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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关注银行承兑汇票代保管业务的法律风险
自控力 2013-3-11 11:15
银行承兑汇票代保管业务是指银行代为客户保管其合法持有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负责票据信息查询、委托收款及反馈托收资金到账等信息的综合性服务业务。承兑汇票代保管业务对汇票结算量大的银行创新业务品种,实现新的收入增长点有较大好处。但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性、技术性要求很严格,无论操作流程还是管理方法等任何一方面出现漏洞,都有可能造成很大损失,必须从一开始就将风险降到最低,以免今后发生纠纷。 存在的法律风险 代保管中的法律风险。从法律角度看,银行承兑汇票代保管业务属于银行与客户建立的保管合同法律关系。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原物,寄存人按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它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其成立以交付保管物为要件,即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汇票代保管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源自于银行在保管合同中的义务,保管人在保管合同中的主要义务有三项:即妥善保管标的物、不得使用保管物和返还保管物。基于这三项义务,银行在保管中的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汇票标的物保管不善的风险。客户交付保管物之后,如果银行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发生保管票据遗失、损毁、账实不符等,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是汇票真实性的审核风险。主要是返还保管物时如出现不真实汇票的责任承担问题,不能将银行在票据承兑及贴现中的真实性审核义务简单适用于代保管汇票业务中,在票据承兑及贴现中,银行作为承兑行或贴现行,自接受票据起就享有了该票据的所有权,从保护自身的角度出发自然应该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否则,会丧失汇票记载的权利,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但是,在代保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银行不应承担票据真实性审核义务,因为保管银行不享有票据权利,只有收取保管费用的权利,相反,客户作为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对保管物的瑕疵负有如实说明义务。三是返还票据时寄存人提出抗辩的风险。如果在返还票据时寄存人对是否为原物提出抗辩,银行负有证明的义务。 委托收款中的法律风险。单从保管合同来说,代保管汇票的委托收款并不是保管合同中的义务,这是银行为重点客户提供的汇票结算性服务业务,如果双方有这方面的约定,银行就应当如约履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一是没有在汇票到期日前发出托收通知的风险。由于保管票据数量较大,且签发行和到期日不同,委托收款中稍不留心,就会发生超过付款期限的情况。二是汇票款项未收回没有返还汇票的风险。如果承兑银行因汇票不真实或超过付款期限将汇票退回,保管银行没有及时向客户返还汇票,就违反了保管合同中的义务。三是没有及时通知客户的风险。无论是汇票被退回或被承兑入账,都没有及时通过客户,导致客户在较长时间内没有做出相应的处理,给客户造成一定的损失,保管银行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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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曾经见过℡ 2012-7-3 15:19
票据的转让粘单
----------百姓金融网 关键字: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 金融 百姓金融网 银行承兑汇票粘单 《票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单。 《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关于“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支付汇票款项的处理手续”中规定,承兑银行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汇票,抽出专夹保管的汇票卡片和承兑协议副本,并认真审查:……是否作成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经审查无误,应于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后的见票当日,按照委托收款付款的手续处理。 上述规定的都是使用粘单的法律许可及粘单使用方法。背书记载的位置原则上应位于票据的背面,但是在票据转让次数较多,票据背面没有记载背书的余地时,背书人就可以使用粘单,将背书的事项记载于粘单上。所谓粘单是指为弥补票据本身不能满足背书记载事项的需要而粘附于票据上的纸张。背书人使用粘单作为背书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是在票据背面不敷记载时,才能使用。在粘单上记载的背书,只要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即产生背书的效力。由于粘单不是票据本身固有的,而是另外附加的,为了使粘单能够成为票据的组成部分,确认粘单的效力,保证粘单使用的安全,第一位使用粘单的背书人必须将粘单粘接在票据上,并且在粘接处签单,以证明该粘单确为第一位背书人使用。因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使用粘单记载时,第一记载人(背书人)应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该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还在为了解票据信息而苦恼?还在为查找贴现利率而发愁?---中国百姓金融网,票据贴现利率短信定制为你轻松解忧愁。 中国百姓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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