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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费_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住宿费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费_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住宿费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生)备注各专业8500报考代码以《2015福建招生资讯》为准学前教育8500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华南办学点注:学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根据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

  •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提高我院招生工作的社会信誉。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烟台山乐群路6号或福建福州闽侯大学城学园南路--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旗山校区  三、办学性质、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位于自然环境优美、人文环境厚重的福州仓山学区。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主要面向福建省招生。学院设有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食品营养与检测、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涉外旅游、公共事务管理、家政服务、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和学前教育(非师范类)专业。  五、招收男女比例:只招女生  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09年我院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省教育厅、福建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福建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0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我院对投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针对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在同批录取分数线上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生)备注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生)备注服装设计7000待批公共事务管理7000待批鞋类设计与工艺7000待批家政服务7000待批食品营养与检测7000待批应用英语8000待批国际经济与贸易8000待批商务英语8000待批商务经纪与代理8000待批学前教育(非师范类)7000待批涉外旅游7000待批  退费办法:根据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91-83483992、83485635、18959198533  传真:0591-83485120  学院网址:http://www.hnwomen.com.cn  纪检咨询电话:0591-83483980

  •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提高我院招生工作的社会信誉,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二、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园南路--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旗山校区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四、学院概况: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食品营养与检测、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涉外旅游、公共事务管理、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学前教育(非师范类)十四个专业。五、招收男女比例:只招女生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1、2010年我院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省教育厅、福建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七、录取原则:严格按照《福建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0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我院对投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生)备注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生)备注服装设计7000家政服务7000鞋类设计与工艺7000应用英语8000食品营养与检测7000商务英语8000国际经济与贸易8000学前教育(非师范类)7000商务经纪与代理8000老年服务与管理7000待批涉外旅游7000多媒体制作与设计8000待批公共事务管理7000艺术设计8000待批以上收费以省有关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收取。退费办法:根据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十、我院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十一、联系方式:电话:0591-87429966、87429099(招办);87429996传真:0591-87429985学院网址:http://www.hnwomen.com.cn监察电话:0591-87429192

  •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提高我院招生工作的社会信誉,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旗山校区  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外语外贸系、生活科学系、服饰艺术系和现代管理系。下设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家政服务、学前教育、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涉外旅游、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老年服务与管理十六个专业。  五、招收男女比例:只招女生  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11年我院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省教育厅、福建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2011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名称科类合计福建山西内蒙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总计 140013327713189473服装设计文史7770  23  2 鞋类设计与工艺文史3230   2    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检验)文史2727        食品营养与检测(公共营养师)文史2727        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4040        商务经纪与代理文史2525        涉外旅游(乘务管理)文史2525        涉外旅游(旅游管理)文史2525        酒店管理文史2825       3会展策划与管理文史3030        公共事务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文史3030        公共事务管理(文秘与公关)文史3030        家政服务文史2525        老年服务与管理文史3030        应用英语(涉外文秘与翻译)文史2525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教学)文史4545        商务英语(金融英语)文史3030        商务英语(国际物流)文史3030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文史4530 5253   服装设计理工7470  2   2 鞋类设计与工艺理工2927   2    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检验)理工30273       食品营养与检测(公共营养师)理工2727        国际经济与贸易理工59552 2     商务经纪与代理理工29252 2     涉外旅游(乘务管理)理工1515        涉外旅游(旅游管理)理工1515        酒店管理理工2525        会展策划与管理理工1515        公共事务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理工1515        公共事务管理(文秘与公关)理工1515        家政服务理工2525        老年服务与管理理工1515        应用英语(涉外文秘与翻译)理工1515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教学)理工2727        商务英语(金融英语)理工1515        商务英语(国际物流)理工1515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理工2020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方向)艺术文3925  33323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方向)艺术理1010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艺术文4535 2 332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艺术理1010        涉外旅游(旅游管理)单招1010        酒店管理单招4040        公共事务管理(文秘与公关)单招4040        学前教育文史5050福州教育学院华南办学点学前教育理工5050  七、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0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我院对投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生)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生)备注服装设计7000公共事务管理7000鞋类设计与工艺7000家政服务7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7000老年服务与管理7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8000应用英语8000 商务经纪与代理8000商务英语8000 涉外旅游7000艺术设计8000 酒店管理7000多媒体制作与设计8000 会展策划与管理7000学前教育7000福州教育学院华南办学点  退费办法:根据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州教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  十、我院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429966、87429099(招办);87429988、87429996  传真:0591-87429985  学院网址:http://www.hnwomen.com.cn  监察电话:0591-87429192

  •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提高我院招生工作的社会信誉,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突出“惠民、公平、安全”三个重点,规范招生管理,提高招生考试服务质量。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二、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66号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四、学院概况: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外语外贸系、生活科学系、服饰艺术系、现代管理系和建筑工程系。下设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学前教育、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涉外旅游、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工程造价和室内设计技术十九个专业。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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