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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奉劝“无产阶级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回归中国共产党第12次全国代表大会正确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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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jy 2014-11-9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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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奉劝 “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回归 中国共产党第12次全国代表大会正确路线 雷建炎 ( leijy26@sina.com ) 关键词 黄帝 共产党 共和国 无产阶级 马克思主义 张春桥、姚文元式的 “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 披着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外衣招摇撞骗,高谈阔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还以通天教主自居,禁止老雷指名道姓商榷。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是真的吗? 古人说得好: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 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仅仅 65 年,辛亥革命却已经超过 100 年。国家在中国大陆更是已经存在了成千上万年。 “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 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而蚩尤最为暴,莫能伐。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躯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擒杀蚩尤。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 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 ” 中华民族号称五千年文明史。黄帝是《史记》记录的中华民族第一人。不难看出,国家那时已久经沧桑。 无产阶级、资产阶级是英国工业革命后的产物,历史不足 300 年。 自命不凡的“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 宣称: “无产阶级专政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是新型的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要义为:第一,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以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 ; 第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指南 ; 第三,坚持以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联盟为最主要的基础 ; 第四,以一切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最广泛的联盟 ; 第五,对少数敌人实行专政,对大多数人民群众实行最广泛的人民民主 ; 第六,通过社会主义法制实施民主与专政”,要求 党和国家领导人及 全国人民思考“什么是国家,什么是专政,什么是资产阶级专政,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什么又是人民民主专政”,犹如三岁孩童自不量力,滑稽可笑。 无需翻阅恩格斯的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更无须“重温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不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还是 人民民主专政 ,“国家是 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 的说法 都荒唐无稽。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恩格斯明确指出民主共和国是国家的最高形式: “国家的最高形式,民主共和国,在我们现代的社会条件下正日益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它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最后决定性斗争只能在其中进行到底的国家形式,—— 这种民主共和国已经不再正式讲什么财产差别了。” 科学理论只能说服人,不能压服人。 共产党人是心底无私天地宽的民主主义者。 恩格斯强调 民主共和国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 “如果说有什么勿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法国大革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65 年来,一直由中国共产党执政、领导、“统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是中国共产党进行“ 阶级统治的机关 ”、“ 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呢?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是“党天下”,像前苏联那样仅仅只有苏联共产党硕果独存呢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政党、社会团体存在本身,证明中国无法像列宁、斯大林等流氓无产者那样对其他党派斩草除根,达到苏联共产党一党独存的“党天下”。 其次,伊拉克、利比亚等国家发生战争动乱,中国企业家、投资者(资本家)、打工仔、旅游者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义不容辞同当事国政府严正交涉,竭尽全力保护中国企业家、投资者(资本家)、打工仔、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危机关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出专机,将愿意回国的中国企业家、投资者(资本家)、打工仔、旅游者全部免费接回国内,根本不在乎他们是什么党派,是剥削阶级、压迫阶级还是被剥削阶级、被压迫阶级。 第三,当唐山大地震这样不可抗拒的天灾降临时,中国共产党对监狱关押的各种犯罪分子,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各类“阶级敌人”,没有像列宁、斯大林那样实行血腥的“ 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而是组织他们逃生,甚至让他们参加抗震抢险,立功赎罪,重新赋予他们宝贵自由。 抗震抢险救灾后,重建家园时,这些立功赎罪的“阶级敌人”都得到特赦,不再是低人一等的“阶级敌人”。当然,他们无法参加中国共产党,成为“统治阶级”一员。 