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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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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会计学院¥ 2017-9-1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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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解读高级研修班 各相关企业单位: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 3 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这是财政部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防控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企业加强金融资产和负债管理,夯实资产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及时预警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促进企业战略、业务、风控和会计管理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强化金融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对促进企业管理转型升级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三项准则的发布为我国在执行准则方面同样提出了会计行业乃至资产管理行业以及相关领域的更高要求。一是对国家金融市场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我国进一步深化市场化程度和行业细分程度。二是对从业人员提出更高要求,要求企业管理层加强公司治理,进一步加强战略决策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谨慎性、明确性和科学性,同时也要求会计人员加强执行准则的水平。三是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三项准则引入了更多的管理意图,从业者自身职业判断因素增多,对于这些事项的传统监管要求需要及时作出相应改变。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鼓励企业提前施行。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过渡办法另行规定。 在这种背景下,我院及时推出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解读高级研修班,帮助各企业第一时间把握国家经济政策,深入领会政策要求,在企业公司治理、金融资产管理、企业风险防控等方面及时做出应对,进一步提高企业会计从业人员执行准则的水平。 一、教研收益 1 、帮助企业深入领会、理解新准则制定背景、对行业产生的影响; 2 、帮助您了解新准则的具体规定; 3 、帮助您掌握新准则执行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 4 、帮助您提升执行准则的水平。 二、目标学员 1 、各证券、信托、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机构、 P2P 、银行、保险、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投资集团等金融机构的业务、财务、税务人员等; 2 、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他从事金融企业的中介机构; 3 、高校会计、税收专业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 三、报名方式 联系人:李明吉——手机: 15652426725 联系 QQ : 2531848726 ——微信: b18301282664 报名邮箱: accountant_cfo3@126.com 四、时间地点 7 月 19 日 -20 日( 18 日报道、 20 日 12 点结束);——地点:北京 课程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具体开课时间以当月计划为准。请按照联系方式咨询详情。 五、内容大纲 (一)金融工具基础 1 、金融工具定义 2 、金融工具准则的范围 3 、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单元 4 、权益的会计处理 5 、与其他准则的协调和衔接 (二)债务与权益的区分 1 、金融负债的定义 2 、权益工具的定义和判断标准 3 、“固定换固定”原则 4 、权益工具分类的例外情况 5 、交叉担保、利率跳升等常见投资者保护条款的影响分析 (三)金融资产分类 1 、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2 、业务模式及其变更 3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要求 4 、新旧分类比较 (四)金融负债分类 1 、金融负债分类 2 、金融负债分类与计量的特殊情况 (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原则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原则 3 、金融资产转移的概念 4 、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 5 、继续涉入的判断和处理 6 、 ABS 中常见的金融资产转移问题 (六)金融工具计量 1 、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 2 、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 3 、利息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七)金融资产减值 1 、预期信用损失与已发生信用损失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三阶段模型 3 、相关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处理 4 、 FVOCI 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5 、贸易性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6 、其他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7 、与现行金融资产减值方法的比较 (八)利得和损失 (九)套期会计 1 、套期会计的属性 2 、套期会计基本原理和分类 3 、合格的被套项目 4 、合格的套期工具 5 、期权的货币时间价值等考虑因素 6 、会计处理 7 、披露 (十)衔接规定 修正的追溯调整法 (十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1 、法定权利 2 、净额结算 3 、对“同时变现金融资产并清偿金融负债”的理解 4 、总互抵协议 (十二)金融工具列报 1 、一般性规定 2 、资产负债表列报 3 、利润表列报 4 、公允价值计量列报 5 、金融资产转移列报 6 、金融资产减值列报(预期信用损失) 7 、风险披露 六、专家阵容 本课题将邀请财政部会计司政策制定专家、高校理论研究人员、企业实务操作专家主讲。 七、收费标准 1 、人民币 3000 元(含培训费、场地费、结业证书等费用),费用均不含食宿。 2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 120 元 / 人天。 住宿条件为普通间 220 元 / 人天 (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 八、结业证书 完成全部学习,经考核合格,获得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 2017 年 6 月 国家会计学院——课程列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152bbb4930102wzy1.html IPO 、 PPP 、华为财经、资产证券化、中高层管理、财务审计、人力资源、行政、销售、产品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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