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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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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千亿住房维修金成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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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hong0188
201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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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仔
2023-2-16 12:37:06
500论坛币求《中国房地产统计年鉴2012》!5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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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成功区
cestlynn
201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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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友
2014-1-18 00:34:34
数据中国历年城乡居民住房面积和储蓄存款余额统计(1952-2004).
劳动经济学
litao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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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州子
2013-10-2 00:08:38
住房租售比(租价比)
计量经济学与统计软件
ansy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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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dan8407
2013-9-23 14:11:48
【改为免费啦】房地产:新五条暗含政策【PDF下载】【谢谢大家支持!!】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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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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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ch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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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xiaoliang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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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家电行业发展驱动因素分析
行业分析报告
天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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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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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国五条”要点一览
金融实务版
黑色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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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叮当
2013-4-2 15:25:37
广州国五条细则 严格执行20%个税
金融实务版
黑色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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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叮当
2013-4-1 17:08:13
求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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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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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艳雯
2013-3-26 19:30:32
国土部副部长:保有住房应征收不动产调节税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minnesota
201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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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泼特
2013-3-24 23:22:50
中国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米,早已摆脱了人均7平米的时代
区域经济学
zbin7451f
2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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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in7451f
2013-3-11 15:32:06
高规格国五条细则正式发布 国务院六大措施加码楼市调控?影响几何
房地产专版
sun31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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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313582
2013-3-1 22:14:04
关于住房存量估算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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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m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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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doc
2013-1-30 15:41:10
从“配给”到“自由选择”——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需求决定因素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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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wang280
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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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cunyuan
2013-1-24 21:46:11
[转帖]社科院调查称95.8%城乡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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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undfish
2008-12-17 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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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sheldonjiao
2013-9-15 11:40
通过金融创新的方式来减轻国家对养老的财政压力。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银行对 借款人年龄、预期寿命、房屋价值 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 按月或按照协定的时间支付现金给借款人 ,借款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 ,继续占有、使用房屋 ,到借款人 逝世时以房屋价值为限一次偿还借款 的一种担保贷款方式。 几点解释: 银行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自信评估,贷款后,其实就是拥有了房产的权益,等借款人逝世后收回房产。 老年人可以继续占有、住房 相当于 银行采用分期付款的形式向借款人购买房屋 。像银行开展抵押贷款业务的反向操作,故称“ 反向抵押贷款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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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专家:5年以上唯一住房应继续免个税
自控力
2013-3-7 08:48
这次调控 与之前的政策一脉相承,核心内容仍是强调‘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满足合理住房需求’。”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其中的内容,如要求地方ZF公布房价控制目标,落实地方ZF控房价责任,加大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等,都是此前政策的延续。 “在近期热点城市楼市出现过热苗头的情况下,再次出台调控政策,表明中央ZF调控房地产市场不动摇的立场和决心。”秦虹说。 “这次政策力度明显比以前加大,要求也是按从严、从紧、从高提出的。”秦虹说,如“在房价上涨过快地方进一步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二手房交易的所得税严格按转让所得20%计征”;“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等。 秦虹分析,ZF希望通过加大控制投机性需求,来抑制房价反弹趋势,调整目前比较强烈的房价上涨预期,防止房价大幅上涨。 秦虹预测,新政策出台后,二手房市场会出现暂时波动,特别是二手房交易规模较大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刚开始,大家因为恐慌,争相交易,导致交易量上升,后续随着政策落实,会出现观望,成交会下降。但短期看,成交量的变动将大于价格的变化。 符合条件者现行政策有优惠,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 调控新政策出台后,受到关注最大的是“个人转让住房严格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有人认为,在热点城市这一税收可能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从而增加购房成本,推高房价。尤其是改善性购房需求可能会被“误伤”。此外,也不利于二手房的流通,影响市场供应。 秦虹认为,房产转让过程的税收本该由卖方承担,会不会直接或变相转嫁给买方,主要取决于当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当供应短缺时,一般由卖方决定价格,税较容易转嫁,相反则难以转嫁。 “如果分析一下我国目前的住房市场,可以发现,大部分城市的房产交易仍是以新房交易为主,且新房供应量充足,二手房市场规模较小,转嫁的风险有限。但在一线城市二手房的规模与新房相当,且由于城市规模大,二手房所处的位置优越,供给有刚性,所以就相对容易转嫁。”秦虹说。 目前我国改善性需求量还很大,如何减少政策影响呢?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秦虹说。 “当然,调控政策还有进一步细化和改进的空间。”秦虹表示,楼市调控涉及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但目前因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所以多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的特点是刚性较强,短期容易见效。而经济手段弹性较强,但效果出现不确定性大,如提高利率,房价会有一定的滞后反应。 “总的来讲,仅靠‘堵’不是长久办法,整体设计、系统改革、疏堵结合才能解决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的房地产市场问题。”秦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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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真相剖析 中国住宅过剩了吗?
