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日志
-
-
分享
转:2014-11-15央广财经新闻 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索赔落锤 中小股民将获赔5931万
-
zhangzq2014 2015-4-3 16:12
-
2013年3月7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于2013 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显示,佛山照明2010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未依法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未依法披露有关关联方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收购事项;未依法披露有关关联方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该处罚决定书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当事人佛山照明、钟信才、邹建平、刘醒明、赵勇、解庆、魏彬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上市公司佛山照明被责令改正,并处以40万元罚款。钟信才给予警告罚15万元,邹建平罚10万元。 刘国华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后,相应受损的股民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民事索赔。“投资者只要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含该日)期间买入佛山照明股票,并且在2012年7月6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股票至今,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即符合起诉的条件。” 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小股民诉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有新动向。有律师表示,目前已经有股民胜诉,累计获赔金额5931万元。如果加上诉讼费用,总规模超过6000万,占到佛山照明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两成左右。 链接:http://news.cnr.cn/native/gd/20141115/t20141115_516782384.shtml
-
个人分类: 公司新闻|59 次阅读|0 个评论
GMT+8, 2025-12-24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