按照 “国家是 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 的说法 ,这些曾经的“阶级敌人”,如今到底是“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被剥削阶级、被压迫阶级呢? 第四, 陈希同、陈良宇、 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等贪官污吏“大老虎”,他们高官厚禄,曾经是著名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货真价实的“统治阶级”。 按照 “国家是 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说法 ,难道中国大陆又需要“北伐战争”、“蒋桂战争”、“国内革命战争”、“解放战争”、“二次革命”等腥风血雨,去推翻 陈希同、陈良宇、 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等“统治阶级”吗? 第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可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什么时候领导过、统治过陈希同、陈良宇、 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那些大大小小的“苍蝇”、“老虎”、“统治阶级”、“无产阶级革命家”? 在中国大陆 ,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已经是 “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皆公开承认 的“弱势群体”。 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等“弱势群体”,如何统治、剥削、压迫那些年薪越过百万,超过千万,迅速先富起来的企业家、总经理、董事长等 形形色色的“白猫”、“黑猫” ? 第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不论“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 如何鼓吹“更加紧密团结在以 *** 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如何声嘶力竭贩卖列宁、斯大林“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政党”的“党天下”独裁专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已深入人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妇孺皆知。 陈希同、陈良宇、 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等 “无产阶级革命家” 能够 无法无天,“政令不出中南海” 。 上梁不正下梁歪。 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 中国共产党基层官员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可想而知。 “字字是真理,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愚民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第七,中国儿歌《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中唱得好: 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只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 。 国家,就是一个地区内所有家庭、所有公民组成的大家庭。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 不论家庭大小,任何家庭无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不是无法无天。 民主,不能我行我素。 自由是在法律范围内自由自在。 民主是干法律容许的一切事情。 人民共和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是国家主人。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赋。任何老百姓都是人民中的一员。任何政府官员都没有高人一等的权力。国家元首也必须服从宪法,遵守法律。 第八,老雷再次苦口婆心呼吁: 世界上没有名为“马克思列宁”的思想家,不存在子虚乌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 社会主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兴无灭资”,不是“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不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共产主义是“消灭无产阶级”、“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是“ 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 中国共产党执政已经60余年。中国共产党党员还没有“国有企业”股权。中国共产党依旧“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学者、作家、哲学家、理论家、经济学家依旧以“无产阶级革命家”、 “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为荣。荒唐可笑,愚不可及。 中国共产党第12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说: “回顾党的历史,这次代表大会将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的一次最重要的会议。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次代表大会制定的正确的纲领,一定能够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使我们党兴旺发达,使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使我们的国家和各民族兴旺发达。 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 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真诚奉劝所有 “无产阶级革命家”、 “无产阶级 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回归 中国共产党第12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正确路线,先老老实实学习马克思主义,学懂马克思主义, 别再滥竽充数,别再指鹿为马,别再倒行逆施。 在众所周知的常识面前,不论从哪方面考察, “国家是 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 说法都 荒唐无稽, 纯粹自欺欺人 。 2014 年 11 月 8 日稿 (任何匡正谬误的指教都是对作者的帮助、爱护,真诚期待读者的批评、建议。