insight
2013-3-5 20:16
近期,房地产市场“暖冬”现象惹人关注。然而,各界对于市场走向仍存在很大分歧。一部分认为市场已经全面转暖,房价短期内看涨。 另一部分则仍比较悲观,主要证据是鄂尔多斯和温州房价泡沫已经破灭,贵阳这类城市供应量超大,这三个城市预示全国房价泡沫正在开始破裂。 其实这涉及房地产市场短周期与长周期之别,2012年楼市由冷转暖,可认为是短周期波动。 但从长周期看,未来十年房价是否趋跌?决定一国或一个地区房价长期走势的因素多而复杂,但归根结底,住宅存量规模与居民数量的匹配度,决定住宅的不足还是过剩。 如果住宅存量已经远大于居民自住需求,则市场和房价很容易产生泡沫;如果住宅存量明显小于居民自住需求,则不可能生成系统性的房价泡沫。 现阶段,全国到底有多少住宅?城镇又有多少? 如果这个住房的“家底”摸不清,就很难判断住宅需求到底是不足、饱和,抑或过剩。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真相 近几年,被专业人士引用较多的,是由建设部(编注: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至2005年底,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64.5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69亿平方米。 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28平方米,中部地区23.9平方米,西部地区25.24平方米。 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户均成套住宅套数0.85套。 东部地区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5.32平方米,中部地区77.96平方米,西部地区85.75平方米,户均成套住宅套数分别为0.89套、0.79套和0.83套。 这一公报,可以说是近些年最权威的一份住房存量统计资料,但很多人对其存在一些误解和误用。主要涉及两个重要概念:城镇、人均。 其一,关于城镇。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标准,也即《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务院于2008年7月12日国函 60号批复),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 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区域。 根据国家统计年鉴,截至2010年,中国有28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加上2012年新成立的三沙市,共计288个)、县级市370个、镇19410个。这些都属于城镇。但是,《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的备注中说,本公报统计范围为设市城市、县城和工矿区。也即不包含县域中的建制镇(除了县城所在的城关镇)。 所以,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107.69亿平方米,并没有覆盖全部范畴,只反映大概情况而已,存在漏统现象。 举个例子,上海市现在下辖16个区和一个县,16区下属所有镇,都统计进去了,但崇明县下属的16个建制镇,只有县政府驻所的镇(城桥镇)的住宅才统计进去,而其他15镇都不在统计范畴。 其二,关于人均。 人均住宅房面积,这个“人”指代什么? 当前,我们所谓的城镇人口、城镇化率等,按统计局口径,一般是指城镇常住人口,也即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除了本地户籍人口,还包括外来的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即农民工)。 《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中,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但这个“人”却仅仅指代城镇户籍人口,不包括农民工。如加上农民工,比如2005年中国城镇化率为43%,也即全国城镇常住人口(包括部分农民工)为5.6亿人,暂按城镇住宅建筑面积107.69亿平方米,则人均面积只有约20平方米。 分析完了《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的不足,我们再来看本章中将多次引用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虽然并非房屋普查,但基本上顺带比较全面和系统地统计了居民的住房情况。而且其城镇,包括了全国所有建制镇,人口也是城镇常住人口(包括部分农民工)。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综合了其中的短表和长表中的数据,大致可得出如下如果:截至2010年11月,全国住宅建筑总面积为393亿平方米,人均30.4平方米。 其中,城市住宅建筑总面积为106.6亿平方米,人均29平方米;镇80.4亿平方米,人均31.6平方米;乡村206亿平方米,人均30.7平方米。 将城市和镇加一起,也即城镇住宅建筑总面积为城镇187亿平方米,人均30.1平方米(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98年的18.7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的31.6平方米。两个数据比较接近,可以相互验证)。 将有较强改善性需求 十八大报告的大会主题中提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在上世纪末基本实现小康的情况下,这是党的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了确保实现这一目标,还首次提出至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那么,作为小康社会最重要指标之一的居住,当前现状如何? 2004年,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发布了《2020我们住什么样的房子——中国全面小康社会居住目标研究》,这个课题研究公布了21项指标,主要包括城镇人均居住面积35平方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大于20平方米等。