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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2007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高职学院地址:逸仙路88号)  三、招生层次:我校以招收本科生为主,同时也兼招收部分高职专科生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五、招收对象:符合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  六、招生专业和招收计划  1、2007年我校秋季招生,本科专业招生3206名新生(含外省市招生),专科专业招生800名新生(其中三校生70名)。  2、上海市具体招生计划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在四月中旬向社会公布。  3、2007年我校在浙江等20个外省市招收271名新生,有关省(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高招办的招生计划。  七、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均只招收英语考生。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飞行技术专业(四年制本科)、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四年制本科)、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三年制高职专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车辆技术)专业(三年制高职专科)四个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四年制本科)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视力4.3以上。  航空机务专业(三年制高职专科)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视力4.3以上。  工商管理(航空经营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货运)专业(四年制本科)、市场营销(邮轮经济)专业(四年制本科)、民航商务专业(三年制高职专科)要求女生身高1.62米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视力4.3以上,男生身高1.72米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视力4.3以上。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车辆技术)专业(三年制高职专科)要求男生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无色盲、色弱,裸眼视力要求5.0以上。  飞行技术专业(四年制本科)和空中乘务专业(三年制高职专科)须提前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还要参加民航医院的升空体检,体检合格的才能报考该专业。  其余各专业专业限制均按体检标准执行。  十、就读地点  2007年秋季入学的本科新生(中法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在新村路校区上课)包括航空类和轨道交通类的高职专科专业全部在松江校区学习。  其他各高职专科专业全部在逸仙路校区学习。  十一、录取原则  1、普通本、专科:2007年我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志愿优先原则。考生录取时按所填报志愿,根据高考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前提下,根据生源情况,依次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等。  2、三校生:在语、数、外三门文化考试成绩资格线上,各专业按五门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招生:  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需考素描,色彩,速写三门专业课(参加全市统考),每门课考试成绩满分150分,素描,色彩二门专业成绩各占40%,速写占20%的比例,合并计算专业总成绩,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摄影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专业成绩满分200分。  由于摄影专业不同于其他艺术类专业,摄影专业考试成绩不能用于其他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格者,可以根据自己志愿填报我校的一个或全部艺术类专业,(摄影专业成绩与其他艺术类专业成绩互相不能通用)。  填报专业时,请注意先后顺序。我校在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如果填报专业未能录取,而本人又愿意调剂,则在其他专业录取人数未满额情况下可考虑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表示不愿调剂者,均不予调剂。  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与艺术专业成绩以各50%比例合成为录取分后,从高分到低分,(外语单科成绩规定不低于50分。2007年文科数学计入总分录取。)排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空中乘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三年制高职)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录取时面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合成录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二、2007年艺术类各专业收费标准  1、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中法合作办学)  30000元/年(沪价费(2004)007号)  2、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专业(中韩合作办学)  25000元/年(沪教委财(2003)34号)  3、艺术设计(游戏软件与艺术造型设计)专业(中韩合作办学)  25000元/年(沪教委财(2003)34号)  4、其他艺术类各专业收费标准  10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5、松江大学园区住宿标准  15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和沪财预(2003)93号)  十三、资助贫困学生体系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设立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奖励面达学生总数的40%。为鼓励学生奋发努力发扬顽强拼博精神,帮助部分经济上暂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向困难学生特设专项“自强奖学金”,并设有国家奖学金。  十四、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  文凭种类: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根据授予学位条例的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授予学士学位。  十五、贫困生资助体系  我校各学院或专业设立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面达学生总数的40%,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为鼓励学生奋发努力发扬顽强拼搏精神,帮助部分经济暂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面向困难学生特设专项“自强奖学金”和贷学金。并设有国家奖学金。  十六、咨询电话:62750183监督电话:62750082  十七、电子信箱:gcdzb@sues.edu.cn  学校网址:www.sues.edu.cn  邮政编码:201620

  • 2009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2009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仙霞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逸仙路校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我校所有专业限招收英语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飞行技术专业、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车辆技术)专业四个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  要求  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视力4.3以上。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视力4.3以上。  工商管理(航空经营管理)专业、物流管理(航空物流)专业、旅游管理(邮轮经济)专业、民航商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2米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视力4.3以上,男生身高1.72米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视力4.3以上。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车辆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要求1.7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眼视力要求4.8以上。  飞行技术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须提前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还要参加民航医院的升空体检,体检合格的才能报考该专业。  艺术、化工、服装设计、电子电气、材料、高职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汽车、轨道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者。  专业限制如有调整,根据考试院出版的专业目录为准,详见学校网站。其余各专业专业限制均按体检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普通本、高职:2009年我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根据专业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对符合各省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所填报专业,根据高考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招生:  艺术类专业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门专业课(上海考生参加全市美术类统考,外省市考生参加当地省市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每门课考试成绩满分150分,素描,色彩二门专业成绩各占总成绩40%,速写成绩占总成绩20%的比例,合并计算专业总成绩,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根据自己志愿填报我校的一个或多个艺术类专业,(摄影专业成绩、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成绩与其他艺术类专业成绩互相不能通用)。  填报专业时,请注意先后顺序。我校在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如果填报专业未能录取,而本人又愿意调剂,则在其他专业录取人数未满额情况下可考虑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表示不愿调剂者,均不予调剂。  我校艺术类统考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与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以各50%比例合成为录取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排队(英语单科成绩规定不低于50分,数学计入总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计算公式见学校招生介绍)。  摄影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专业总成绩满分200分。  摄影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摄影专业的考生,按其文化投档成绩与摄影专业考试成绩以各50%比例合成为录取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规定不低于50分。数学计入总分)。(计算公式见学校招生介绍)。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分线,录取时,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如果专业成绩排名在当地招生计划前25%,可以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3.空中乘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录取时面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合成录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省(区、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区、市)高招办政策执行。  