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不含媒体应用策划)、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统称为设计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设计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歌舞/戏曲音乐)和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导/服装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50%(含5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民族乐器/戏曲音乐)专业按民族乐器要求进行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达到投档线的考生,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和表演(京剧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9、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通过我院各专业校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且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0、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在第二批A段录取。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1、在我院录取期间,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线(如军检线或基准分=上年普本线/上年重点线*当年重点线),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文化课分数线。 12、各专业的外语成绩,根据当年高考的具体情况,要作适当要求。 13、录取时,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14、美术类、设计类、音乐表演(民族乐器/戏曲音乐)、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专业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生源。其他专业遵循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生源。 各分值计算公式:总分=文化课成绩*300/第二批普通本科线*权重+专业课成绩*权重 文化分=文化课成绩/第二批普通本科线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ar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联系电话:0431-85641085 联系人:刘玉锋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艺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695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专业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艺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吉林艺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规定要求,经吉林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舞蹈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雕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艺术设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开设英语零起点课程。 第十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成绩满分300分。 二、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且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占70%和专业课成绩占3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配音艺术)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占50%和专业课成绩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4、美术学(含美术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5%(含65%)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5、音乐学(含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5%(含65%)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书法学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7、绘画、中国画和雕塑专业统称为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美术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美术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统称为设计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设计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9、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歌舞/戏曲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50%(含50%)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10、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和表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11、艺术设计学专业不组织校考,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且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含60%)以上、英语成绩达到满分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2、如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我校执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标准。 13、在我校录取期间,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线(如军检线或基准分=上年普本线/上年重点线*当年重点线),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文化课分数线。 14、录取时,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15、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美术类、设计类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16、文化产业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排序,在第二批A段录取。考生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各分值计算公式:总分=文化课成绩Χ300/第二批普通本科线Χ权重+专业课成绩Χ权重 文化分=文化课成绩/第二批普通本科线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ar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联系电话:0431-85641085 联系人:刘玉锋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艺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广播电视新闻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文学 门类:新闻传播学类 专业名称:广播电视新闻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广播电视新闻学基本理论和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能在广播电视新闻宣传部门,从事编辑、采访、节日主持与管理等工作的新闻传播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以及与广播电视有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编导、播音、节日主持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广播电视节日策划、编辑、采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新闻采访写作、编导、摄录、制作、播音、主持节日的基本能力; 3.