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只有8平方米左右;1987年才超过14平方米;1998年全面房改之后,住房建设提速,至2011年已超过32平方米。 农村人均住房面积,略大于城镇,比如2010年城镇为31.6平方米,而农村为34.1平方米,当然,农村不算院子,实际上农村宅基地的面积远大于城镇住宅占地面积。 从住宅新建规模上看,农村略多于城镇。比如,2011年我国城镇新建住宅面积为8.69亿平方米,而农村为9.63亿平方米。由数据可见,我们肯定会提前实现人均35平方米的小康指标。但并非意味着,达到35平方米就不再增长了。当前,美国人均住房面积超过60平方米,当然了,老美人少地多,住宅以别墅为主。 日本和中国台湾,具有更强的可比性,中国台湾2004年首次达到人均40平方米,日本近年也超过40平方米。 再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间的占比分析。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根据不同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我将8平方米以下、9-16平方米、17-29平方米、30-49平方米、50-69平方米、70平方米以上,分别定义为:廉租房准入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温饱型、小康型、舒适型、奢华型。 由图1可见:全国及城镇满足温饱型及小康型住房标准的比重较大,共计56.9%,这部分家庭仍有改善的需求。城市家庭户满足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准入标准的比例相对较高,为25.5%,这说明城市仍有较高比例的家庭住房困难,政府应重视并不断推进改善该类型的家庭户住房条件。舒适型和奢华型共计18.6%。 住房自有率很高但“老旧差小”比重偏大 住房自有率,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近几年新闻屡有报道,中国的住房自有率非常高。 截至2010年,全国、城市、镇、城镇(城市加镇)的家庭的住房自有率分别为约88%、74%、87%、79%(全部房屋减去租赁房)。 其中城市自有率最低,同时租房率最高,达26%,一方面说明流动人口多,另一方面说明房价较高。 人口普查,是跟着人走的,那些没人住的(空关)的房屋,没法上门调查。不妨再参考一下别的口径。 联合国人居署、国家住建部和上海市共同发布的《中国城市状况报告2010-2011》中提到:2008年中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拥有率达87.8%。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公布的报告提到:2010年底城镇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率为89.3%。这两个数据,比人口普查数据略高一些,不过总体上能说明问题。 中国住房自有率,远超60%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美国不足70%,但美国人住的房子远大于国人,带花园、有车库,有些配泳池,能说美国人住得比中国差吗?西欧国家的住房自有率还要低,比如北欧国家、德国等一般不超过50%。 造成这种反差的原因是: 一,国人素有购买土地房屋的传统。二,中国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较乱,房客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三,过去十几年中国房价飙升,投资投机者众。 而欧美则无此三个因素,况且工作流动性更强,租房比购房更方便。 中国人均住房面积,已经接近小康水平,住房自有率全球数一数二,近些年投资炒房者手中也有不少房子,鄂尔多斯这样的地方住宅严重过剩,于是总有些人认为中国的房屋饱和了。 数量已不算不少,只是质量太差。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全国城镇家庭中,购买商品房的只有21.7%(见图2),这些房子多是1998年房改之后建的市场化的商品房,质量较好。而其他房子,多数质量较差,房改后的老公房更是老、旧、差、小,未来20年内大部分都将成为旧城改造和动拆迁对象。 从建筑年代看,2000年以后建的住宅,只占全部存量住宅的37.9%。中国的住宅寿命平均为30多年,而发达国家的住宅寿命一般都超过70年,有的可达百年以上。 户均住房套数未“达标” 多数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制定本国居住水平发展目标时,就已通行采用“户均一套房”的衡量标准;在实现“户均一套房”的目标后,又相继采用居民家庭“人均一间房”的衡量标准。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全国、城镇、城市、镇、乡村家庭人均住房间数,分别是1.01、0.93、0.88、1.01和1.08。 由此可见,全国、镇和乡村,已经实行人均一间房,也即达到小康标准,而城市还未达标,2000年,城市家庭人均0.76间,过去10年平均每年增加0.12间,若按这一进程,2020年城市家庭也能达到小康水平,城镇家庭肯定会提前达标。 户均住房套数,是一个非常核心的指标。一户人家,不管是自有的,还是租住的,至少得平均有一套房子,才算能基本满足需求。 所以,户均一套房,就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住宅短缺与非短缺的分界线。然而,即便达到户均一套房,仍然难言满足需求,因为还有学区房需求、度假需求、工作流动带来的临时性租房需求等。任何时段内,社会上总是存在一定量的闲置房。 中国当前情况如何? 2005年国家统计局人口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户均套数为1.04,即那时中国城镇居民家庭已经实现了“户均一套房”。 但从住房质量上看,那时中国城镇住房成套率只有77%(成套住房包括独立的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所以户均成套住房仅为0.8。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全国、城市和镇的住房成套率分别为63.5%、81.1%和66.9%,成套率变化不大,按近几年的住宅建设速度以及城镇人口增长,户均成套住房估计为0.9左右,距小康标准还有一段距离,预计2015年前后将达到户均一套房。 住房成套率的统计是按住房来源分的同时拥有厨房和厕所的家庭户户数。全国家庭户住房成套率为63.5%,其中自有住房成套率为65.4%,租赁住房成套率52.1%。 