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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3年面向17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分布于20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b.njusttz.edu.cn)查询。  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3)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不设级差。  4)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四、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普通类本科各专业13000元/人·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人·年。  2.住宿费:1200元/人·年。  3.奖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院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5.如江苏省调整收费政策,则按最新文件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86150088传真:0523-86150066  招生网址:http://zsb.njusttz.edu.cn邮编:225300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电子邮箱:zsb_njusttz@foxmail.com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4年面向18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分布于20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b.njusttz.edu.cn)查询。  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  江苏省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4)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不设级差。  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江苏理科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计算专业排序成绩,选测科目物理为A+加5分,物理为A加3分,物理为B+加2分,物理为B加1分。若加分后分数仍相同,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江苏文科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安排专业。若分数、等级均相同,数学、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4)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5)江苏省进档考生中,凡A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满足相应专业:  (1)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省控线者,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省控线下5分者,满足其前三专业志愿(如未填满三个专业志愿,不适用此项政策)。  6)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5年面向21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分布于20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nustti.edu.cn)查询。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  江苏省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4)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不设级差。  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江苏理科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计算专业排序成绩,选测科目物理为A+加5分,物理为A加3分,物理为B+加2分,物理为B加1分。若加分后分数仍相同,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江苏文科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安排专业。若分数、等级均相同,数学、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4)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5)江苏省进档考生中,凡A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省控线;  (2)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省控线下5分(含5分),且选测科目等级在BC及以上。  6)江苏省进档考生中,凡A志愿报考我校且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二批省控线下5分者(含5分),满足其前三专业志愿(如未填满三个专业志愿,不适用此项政策)。  7)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人才培养  1.新生(艺术类学生除外)入学第一年,可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校按专业大类组建培优班,实施滚动式管理。优秀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选拔考试(数学、英语),考核合格者进入培优班学习。  3.高考成绩达本科一批省控线或者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专利的学生,入学后学校将为其在考研辅导、学科竞赛、实践创新等方面配备导师。  五、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1400元/人·年。  3.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七、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86150088传真:0523-86150030  招生网址:http://zs.nustti.edu.cn邮编:225300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电子邮箱:zsb_njusttz@foxmail.com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省外)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省外)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6年面向20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zs.nustti.edu.cn)查询。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3)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不设级差。  4)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5)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人才培养  1.新生(艺术类学生除外)入学第一年,可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校按专业大类组建培优班,实施滚动式管理。优秀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选拔考试(数学、英语),考核合格者进入培优班学习。  3.高考成绩达本科一批省控线或者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专利的学生,入学后学校将为其在考研辅导、学科竞赛、实践创新等方面配备导师。  五、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其中,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1400元/人·年。  3.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七、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传真:0523-86150030  招生网址:http://zs.nustti.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电子邮箱:zs_nlgtz@163.com邮编:225300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2专业录取分数线_河北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2专业录取分数线_河北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三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电子信息工程2012491497--理科三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2468470--理科三批化学工程与工艺2012460460--理科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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