具有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现场及镜头前采访报道能力,社会调查和社会活动能力及广播电视节日策划、制作、评论和分析的能力; 4.了解广播电视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规; 5.了解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与科技常识,了解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现状与发展趋势,了解外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动态。 主干学科:新闻传播学 主要课程:广播电视概论、广播电视技术基础、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广播电视编辑与节目制作(或广播编辑与节日制作、电视编辑与节日制作)、电视专题与电视栏目、电视摄像、广播电视史、广播电视法规与广电职业道德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初级实习、毕业实习等,一般安排3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吉林艺术学院_吉林艺术学院就业前景_吉林艺术学院就业方向 2006年本专科毕业生总数达1482人,其中院本部本科毕业生1350人(不含动画学院);专科毕业生132人。截至2007年1月统计,我院本部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89.1%,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8.9%。
吉林艺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地区惟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她诞生于硝烟战乱之时,成长于民族复兴之际,在历史的行进中,深深植根于东北这片广袤大地之上,浸染着白山黑水的精魂,铸就了博大开放、生生不息的传统办学精神。1946年,学院的前身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初创之时,艺术的种子便已开始萌生。1958年,伴随着吉林省艺术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音乐系从她的母体中分离,从祖国四方汇聚一批艺术名家,组建成独立建制的吉林艺术专科学校。此后,学院先后合并了吉林省文化干部学校、吉林省艺术学校、吉林省歌舞剧院附设的音乐舞蹈学校、吉林市艺术学校、长春电影制片厂附属长春电影学院等五所各具特色的艺术院校,初步形成了艺术学科完备的综合性办学格局。1978年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逐步确立了东北地区艺术教育的优势地位。六十年沧桑砥砺,六十年薪火相传,其中虽经历全国院系、专业调整等重大变动,学院始终以陶冶化育、启迪未来为己任,与中国当代艺术教育事业相伴而发展。如今这所有着悠久历史传统和文化积淀的艺术学府浸润于丰厚的人文沃土,焕发着独有的精神风貌,发挥着“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和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屹然成为在国内艺术教育领域中卓有影响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身处得天独厚的城市中心繁华地带,表演、造型、现代艺术、城市艺术四个校区共占地1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市内最具代表性的一批人文景观及文化机构毗邻左右,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现代艺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等7个教学单位置身于现代都市之中,散发着盎然的生机与活力。近年来,学院依托城市,开放办学,已建成充满现代气息的数字化精品校园。目前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342.32万元,教学行政用房11.9万平方米,教室226间,各类工作室、实验室415个,馆藏图书49.2万册,电子图书3.6万册,中外文期刊710余种,光盘数据库4种,高速宽带信息网将四个校区连为一体,同时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文物库、印务中心、资讯中心、数字印刷研究室、现代美术馆、现代剧场、再造空间画廊、艺术咖啡等也相继落成,成为富有艺术气息的特色教育资源。 学院秉承传统,弘扬优势,努力打造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的综合学科专业平台。目前拥有15个本科专业,5个硕士点,涵盖了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艺术设计学、舞蹈学等5个二级学科门类,并拥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学科建设水平在省内居于领先地位,省级重点学科数和硕士点数均位居国内同类艺术院校前列。同时,学院还充分发掘综合学科优势,通过建设数字艺术、器乐表演、现代音乐、文化遗产四大相关学科专业群以及建立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和世界动画研究中心等跨学科科研实体来推动学科整体的改造和发展,已逐步形成了一批富有现代气息和地域文化特色的艺术教育品牌。 学院的讲台上不仅活跃着治学严谨、艺术造诣精深的老教授,更有众多富于创新精神、站在学科前沿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充满活力的青年教师。在528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46名、副教授139名。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0人、省管优秀专家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学科专家1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市特等劳动模范1人。 学院倡导“尊重艺术个性,完善社会人格”的艺术教育理念,通过承担各类设计项目、展演项目,组织星期音乐会、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等多种实践形式,形成了“以项目带动教学,以科研深化教学,以展演促进教学,以实践检验教学”的开放性教学体系,科研创作成果不断涌现。近三年,学院先后承担国家级课题3项,省级课题65项,并与文化部、中宣部等国家级、省级部门合作完成重要设计、宣传、演展项目60余项,有685件作品在省部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形成了教学、科研与创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学院还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教育、艺术交流与合作,已先后与加拿大、德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个国家的22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并邀请了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院长阿尔卡吉耶维奇、国际单簧管协会主席米切尔·佩尔文、美籍华人钢琴家唐可、美籍华人单簧管演奏家白铁、美国现代派钢琴家琳达?珍蒂、德国圆号演奏家汉斯?俾斯卡等一批国际大师担任学院的客座教授。目前,学院已与新加坡淡马锡设计学院、韩国汉阳大学等国外大学开展学生交流培养工作,并定期选派优秀教师和学生出国进修、参展,同时也邀请国外专家、学者来我院任教、交流。近五年,学院先后承办各类国际性和区域性学术会议、艺术赛事20余次,既开阔了学院的艺术教育视野,也推进了国际教育资源的共享。 目前,学院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5559名,折合学生数56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76人,本科生4337人,专科生488人,成人、夜大、函授生612人。几十年来,学院为社会培养了万余名各类艺术人才。在学院的校友中,既有艺术教育界的知名学者,又有艺术创作领域的画家、音乐家、舞蹈家,更有许多著名的主持人、影视演员、剧作家活跃在国际国内的艺术舞台上。他们以杰出的艺术成就为繁荣当代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