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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工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机械电子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盐城工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机械电子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机械电子技术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解决机械电子工程领域复杂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事机电系统研究与开发、机电产品设计与制造、技术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I)机电一体化专业方向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工程图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制造装备、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测试技术与信号处理、控制工程基础、精度设计与标准化、数控技术及应用、液压与气动技术、电气控制与可编程序控制器、计算机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基础、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虚拟仪器设计、C51程序设计等课程。(II)工业机器人专业方向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工程图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制造装备、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测试技术与信号处理、控制工程基础、精度设计与标准化、数控技术及应用、液压与气动技术、电气控制与可编程序控制器、计算机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基础、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基础、工业机器人应用系统设计、人工智能技术等课程。就业方向:能到相关制造企业、集团公司、设计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从事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机器人设计制造、机电设备(系统)调试、检测和维护、控制系统设计、软件应用开发、市场营销策划、教学科研等技术和管理工作。

  • 盐城工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盐城工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从事机械装备设计、制造、传动控制研究开发、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学生毕业后具有扎实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论基础,适应机械、机电产品和系统的设计制造与控制技术工作、适应行业需要的信息技术的应用、开发工作及工程管理工作。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要求,掌握现代设计制造技术发展领域中的最新的工程设计、制造应用软件,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理论与方法及应用技能,熟悉数控设备、检测监控、数据通讯、数据管理、面向制造业的行业软件的应用与实施、客户化定制与开发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工程图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工电子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技术、微机原理与应用、精度设计与标准化、测试技术与信号处理、信息系统设计基础、液压与气动技术、机电传动控制、机械制造装备、CAD/CAM技术、数控技术及应用等。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要求,开设模具设计及制造、特种加工技术、机械系统设计、现代设计方法、机械创新设计、三维建模与机械工程图、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PDM原理与应用、NX二次开发、Teamcenter定制、软件工程等课程。专业方向: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制造业信息化,卓越计划试点班(机制)。就业去向:能到相关制造企业、集团公司、设计院所、国家机关或学校等单位,从事数字化制造领域内的设计制造、数控编程、产品开发、运行维护、市场营销、企业策划、软件开发、针对行业或产品的软件二次开发,教学科研等技术和管理工作。

  • 盐城工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盐城工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盐城工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盐城工学院位于著名的世界珍稀动物丹顶鹤麋鹿之故乡、新四军重建军部所在地—东方湿都江苏省盐城市,是一所省属新型应用型本科院校。1996年5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组建盐城工学院。  目前,盐城工学院校园占地2628.5亩,固定资产总值5.44亿元,校舍建筑总面积现有29.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674万元,图书馆藏书110万册,并与国内外许多图书馆建立了协作关系,以实现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  学校设有材料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等12个二级学院和民办博雅学院及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十多年来,学校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确定了“以优势专业为支撑、以特色专业求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改造工作,现已形成工、管、文、经、理、农共六大学科门类,共开设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36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工1207名,教授、副教授等副高职人员320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96人,另有在读博士和硕士155人。学校聘请了姚穆院士、王新元设计大师等一批国内知名专家作为客座或兼职教授,提升了学校的社会影响力。有30多名教师成为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大学等高校的兼职博导或硕导。  学校设有5个研究所和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产品快速设计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江苏省生态环境材料重点建设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应用化学和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为江苏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校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和对外学术交流,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拓展办学空间。学校主动学习国外先进的办学理念,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等国家的十几所高校、研究机构及企业集团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2005年1月,学校与美国UGS公司联合共建优集学院,培养制造业所需要的高端三维软件使用和服务人才。学校与韩国江陵大学开展互访考察和派遣留学生交流活动,首批5名学生已赴江陵大学留学。2006年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以“3+1”培养模式合作举办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两个本科专业。2006年8月,作为省属15所试点高校之一,又与印度NIIT信息技术学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联合培养软件人才。聘请了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爱尔兰、法国等国26名教师来我校任教。  学校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十多年来,已累计培养4万多名全日制本专科人才,他们遍及海内外,广泛地活跃于机械、建材、化工、建筑、电气、纺工、财税系统等行业和领域。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也是越来越高,特别是2006届毕业生一次性协议就业率就达到90.03%,位居全省本科院校第一名。毕业生考取名牌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从2004年的92名、2005年的119名,特别是2006年的144名研究生,考研率列全省7所工学院之首。学校大学英语四级一次通过率、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比例均处于全省同类高校先进行列。  经过多年的建设,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是江苏省文明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文明校园、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工作、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团委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有关说明  一、招生录取原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顺序,以高考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对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按省(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以加分后的总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4、考生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要求无限制。  6、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对已通过江苏省专业测试的美术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加美术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8、选择性招生计划录取原则:  凡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考试成绩达到了省划定的我校预留计划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校预留计划,经我校研究审核,报省招办批准后予以录取:  ⑴符合江苏省制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条件者;  ⑵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在省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⑶经所在中学推荐,平时学习一贯较好,但因偶发因素在高考中未能正常发挥水平者;  ⑷本校教职工子女以及对我校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实习基地、协作单位的职工子女。  二、收费标准  我校招生收费将严格按照江苏省统一规定的各项标准执行。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请参见招生计划表。关于NIIT的收费,按教育厅统一标准收取。  三、高考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了吸引有志青年学生来我校学习深造,我校今年安排50万元,用以奖励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奖励对象为我校在江苏省2007年普通本科二批录取的文化总成绩优异的新生。按考生文化总分排列名次,列前10名的同学奖励18400元/人(相当于四年学费);列第11-30名的同学奖励9200元/人(相当于二年学费);列第31-60名的同学奖励4600元/人(相当于一年学费)。  四、助学工作  盐城工学院郑重承诺:“绝不让一名勤奋而有才华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这是我校助学工作的宗旨和根本目标。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勤、补、减”和“绿色通道”助学工作体系。  五、国际合作办学  今年我校继续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联合招收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两个本科专业,45人/专业,在我校学习3年,英国1年,成绩合格可以获得两校双学士。招生计划单列,江苏省招生代码为170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如果线上生源不足,可以降分录取。  六、NIIT计算机教学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构建软件人才培养新机制,推动江苏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江苏省教育厅及15所本科院校与印度安艾艾迪信息技术学院(InstituteofInformationTechnology,简称NIIT),2006年7月31日签订了“引进多元本科计算机课程培训理念与教育模式,培养高素质软件人才”的合作协议。NIIT计算机教学体系享有很高的国际知名度,得到世界上许多著名软件公司的认可。通过NIIT计算机教学体系的学习,学生能够全面掌握主流和最新的软件开发技术,能够在制造业信息化领域从事多种富有挑战性的工作。  七、监督机制  为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我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建立了一系列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努力使招生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招生每一环节的工作,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515-8168027)和举报邮箱(jjjc@ycit.cn)。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并经省招办审核后,将录取结果在我校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盐城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东路立交桥东首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8219191,8298060    传真电话:0515-8189191  招生咨询网址:http://zjb.ycit.cn   E-mail:zjb@ycit.cn

