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费_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住宿费专科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原名: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二手车鉴定与评估方向)专业(原名: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专业(原名: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原名: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保险(汽车定损与评估方向)专业(原名:保险实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工业机器人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数控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创业大街1959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共有专科(高职)专业15个。2010年招生的专科(高职)专业13个。 第六条2010年我校招生计划2100人。 第七条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招生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只招收英语考生。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没有性别要求。 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⒈考生须身体健康。 ⒉符合所报专业的体检标准。 ⒊报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文科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⒈考生须达到当地的专科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⒉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⒊对进线考生的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满为止。未录满的专业,按服从调剂安排专业。 ⒋江苏省 ⑴选测科目:物理,另外一科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⑵考生须达到当地的专科录取线,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 ⑶对进线考生的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高分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aii.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创业大街1959号招生办 联系电话:(0431)85751826 联系人:高老师 第四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或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汽车整形技术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汽车造型技术专业、数控技术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物流管理专业、保险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80元。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9999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保险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8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80.00元;二手车鉴定与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检测与调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设备电气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9999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80元;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保险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80元;二手车鉴定与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检测与调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设备电气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定损与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只招英语考生。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应符合所报专业的体检标准。报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文科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其它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⒈分数优先原则,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⒉优中选优原则,即对于分数相同考生,按综合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⒊完成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4.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即专业计划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服从调剂考生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5.江苏省⑴选测科目:物理,另外一科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⑵考生须达到当地的专科录取线,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⑶对进线考生的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高分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aii.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电话:0431-85751854 联系人:高老师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性质:公办招生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9999号。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收费标准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专科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检测与调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设备电气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80元;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二手车鉴定与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汽车定损与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元;首页1[2]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