与全国总体水平相比,城市和镇家庭户住房成套率均高于全国,分别为81.1%和66.9%。从构成来看,无论全国还是城镇,自有住房成套率均高于租赁住房,其中城市自有住房成套率最高,已达到90%以上。 最后,看下发达国家的经验。日本户均住房套数于1968年超过1,1980年代中期户均住房套数超过1.1,2008年达到1.17套。韩国户均住房套数于2002年超过1,目前该值达到1.08。美国1965年至2009年间,户均住房套数基本稳定在1.12左右。英国自1960年代以来户均住房套数超过1,1980年代该值达到最高为1.08。1995年,德国户均拥有住房已达到1.28套。 以此衡量,中国当前情况相当于日本1960年代后期。不仅不能断定中国住宅存量已经饱和,反倒是住房需求还将继续平稳增长1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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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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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住房贷款增万亿元
红媚娘
2012-10-23 11:50
中国人民银行 22 日发布的三季度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前三季度房地产贷款增长加快,主要原因是个人购房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速回升。 截至 9 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及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外资银行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 11.74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2% ,比二季度末高 1.9 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 9821 亿元,同比少增 102 亿元,前三季度增量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 15.4% ,比 1-8 月占比高 1.3 个百分点。 截至 9 月末,地产开发贷款余额 8461 亿元,同比增长 7.3% ,增速比二季度末高 6.5 个百分点。房产开发贷款余额 2.96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1% ,增速比二季度末高 0.8 个百分点。个人购房贷款余额 7.8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6% ,增速比二季度末高 1.6 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 6728 亿元,同比少增 850 亿元。 截至 9 月末,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 5215 亿元,同比增长 61.7% ,增速比二季度末低 1 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 1300 亿元,占同期房产开发贷款增量的 60.2% ,比 1-8 月占比低 0.7 个百分点。 统计数据显示,企业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同比多增,固定资产贷款增速继续回升。 9 月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余额 48.64 万亿元,同比增长 15.8% ,增速比二季度末高 0.2 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 5.18 万亿元,同比多增 1.21 万亿元。 从期限看,前三季度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 1.46 万亿元,同比少增 3117 亿元, 9 月末余额 25.65 万亿元,同比增长 8.1% ,比二季度末高 0.2 个百分点;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增加 3.53 万亿元,同比多增 1.44 万亿元, 9 月末余额 22.35 万亿元,同比增长 25.1% ,比二季度末低 0.2 个百分点。 本文来源: http://www.ocn.com.cn/free/201210/fangdichan2309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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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5.保障性住房应向无房低保户倾斜
王东镇
2012-10-20 13:31
2975. 保障性住房应向无房低保户倾斜 2012.10.20 2012 年,沈阳计划完成保障性住房 3.68 万套,遗憾的是没有一套面向无房低保户。这样的结果是公租房的入住标准不断放宽,目前已达人均家庭月收入 1700 元人民币,新毕业的大学生月收入 2500 元人民币以下,均可申请公租房。而对无房、缺房低保户全部实行货币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是 2010 年制定的,已经远远低于实际租金水平。 保障性住房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是优先解决最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还是优先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答案应该是不言自明的。房管部门所以不愿意建设廉租房,主要是租金难收和租金低廉,而前者属于管理问题,后者属于政策问题。 廉租房的租金标准本来不高,可以采取委托代收的方式从低保金中扣除,或由政府补贴的方式全部减免。实际上廉租房的租金加上租房补贴与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相差无几,完全可以并轨,实行统一的租金标准,按家庭人均收入实行不同的优惠幅度,或低保户家庭执行廉租房租金标准,其他家庭执行公租房租金标准,实行保障性住房的统一分配、最困难家庭优先的原则。 如果仍要坚持现在的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应与同期低保金同幅度调整,才不至于降低社会最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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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金改”方案获批 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将为房企“输血”
