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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山学院招生简章

        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服务于考生,服务于社会”的宗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文山学院(学校代码:11556)。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学府路66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和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文山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招生日常事务。按依法行政、依法招生的要求,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全面、准确、规范地履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承诺,实施阳光招生。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指导和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报名条件:凡报考文山学院的学生,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外语语种: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考院或省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并合格,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条 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各省、区、市组织的联考,专业成绩不低于各省、区、市要求的最低控制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区、市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和各省区市组织的有关考试,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如果录满平行志愿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再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录取时,由高分依次往下直至录满为止。如果生源不足,将请示生源省招生部门适度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政策性加分并入总分的原则。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区市招考院公布。    第十七条 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考院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在校生享受国家专项奖学金;学校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社会捐助、学校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证书发放    第十九条 凡本校毕业的本科和专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文山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电话:0876-2156070,传真:0876-8886220,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0876-8886204。网址:http://www.wsu.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文山学院本年度全日制招生工作,由文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与上级部门政策相背驰,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文山学院    二Ο一四年一月一日    

  • 文山学院重点实验室

        

  • 文山学院食宿条件

        

  • 文山学院就业状况

        

  • 文山学院--学校简介

        文山学院简介                    文山学院前身是1977年创办的文山师范学校师专班,1984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文山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自创办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文山,面向云南,辐射全国,已向社会输送全日制大专毕业生21000人,成人本专科毕业生10000余名,培训各类学员40000余人次,并凝炼出“博思审问,明德笃行”的校训,“存疑存思,追求真理”的学风和“言传身教,尽器弘道”的教风。          学院坐落于云南省文山市城区,占地733亩。校园前临盘龙河,后依西华山,校园内风光别致,树木葱郁,花繁锦簇,生态和美,是求知成才的佳园。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510人,其中专任教师410人,教授23人,副教授90人,硕士190人,拥有一批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7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2亿元,图书资料66万册,报刊杂志940种。          学院设11个教学系部40个本、专科专业,已建成美术学、历史学、植物学等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和精品课程。面向全国19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681人。近10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居云南省同类院校前列。          学院与欧美和东南亚国家多所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常年聘请英语和越南语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先后招收130余位欧美和东南亚国家留学生来校学习,送出130余名学生赴欧美和东南亚国家留学、访学。          学院设有文山三七研究院、文山州生物资源开发研究中心和文山民族研究所等科研机构,所办综合性学术期刊《文山学院学报》发行到18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教师每年承担国家和省、州科研课题40多项,举办“开化论坛”系列学术活动60多场次。          学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建设合格本科院校为主线,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扩规模、调结构、创特色、引资源、抓建设、促发展,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以教师教育为基础,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开放性的教学型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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