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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工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微电子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成都工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微电子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专业特色:该专业紧密围绕我国快速发展的集成电路产业亟需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而设立的。在国家同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中是开办该专业的第一家,由于办学理念新,师资力量雄厚,得到了国内外著名大学和用人单位的支持,与英特尔公司建立INTEL-CEC可视化培训系统开发联合实验室,这是迄今英特尔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与高等专科学校作为科研项目开发建立的第一个实验室,并作为本专业的实训基地。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较强的实践技能,除必需的基础理论课外,开设了大量的实验和实训;采用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与世界知名企业及科研院所联合办学,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在主干课程设置和教材选择上与企业需求同步,具有高起点、宽口径、适应能力强等特色。  主干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机械基础、单片机原理及应用、半导体化学、专业物理、半导体物理、半导体器件、微电子产业与单晶硅材料、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原理与技术、薄膜物理与技术、集成电路设计原理及CAD、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技术、集成电路制造设备、自动测试技术与虚拟仪器等。  服务方向:该专业的毕业生可从事微电子行业及相关的科研院所、外企等单位生产线的芯片制造、封装测试、质量控制、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也可在新型微电子器件、计算机应用、电子电路与系统等领域从事技术开发、运行维护及工程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 成都工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电气自动化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成都工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电气自动化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专业特色:该专业是一个融合电子信息技术与电气控制技术的综合性宽口径专业,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主要培养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的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该专业是我校办学历史最悠久的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实验条件完备,注重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通过三年培养将掌握专业所必须的电气控制和计算机应用的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具备良好的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工程计算、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独立从事电气控制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电力工程的开发、技术改造、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主干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机与拖动、工厂电气控制设备、电力电子技术、检测与转换技术、单片机原理及应用、工厂供电、自动控制原理、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含交流变频调速)、C语言程序设计、单片机C语言程序设计、可编程序控制器应用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自动测试技术与虚拟仪器、生产过程自动控制、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等。  服务方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各大中型企业、公司等从事电气控制、自动化设备与系统以及电力拖动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包括电气控制、单片机、可编程序控制器、直流调速系统、变频器、过程控制系统等),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及安全节电工作,计算机控制系统以及电子产品的软硬件设计开发、调试以及技术改造工作。

  • 成都工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电子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成都工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电子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专业特色:该专业为国家教改试点专业,紧跟电子信息行业的前沿技术,融合了电子信息、计算机应用、自动测试与控制技术,属于电子信息综合性宽口径专业。该专业主要培养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自动测试与控制等方面的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经过三年培养,学生将掌握电子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必备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并具备良好的电子产品硬件、软件开发能力,能进行电子线路、计算机(含微控制器)系统及其接口技术的开发。  主干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高频电子线路、电子设计自动化(EDA)、传感器与电子测量技术、可编程器件应用(CPLD)、自动测试技术与虚拟仪器、C语言程序设计、单片机原理及应用、单片机C语言程序设计、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等。  服务方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各类大中型企业、公司、服务机构等从事电子产品的硬件、软件设计开发工作(包括:电子线路、单片机应用系统、可编程逻辑器件产品等的设计开发),以及电子设备、数字控制装置和自动检测装置的开发、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方面的专业技术工作,也可以独立从事电子产品的代理和技术咨询工作。

  • 成都工业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成都工业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指导,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全称:成都工业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TechnologicalUniversity)。  第四条学校地址:  郫县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部分专科。  第七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八条毕业证书:学院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三年至六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专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二年至五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成立由主要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和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7992159。  第十一条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高考招生体检、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成都工业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  第十四条成都工业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对艺体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本科计划在四川省外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者。  第十六条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七条美术类艺术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的公布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专科中的中加(加拿大王子岛荷兰学院)联办专业为中外联合办学项目,学费较高(对成绩合格者,颁发双文凭),考生根据经济条件填报。  第二十一条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色弱者建议慎报工科及艺术类专业。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学校和加拿大荷兰学院联办专业(专科)经四川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12000元/学年。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郫县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邮编:611730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邮编:610031  招办电话:028-8799236687992268  学校网址:http://www.cdtu.edu.cn  招生网:http://zjc.cdtu.edu.cn  招生电子邮箱:ceczjc@mail.cdtu.edu.cncec_zs@126.com  第二十五条奖学金和助学措施: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贷、勤等助学体系。设有陈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乐山-菲尼克斯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助学措施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四特助困优秀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缓办法。有绿色通道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  第二十六条我校学生享受成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工业学院或原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成都工业学院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成都工业学院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成都工业学院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工业学院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指导,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全称:成都工业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TechnologicalUniversity)。  第四条学校地址:  郫县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七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八条毕业证书:学院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三年至六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专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二年至五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成立由主要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成都工业学院纪委和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8-87992159。  第十一条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高考招生体检、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成都工业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  第十四条成都工业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对艺体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本科计划在四川省外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者。  第十六条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七条美术类艺术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的公布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专科中的中加(加拿大王子岛荷兰学院)联办专业为中外联合办学项目,学费较高(对成绩合格者,颁发双文凭),考生根据经济条件填报。  第二十一条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色弱者建议慎报工科及艺术类专业。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学校和加拿大荷兰学院联办专业(专科)经四川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12000元/学年。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郫县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邮编:611730  花牌坊校区:四川省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邮编:610031  招办电话:028-879923668799226815608099368  学校网址:http://www.cdtu.edu.cn  招生网:http://zjc.cdtu.edu.cn  招生电子邮箱:ceczjc@mail.cdtu.edu.cncec_zs@126.com  第二十五条奖学金和助学措施: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贷、勤等助学体系。设有陈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乐山-菲尼克斯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助学措施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四特助困优秀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缓办法。有绿色通道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  第二十六条我校学生享受成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工业学院或原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成都工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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