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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简章

        2012年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应于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邮编2731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  建校时间:2005年6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      第八条  办学理念及人才培养目标:坚持“质量求生存、管理求规范、特色求优势、创新求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应用能力强”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我院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五条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我院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艺术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后,按考生术科(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也可登陆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在线网查询。凡被录取的考生均由我院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退回。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校后学校可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四条  普通本、专科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本科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专科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中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1000元/年,如国家及省政策变动时,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准。      第二十五条  奖贷措施:学院构筑了济困助学的完善体系。设有学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和吴钢助学金等多项贫困助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学生参加助管、环卫、家教等多种勤工助学活动,对贫困学生进行全方位服务,从而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四年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待遇,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  话:0537-4435111      传  真:0537-4435001      E-mail:zsb@xtxy.cn">zsb@xtxy.cn      网  址:(公众网)http://www.xtxy.cn        (教育网)http://xt.qfnu.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已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pec.edu.cn 或教育部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重点实验室

        

  •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宽敞舒适,室内硬件设施充分展现了人性化的设计理念,能使同学们感受到集体生活的乐趣。学校为每个宿舍配备有木质或铁质双层床、同时配备了个人储物柜,为同学的学习和休息提供良好的硬件保障。此外,室内铺设防滑木质地板,美观安全;宿舍配有风扇、空调和暖气片,夏天凉爽,冬天保暖;各寝室内安装了电话和网络接口,方便同学与家人联系。           为方便学生就餐,学院建有学苑餐厅,建筑面积5000余平米,共两层,可容纳5000人就餐。按照学院作息时间营业,包括大众菜、高档菜、中档菜、低档菜、冷荤菜、清真、小炒等窗口,另配有几十种主食花样。餐厅实行明码标价,微机化管理。为加强对伙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学院成立了伙食管理委员会,负责及时收集学生对伙食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督促餐厅不断改进伙食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就业状况

         学生毕业后与一本、二本批次学生一样,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可以报考研究生、公务员、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等。2010届我院本科毕业生共873人,截至目前绝大多数毕业生已有工作意向,截止目前已有230余人参加了研究生复试。2009届毕业生458人,研究生考试录用113人,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1人,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5人。

  •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学校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设杏坛学院是曲阜师范大学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水平有特色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办学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设学于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故乡——曲阜,依托曲阜师范大学的品牌效应和资源优势,采用新机制、新模式办学,面向全国招生。          曲阜师范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本科专业67个。学科专业覆盖了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布局和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1个独立学院(杏坛学院),27个院(系),28个研究所, 14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包括6个省级重点强化建设项目。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强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设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曲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山东省激光偏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儒学研究基地、山东省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山东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基地、山东省中西语言文化交流研究基地。曲阜师范大学在孔子儒学研究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杏坛学院秉承曲阜师范大学“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校训和“勤奋、朴实团结、进取”的优良校风,坚持质量为核心、特色创优势、创新求发展的内涵发展思路,以曲阜师范大学的优势学科、优势专业为基础,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应用能力强”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目前学院设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3个二级学院及1个基础教学部,有23个本科专业,在校生5500余人。学院以学生为本,实行严格的教学管理和体现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注重高效、优质的教育管理服务。          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人才为宗旨。在2007年全国ITAT就业技能大赛中我院学生获国家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大赛山东省省级特等奖一项。在2008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山东省一等奖两项。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二等奖一项。2009年我院科研课题获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在省民政厅对省管社会组织进行的2009年度年检中,我院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社会组织”。“外研社杯”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山东省一等奖一项。2010年获CCTV“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曲阜赛区冠军。我院学生以第五名的优异成绩被山东省教育厅录取为2010年赴泰国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级外语大赛专业组特等奖、二等奖、优秀奖三项,我院并被授予“优秀人才培养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山东赛区三等奖一项。第七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三等奖。“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获非专业组冠军,决赛获山东省三等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首次通过率均在60%以上、部分专业首次通过率达80%以上,专业英语四级考试首次通过率均在85%以上。2010年专业英语八级口译考试通过率达75.4%。学院2010届毕业生共有878人,233人通过研究生考试并被录取,其中进入国家“211工程”大学的66人。省级以上公务员考试录用8人。2011届毕业生共有971人,其中238人通过研究生考试,2人通过国家级公务员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在全省独立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设施,建有校园电视台1座、计算机实验室5个、数字化语音室7个、多媒体教室24个、艺术设计实验室2个,建有快捷方便的校园宽带网,实现数字化管理;图书馆馆藏图书20余万册,各类中外文书刊180余种,并与曲师大图书馆文献资源共享;学生体育活动场地设施齐全,建有400米标准塑胶田径运动场1个,塑胶网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各4个,塑胶篮球场10个,为学生提供了方便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和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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