作者电子信箱: leijy26@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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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的中华民国是中国国家的最高形式——同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王伟光商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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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jy 2014-10-1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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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的中华民国是中国国家的最高形式 ——同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王伟光商榷 (3) 雷建炎 ( leijy26@sina.com ) 关键词 国家 王伟光 恩格斯 辛亥革命 中华民国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王伟光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中,打出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旗号 狐假虎威: “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在人类之初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没有剥削、没有阶级,也就没有国家。当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有了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出现了私有制,社会分裂为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对立阶级,出现了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分裂和对立,统治阶级就需要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来统治被统治阶级,缓和冲突,于是国家就产生了 ……” 王伟光院长滥竽充数。其“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国家随着阶级的消失而消亡,而国家的最终消亡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过渡”、 “ 无产阶级专政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是新型的国家,是由剥削阶级国家到消灭阶级、消灭国家的必经阶段 ”、“ 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问题是无产阶级通过它的先进组织——共产党,掌握国家政权 ”的 理论基础和思想指南 荒唐无稽 ,纯粹是在为俄国流氓无产者列宁及中国文痞张春桥、姚文元树碑立传,企图死灰复燃“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极端恐怖主义。 美国学者路·亨·摩尔根的光辉著作《 古代社会 》激情满怀: “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以来,财富的增长是如此巨大,它的形式是如此繁多,它的用途是如此广泛,为了所有者的利益而对它进行的管理又是如此巧妙,以致这种财富对人民说来已经变成了一种无法控制的力量。人类的智慧在自己的创造物面前感到迷惘而不知所措了。然而,总有一天,人类的理智一定会强健到能够支配财富,一定会规定国家对它所保护的财产的关系,以及所有者的权利的范围。社会的利益绝对地高于个人的利益,必须使这两者处于一种公正而和谐的关系之中。只要进步仍将是未来的规律,像它对于过去那样,那么单纯追求财富就不是人类的最终的命运了。自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所经过的时间,只是人类已经经历过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只是人类将要经历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社会的瓦解,即将成为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目的的那个历程的终结,因为这一历程包含着自我消灭的因素。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 博爱 , 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是恩格斯整理马克思研究摩尔根《 古代社会 》所遗留的阅读笔记时,结合自己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史写成的 划时代著作。它 阐述清楚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说明 人类社会 为什么 会发展到资本主义,指出人类社会必然 进化到共产主义大同世界。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振聋发聩: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 ; 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 : 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恩格斯赋予国家的科学定义是 : “国家决不是外部强加给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理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毋宁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 第二个不同点,是公共权力的设立,这种公共权力已不再同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直接符合了。 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捐税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 文明国家的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关加在一起还要大的‘权威’。 国家的最高形式,民主共和国,在我们现代的社会条件下正日益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它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最后决定性斗争只能在其中进行到底的国家形式,——这种民主共和国已经不再正式讲什么财产差别了。 随着无产阶级成熟到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它作为独立的党派结合起来,选举自己的代表,而不是选举资本家的代表了。因此,普选制是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 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现在我们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这些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真正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1911 年 11 月,武昌首义的湖北军ZF颁布《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规定: 第二章 人 民 第四条 凡具有鄂州ZF法定之资格者,皆为鄂州人民。 第五条 人民一律平等。 第六条 人民自由言论著作刊行并集会结社。 第七条 人民自由通讯不得侵其秘密。 第八条 人民自由信教。 第九条 人民自由居住迁徙。 第十条 人民自由保有财产。 第十一条 人民自由营业。 第十二条 人民自由保有身体,非依法律所定,不得逮捕审问处罚。 第十三条 人民自由保有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搜索。 