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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阳理工学院2013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洛阳理工学院2013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财务管理2013525530--文科二批会计学2013527529--文科二批工商管理2013523525--文科二批工程造价2013527530--文科二批新闻学2013522530--文科二批英语2013521522--文科二批汉语言文学2013520525--文科二批学前教育2013518519--文科二批社会工作2013520522--文科二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523523--文科二批

  • 洛阳理工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洛阳理工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社会工作2014519----文科二批汉语言文学2014519----文科二批新闻学2014521----文科二批英语2014521----文科二批学前教育2014522----文科二批工商管理2014523----文科二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4524----文科二批财务管理2014525----文科二批会计学2014529----文科二批

  • 洛阳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洛阳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洛阳理工学院;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院校国标代码:11070。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设有由主管院长、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处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院设有由纪委、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对于志愿相同的考生,依照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报考我院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日语专业可招收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河南省、浙江省和湖北省使用生源所在省的艺术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艺术考生采用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获得我院校考合格证书后方可填报我院志愿。  具体录取原则为:按照志愿报考先后,文化课成绩及专业课省联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规定的美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条学费标准:本科:艺术类专业5700元/生·学年,文科各专业(含文理兼收专业)3400元/生·学年,理工科各专业3700元/生·学年;专科:文科各专业(含文理兼收专业,初等教育专业除外)3300元/生·学年,理工科各专业(含初等教育专业)3600元/生·学年,艺术类各专业5600元/生·学年。  住宿收费标准:600-10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学院为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和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拨专项经费设勤工助学岗位,安排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学院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学院实行学分制。本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专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咨询、联系方式: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zs.lit.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lit.edu.cn  咨询电话: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65928877(传真)

  • 洛阳理工学院2009年对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章程

    洛阳理工学院2009年对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名称、地址、性质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洛阳理工学院,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院校国标代码:11070中外合作办学代码:6162。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院设有由主管院长、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其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五条学院设有由纪委、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对于志愿相同的考生,依照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报考我院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英语。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条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今年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4个专业。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工艺大学合作项目:电气自动化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只招收理科学生;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合作项目: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方向)专业,文理兼收。  根据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引进合作院校相关专业核心课程和教师,学生需完成由科斯特罗马国立工艺大学或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与洛阳理工学院共同确定专科阶段的全部课程。  第十三条合作办学层次及证书颁发  中俄合作项目为专科层次,学制3年,采用"五分制"和"百分制"。学生在国内修完科斯特罗马国立工艺大学和洛阳理工学院共同确定的全部课程,由中外双方共同承担教学管理任务,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颁发洛阳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科斯特罗马国立工艺大学语言证书。愿意继续深造的,且符合出国签证条件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科斯特罗马国立工艺大学学习一至两年,成绩合格者,可颁发科斯特罗马国立工艺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为专科层次,学制3年,由中澳双方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该项目学生在国内修完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和洛阳理工学院共同确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颁发洛阳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相应专业的大专毕业证书。英语水平达到澳方合作院校要求(雅思成绩达到5.5分),且符合出国签证条件的学生,可直接升入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继续学习,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电气自动化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2000元/生·学年;市场营销专业、电子商务(国际商务方向)专业10000元/生·学年。住宿收费标准均为600-1000元/生·学年。以上收费均以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五条学院为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和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拨专项经费设勤工助学岗位,安排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咨询、联系方式: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zs.lit.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lit.edu.cn  咨询电话: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65928877(传真)

  • 洛阳理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洛阳理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2010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洛阳理工学院;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院校国标代码:11070。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设有由主管院长、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处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院设有由纪委、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对于志愿相同的考生,依照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日语专业可招收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河南省、浙江省和安徽省使用生源所在省的艺术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山西省、湖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艺术考生采用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获得我院校考合格证书后方可填报我院志愿。  具体录取原则为:按照志愿报考先后,文化课成绩及专业课省联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规定的美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条学费标准:本科:艺术类专业5700元/生?学年,文科各专业(含文理兼收专业)3400元/生?学年,理工科各专业3700元/生?学年;专科:艺术类各专业5600元/生?学年,文科各专业(含文理兼收专业,初等教育专业除外)3300元/生?学年,理工科各专业(含初等教育专业)3600元/生?学年,软件类专业8000元/生?学年。住宿收费标准:600-10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学院为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和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拨专项经费设勤工助学岗位,安排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学院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学院实行学分制。本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专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咨询、联系方式: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zs.lit.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lit.edu.cn  咨询电话: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6592887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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