5.专业要求如有调整,根据考试院出版的专业目录为准,详见学校网站。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4.中法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沪价费(2004)007号)  5.中韩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沪教委财(2003)34号)  6.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和沪教委财(2003)36号)  7.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和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或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67791228、62750183  十三、投诉电话  纪委监察室:67791256  十四、网址  www.sues.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我校各学院或专业设立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面达学生总数的40%,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为鼓励学生奋发努力发扬顽强拼搏精神,帮助部分经济暂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面向困难学生特设专项“自强奖学金”和贷学金。并设有国家奖学金。  十六、其他须知  就读地点:  2009年秋季入学的本科新生(除中法合作办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在仙霞路校区上课外)及航空类和轨道交通类的高职专业新生全部在松江校区就读。  其他各高职专业新生全部在逸仙路校区就读。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二、就读校址校 本 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仙霞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逸仙路校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说明。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根据行业录用标准:飞行技术、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航空机电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车辆技术)四个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行业录用标准: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眼视力4.3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车辆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飞行技术、空中乘务专业须按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规定提前面试、体检,合格者方能报考。其余各专业身体限制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九、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办规定执行。2.普通本、高职(专科):对符合各省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如填报专业未能录取,而本人又愿意调剂,则在其他专业录取人数未满额情况下考虑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调剂者,均不予调剂录取。3.艺术类:录取办法、原则及相关事宜详见我校《201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4.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录取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取得准予报考资格,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6、所有专业在同分情况下,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7.对于省(区、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执行。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3.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4.中法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价费(2004)007号]5.中韩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03)34号]6.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3)36号]7.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021-62750183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7791256十四、网址www.sues.edu.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为帮助部分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向困难学生特设“自强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就读地点:2012年秋季入学的本科新生(除中法合作办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在仙霞路校区上课外)和航空类、轨道交通类的高职(专科)新生全部在松江校区就读。其他各高职(专科)专业新生全部在逸仙路校区就读。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仙霞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逸仙路校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根据行业录用标准:飞行技术、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航空机电设备维修等三个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行业录用标准:  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视力4.3及以上。  飞行技术、空中乘务专业须按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规定提前面试、体检,合格者方能报考。  其余各专业身体限制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办规定执行。  2.普通本、专科:对符合我校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如填报专业未能录取,而本人又愿意调剂,则在其他专业录取人数未满额情况下考虑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调剂者,均不予调剂录取。  3.艺术类:  文化: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  专业: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的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报考摄影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须合格。  外语: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除外]。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录取总分,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类专业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1)上海市美术类专业录取总分=10×[(素描×40%+色彩×40%+速写×20%)×50%+文化考试成绩÷4×50%](满分1500分)  上海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50名者,或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前5名者,不参加总分排队,可直接录取。  (2)外省市美术类专业录取总分=美术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  (3)摄影专业录取总分=10×(校考成绩÷2×50%+文化考试成绩÷4÷1.5×50%)(满分1000分)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不设外语单科最低分限制)。  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13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4.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录取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取得准予报考资格,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所有专业在同分情况下,理科按数学、英语、语文,文科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7.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执行。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二、就读校址校 本 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仙霞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逸仙路校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说明。六、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根据行业录用标准:飞行技术、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航空机电设备维修等三个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行业录用标准: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3。飞行技术、空中乘务专业须按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规定提前面试、体检,合格者方能报考。其余各专业身体限制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十、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办规定执行。2.普通本、专科:对符合我校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如填报专业未能录取,而本人又愿意调剂,则在其他专业录取人数未满额情况下考虑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调剂者,均不予调剂录取。3.艺术类专业:(1)文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除外]。(2)专业要求: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报考摄影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的考生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3)美术类专业和摄影专业录取时,依据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合成总分,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按文、理分别划线录取。合成总分计算公式如下:▲上海市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10×[(素描×40%+色彩×40%+速写×20%)×50%+高考文化成绩÷4×50%](满分1500分)▲外省市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如当地省级招办投档时对合成分有统一折算办法,则按其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摄影专业合成总分=10×(校考专业成绩÷2×50%+高考文化成绩÷4÷1.5×50%)(满分1000分)(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不设外语单科最低分限制)。上海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50名者,或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前5名者,不参加排序,可直接录取。4.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取得准予报考资格,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6、所有专业在同分情况下,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7.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执行。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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