  • 盐城工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盐城工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江苏省和相关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工学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盐城工学院。学校代码:10305(国标)。校址:(迎宾大道校区)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大道9号,邮编:224051。(希望大道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  第五条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政府所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专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301。  第六条盐城工学院博雅学院是江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2年开始招生,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871。  第七条 为适应教育国际化,拓展办学渠道,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盐城工学院积极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招生培养项目,该项目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701。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江苏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二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即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各专业对一门选测科目选择要求见招生计划表,对另一门选测科目选择不作要求。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  第九条江苏省普通类本科三批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三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三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6C1合格”(即2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各专业对一门选测科目选择要求见招生计划表,对另一门选测科目选择不作要求。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CC)  第十条江苏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同时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考生。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外省普通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顺序,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考生,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当某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学校对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以加分后的总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第十五条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是:英语、日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要求无限制。(如小语种人数达不到组班规模,则要求考生服从学校安排,进校后改学英语。)  第十六条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选择性招生计划录取办法  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考试成绩达到了省划定的我校预留计划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校选择性招生计划,经我校研究审核,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予以录取:  ⑴符合江苏省制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条件者;  ⑵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在省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⑶经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推荐,平时学习一贯较好,但因偶发因素在高考中未能正常发挥水平者;  ⑷本校教职工子女以及对我校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实习基地、协作单位的职工子女。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二级学院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参见招生简章的相关说明或我校校园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盐城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盐城工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三条学校网址:http://www.ycit.cn,招生咨询网址:http://zjb.ycit.cn,招生咨询邮箱:zjb@ycit.cn,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98060,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68027,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jjc@ycit.cn。

  • 盐城工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省外)

    盐城工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省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相关省、市(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工学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盐城工学院。学校代码:10305(国标)。校址:(希望大道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9号。(迎宾大道校区)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大道9号。邮编:224051。  第五条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政府所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同时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考生。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七条外省普通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顺序,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考生,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第八条当某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学校对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以加分后的总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第十条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是:英语、日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要求无限制。(如小语种人数达不到组班规模,则要求考生服从学校安排,进校后改学英语。)  第十一条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其他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  第十五条学校各二级学院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参见招生简章的相关说明或我校校园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六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盐城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盐城工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七条学校网址:http://www.ycit.edu.cn或http://www.ycit.cn,招生咨询网址:http://zjb.ycit.cn,招生咨询邮箱:zsk@yci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98060,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68027,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jjc@yci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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