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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3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3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474482--文科三批法学2013474477--文科三批工商管理2013475479--文科三批会计学2013485498--文科三批

  •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4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工商管理2014479----文科三批法学2014478----文科三批国际经济与贸易2014477----文科三批会计学2014481----文科三批英语2014476----文科三批

  •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5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5专业录取分数线_安徽考生_文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会计学2015531544527文科三批

  •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应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禁止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介入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的名称: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英文译名:WanfangCollegeOfScience&TechnologyHenanPolytechnic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  第五条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理工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六条学院座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条件,占地面积379亩,建筑面积23余万平方米。  第七条2007年学院面向全国10个省份招生。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政策、面向全国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八条学院主要依托河南理工大学办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先进,具备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河南理工大学有近百年办学历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其优质的办学资源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院严格招生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责任约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维护考生、招生工作人员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教育部、以及各招生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与要求;制定学院的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规模,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和落实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有关省份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三条“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是招生录取的基本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志愿相同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六条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成绩除在山东省使用本院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学费标准  第十八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教育厅、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学费标准:经济、管理、法学、英语等文科类专业10000元/生·年,理工科类专业110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12000元/生·年。  第七章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具有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南理工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  第二十一条联系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  邮编:454000  电话:0391-3981800  传真:0391-3981700  学院网址:http://www.hpu.edu.cn  招办电子信箱:wfzsb@hpu.edu.cn

  •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应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禁止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介入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的名称: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英文译名:WanfangCollegeOfScience&TechnologyHenanPolytechnic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  第五条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理工大学与合作方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学院现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法学、英语、艺术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等23个本科专业和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4个专科专业,其中财务管理、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旅游管理、英语和艺术设计等专业同时招收专升本学生。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六条学院座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条件。2008年学院面向全国12个省份招收参加普通高考且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第七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政策、面向全国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八条学院主要聘请河南理工大学优秀教师进行教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先进,具备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教学时数达到国家和省教学大纲规定。河南理工大学有近百年办学历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其优质的办学资源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院严格招生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责任约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维护考生、招生工作人员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教育部、以及各招生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与要求;制定学院的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规模,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和落实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有关省份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报名手续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按照国家规定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我院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十四条“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是招生录取的基本规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志愿相同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七条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成绩除在山东省使用本院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文执行(豫教财【2007】74号文,收费许可证号20070532),学费标准如下:普通本科文史类10000元/生·年理工类11000元/生·年艺术类12000元/生·年专升本文史类9000元/生·年艺术类11000元/生·年专科6800元/生·年  第二十条为鼓励优秀学生学习、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多项“奖、贷、助、补”政策。除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设有:①优秀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高于考生所在省份的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的优秀考生报到后,将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学费奖励,奖金额2000~10000元;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面30%,奖金额1000~4000元;③特种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吴京奖学金、董事会奖学金等;④单项奖:学习优秀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单项学习竞赛奖、科技创新和发明奖等;⑤先进个人奖;⑥先进集体奖等。学院还利用国家助学贷款和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共同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利于学业完成。  第七章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具有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  第二十三条联系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  邮编:454000  电话:0391-3981800  传真:0391-3981700  学院网址:http://www.hpu.edu.cnhttp://wfstc.h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wfzsb@hpu.edu.cn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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