金黄色的风
2012-7-27 14:58
业界评此举令银行和开发商受益,目前还不用担心因此带来“次贷危机” 昨日,《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获批,其中提出将要研究开展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业务,培育房地产金融市场。一时间,房贷如何证券化?此举是否变相为房企输血?未来会否因此出现次贷危机?各界人士纷纷表达疑问和担忧。 不排除部分资金流入开发商 房贷证券化的最直接受益者是银行。由于多年来银行的存款期限多在5年左右,而房贷期限则长达10-30年,“长存短贷”现象长期存在,加上政府对于一级银行有资本充足率有要求,一般银行的资本金(包括银行普通股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除以风险资产(包括按揭资产、企业贷款等)的比例不能低于8%。“房贷证券化可以同时 解 决 银 行 上 述 两 个 方 面 的 问题。”世联地产金融高级理财师胡乐航介绍,把长期的房贷转化为证券发行出去,有助于银行提升资金周转率,提高资本充足率,从而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减少外部融资对资本市场的冲击。 对于一些已经“囊中羞涩”的房企而言,此举能否快速解渴?北京龙藏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祥龙亦表示,此举提高了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和存贷比,盈利空间增大,继而有望间接增加个人房贷额度,影响到楼市。胡乐航则认为短期内表现不会明显,“无论怎样的金融创新,一旦涉及到向房企放贷,国家都会收紧,房贷证券化对于房企并不会有立竿见影的输血效果。”他认为当前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银行的资金流动量增加之后,之前一直监控不到的表外资产,有更大的腾挪空间,只能说不排除会有钱间接曲折流向房企。 胡乐航表示,如果未来取消调控,开发商可以把资产抵押给银行,银行将其整合为证券对外发行,开发商即便不卖房,也有可能通过发行证券快速回笼资金,对于开发商而言,才真正是多了一条快速有效的融资渠道。 专家评“距离次贷危机还远” 相比之下,对于房贷证券化试点的出台,市场更大的担心在于会否因此出现“次贷危机”,对此多名受访专家直言不会。 “次贷危机是过度证券化的结果,太多的衍生品出来,又加入很多金融杠杆,最后投资者根本看不清自己买的到底是什么资产。目前国内鼓励资产证券化,但明确要求不允许再证券化。”胡乐航认为,加上资产折价担保,所以比较安全。“距离次贷危机还早着呢。”赵祥龙介绍,美国的房贷证券化已经做到了第四级甚至第五级,中国目前才开始做第一级,还处于从实物资产向金融资产转化的初级阶段,距离次贷危机还远。 对于未来的执行,胡乐航建议政府应该设立资产评估和评级的基金,给评估和评级机构一个独立测评的基础。“评级和评估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国外次贷危机的出现有一些便是在利益驱使下,把垃圾资产评级提高,引诱客户购买。”胡乐航认为,如果银行或者开发商成为评估和评级机构的客户,市场竞争之下难免沦为工具,其独立性便难以保障。他建议政府设立基金,令评价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第三方出现以确保客观。 ○ 名词解释 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 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方向,是指以住房按揭房贷为资产基础,金融机构按照贷款的类型、期限、利率等分类整合成资产包,以债券形式销售给投资者,房者每个月的还款付息部分便作为资产收益。 我国早在2005年,便已开始第一轮资产证券化试点,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信贷资产支撑债券(A BS),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 BS),随后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也陆续发行了资产证券化产品。2007年,由于国外次贷危机的爆发,第二轮试点工作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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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4.以丰补歉是保障性住房的长效机制
王东镇
2012-5-27 03:47
2844. 以丰补歉是保障性住房的长效机制 2012.5.27 中央提出保障性住房的初衷是解决社会最困难群体的居有其屋问题,可是又拿不出足够的资金,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于是演变成目前这种概念模糊、似是而非、以公租房取代廉租房的所谓保障性住房模式,最困难的无房户住不起、分不到,高收入群体不愿住,实际保障的是中等收入群体,并有雷声大、雨点小,难以为继之势。可见光有美好愿望和行政命令,没有资金保障的政策是没有生命力的。 在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存在缺口的情况下,以丰补歉应该是保障性住房的长效机制。各级财政拿一些,土地收入补一些,商品房摊一些,公租房背一些,廉租房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强于现在的弄虚作假、似是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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