第十四条 人民得诉讼于法司,求其审判;其对于行政官所为违法损害权利之行为,则诉讼于行政审判院。 第十五条 人民得陈请于议会。 第十六条 人民得陈诉于行政官署。 第十七条 人民有任官考试之权。 第十八条 人民有选举投票及被投票选举之权。 第十九条 人民依法律有纳税之义务。 第二十条 人民依法律有当兵之义务。 辛亥革命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上开天辟地的社会主义革命。 起草 《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的宋教仁是当之无愧的 社会主义“革命元勋”、 “宪政之父”。 王伟光院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 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指南,在 辛亥革命和 《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 面前无地自容。 中华民国不 是资产阶级专政,也不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它不是 阶级统治的机关,更不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中华民国是 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国家最高形式,是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民族大家庭。 2014 年 10 月 14 日 稿 (任何匡正谬误的指教都是对作者的帮助、爱护,真诚期待读者的批评、建议。作者电子信箱: leijy26@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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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晚清史(上下)》(经济史)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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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伦 2014-2-7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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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关于经济史的部分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加以整理,分别是:记录清王朝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的经济发展、1830年至鸦片战争前夕的鸦片贸易、1870-1911年间的经济趋向以及临近辛亥革命前的工商业发展。基本上覆盖了整个晚清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书中给出了很多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观点,因此这次的读书笔记可以形成和前面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的一个对照。 在19世纪大叛乱发生之前,中国的人口已经达到了4.3亿左右。我们需要探究的是这种人口增长的原因。除去先代解除人头税和人口统计制度的完善外,在嘉庆年间,还有两个原因是需要注意的,一是先前引入的高产粮食作物——甜薯和玉米的进一步传播,另一个则是人口间的区域流动,这时大量人口流向了偏远山区(这和我们所想的人口向繁华地区流动正好相反)。人口的大量增加不可避免地引起了边际报酬的递减,这让我想到邓刚教授讲座时所讲到的中国明清时边际生产力递减的问题。除却我们所熟知的经济发展滞后、生态环境恶化、物价飞涨之外,书中还提到了一个人口增长不良影响的有意思的观点,那就是对清代政治的不良影响。人口在清朝末年已经达到了一种超饱和状态,但是清朝相应的官职数量却没有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清朝一是大量卖官鬻爵,另一个则是设置了大量的半官职。半官职只是我个人的一个概括,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些没有通过殿试的童生、进士;文案、仆役、送信等不纳入政府俸禄系统的人,相当于其上级的门客;还有一些人,他们事实上不再供职,成为了商人,但是仍旧保留着名号。官员冗杂可以说是清朝腐败的一个原因。因为大量冗官没有被纳入财政编制,只能由其上级通过进一步剥削纳税人来维持其俸禄。可是就此说冗官一无是处也不对。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其实最早脱胎于“讼棍”。嘉庆年间另一个很特殊的现象就是漕运地位的动摇。从上次的笔记可以知道,自明成祖修缮运河后,漕运在交通运输中一直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和内河航运并举。但是到了晚清,漕运已经成了腐败的根源之一。自南京至北京需经过很多关卡,每过一个关卡,独立于省一级行政的漕运司就征收一重厘金。这样省一级财政总是处于紧缺状态,而漕运司为了维持自身利益总是不断加重所收税金标准。这种利益冲突在此时已不可避免,于是省级官员要求开海运,但是漕运司要求维持漕运。在这一论战中,漕运处于上风,但是并不是说海运就失败了。因为在1824年之后,清帝不再反对主张改道。最终在鸦片战争之后,漕运被完全废止。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废除的原因不是因为海运经济利益较高,而是因为此时运河两旁的居民有勾结外国的嫌疑,并且在几次农民叛乱,运河两岸的居民均有参与,这样漕运在清帝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最终被废除。 就1870-1911年的经济状况而言,需要一种客观谨慎的态度。在清朝最后几十年,中国经济的农业部门一直处于土地资金不足,过剩的劳动力收益有所减少。但是不同于严中平认为的,农民受到了极为严酷的剥削,费维恺认为农民的生活水平没有太大变化。他的理由是中国的农业制度一直很稳定,农民一直生活在很低的水平上,努力维持极低的生活水平。在晚清战乱格局下,之所以仍能保证基本生活是因为农民转种了能够带来更多粮食或者收入的作物。就费维恺的测算,在1904-1909年和1914-1919年间,玉米、白薯和芝麻逐渐代替了粮食作物大麦、高粱和小米。而就手工业状况来看,也并不像严中平所说那样完全被外国手工业击垮。严中平的分析有其正确性,但是这种情况仅仅出现在了通商口岸地区,内地情况并非如此。手工织布业的力量是顽强的,极为有效地对抗着洋货的冲击。从1871-1880年到1901-1910年,织布的数量从32亿码增长至37亿码,在中国农副手工劳动条件极为简陋的条件下,不得不说是一种发展。此外,马克思主义学者在这部分丧失了一种辩证的态度,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因为这部分学者分析手工业时仅仅分析了织布业,而忽略了其他产业。原因很简单,织布业所占比重是最大的。但是这样不可避免的仅仅以部分代替了整体。但是双方在工业和商业上发展上观点一致。晚清工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与政府结合,产生了所谓的“官督商办”工业,但是这种工业发展潜力小,经济效益低,十分腐败。同时这类工业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外国工业的巨大冲击,最后的结局都是破产或者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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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分类: 经济史|114 次阅读|0 个评论
GMT+8, 2025-12-5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