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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课征收入调节税压缩贫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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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少清 2012-12-2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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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极分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已演化成严重打击生产力创造力,冲击社会公平,制造和酝酿社会不满情绪的重要因素,当下ZF正在大力推行收入分配改革制度,着手提高低收入工人的工资水平,调节收入差距悬殊的工作。 其实,在进行低收入工人的工资倍增计划的同时,更应该打击和调节高收入的不公现象,最好的办法是以赋征收入调节税的形式,收入调节税起征点不能太低,因为它是专门以打击高收入对社会的不公而设的,以月收入总额 10 万元为起征点较为适宜, 10 万元以内的按现行个人所得税办法计征,超过 10 元部份的,课以重税从重计征,设计好公式,从 11 万到 1000 万之间,按照 10% 到 99% 的收入调节税率计征,也就是月收入 1000 万的人士,课税后封顶到手的钱只能得到 20 万。收入越高,就要为国家创造越多的税收。 这个专门针对高收入人士从重课征收入调节税的措施,只要国家实施,肯定能得到 98% 以上的民众热烈支持,税种本身对国家对ZF对社会的积极作用也是巨大的。 2012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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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2-24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