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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乡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新乡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办学类型:  新乡学院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她的前身是1949年建校的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80年建校的平原大学及新乡市教育学院,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新乡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1071  二、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考生根据省招生办公室2009年相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确定。  4、录取时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中的相关政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专业时,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或第三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残疾考生如果学习、生活不能自理者,不予录取。  6、男女比例不限。  7、外语语种: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中关于外语考试的相关规定。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目前只限英语。  8、艺术类考生除山西、湖南、陕西、江西、安徽外我院均认可相关省份的全省专业课联考或省招办指定相关院校的成绩。  9、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本科:艺术设计、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科:音乐表演、舞蹈教育、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学前教育(美术教育方向)、建筑设计技术(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主持与播音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三、学费标准:  1、本科:文科专业3400元/年·生,理科专业3700元/年·生,文理兼收专业37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5700元/年·生。  2、专科:文科专业3300元/年·生,理科专业3600元/年·生,文理兼收专业3600元/年·生,体育类专业36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应用心理学、软件技术专业11800元/年·生;住宿费600-800元/年·生。  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在招生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学校采取邮寄形式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由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五、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六、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  电话:0373-36829013682903(传真)  邮政编码:453003  电子邮箱:xx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xxu.edu.cn

  • 新乡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新乡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办学类型:  新乡学院是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她的前身是1949年建校的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80年建校的平原大学及新乡市教育学院,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新乡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1071  二、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考生根据省招生办公室2012年相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确定。  4、录取时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专业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分排队,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或第三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文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历史”,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物理”。  6、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残疾考生如果学习、生活不能自理者,不予录取。  7、男女比例不限。  8、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目前只限英语。  9、艺术类考生除山西、山东外我校均认可相关省份的全省专业课联考或省招办指定相关院校的成绩。  10、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本科:艺术设计、动画、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科: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设计技术: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本科:美术学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科:主持与播音、学前教育(美术教育方向)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三、收费标准:  1、本科:文科专业3400元/年·生,理科专业37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5700元/年·生。  2、专科:文科专业3300元/年·生,理科专业36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9800元/年?生;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8000元/年?生;住宿费600-800元/年·生。  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在招生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学校采取邮寄形式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由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五、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六、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  电话:0373-36829013682903(传真)  邮政编码:453003  电子邮箱:xx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xxu.edu.cn

  • 新乡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新乡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  新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国标代码:11071  二、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考生根据省招生办公室2013年相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确定。  4.录取时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专业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分排队,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个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或第三个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且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文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为“历史”,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为“物理”。  6.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残疾考生如果学习、生活不能自理者,不予录取。  7.男女比例不限。  8.我校所有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9.我校均认可艺术类考生所在省份的全省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  10.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本科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专业;专科有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本科有音乐学专业,专科有音乐表演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编导制作类专业:本科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类专业:专科有主持与播音专业  主持与播音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1.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本科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三、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新乡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  1.本科学费:文科专业3400元/年?生,理科专业37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5700元/年?生。  2.专科学费:文科专业3300元/年?生,理科专业36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800元/年?生(以省发改委审批为准);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8000元/年?生。  3.住宿费600-800元/年?生。实行一年一交的收费办法。  五、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招生网及新乡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校采取邮寄形式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由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六、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电话:0373-3682901、3682902、3682903(传真)  邮政编码:453003  电子邮箱:xx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xxu.edu.cn

  • 新乡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新乡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新乡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办学类型  新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国标代码:11071  二、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考生根据省招生办公室2014年相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确定。  4、录取时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专业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分排队,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个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或第三个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文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历史”,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物理”。  6、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7、男女比例不限。  8、我校所有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9、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我校均认可相关省份的全省专业课联考或省招办指定相关院校的成绩。  10、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美术学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体育类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新乡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新乡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办学类型  新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学校国标代码11071。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5年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专业和下达的招生人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四、预留计划35名,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五、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考生根据省招生办公室2015年相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确定。  4.录取时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分配录取专业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分排队,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个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或第三个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文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历史”,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物理”。  6.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7.男女比例不限。  8.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9.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我校均认可相关省份的全省专业课联考成绩或省招办指定相关院校的成绩。  10.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美术学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占60%,专业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主持与播音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1.体育类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1.学费:  本科:文科专业3400元/年·生,理科专业37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5700元/年·生。  专科:文科专业3300元/年·生,理科专业36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800元/年·生。  2.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年·生,八人间600元/年·生。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新乡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在其招生网站、新乡学院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学校采取邮寄形式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由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九、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电话:0373-3682901、3682902、3682903(传真)  邮政编码:453003  电子邮箱:xx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xx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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