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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新书推荐《公共权力与社会变革:基于博弈论的经济史理论》
杜淡鑫 2013-2-25 19:42
《公共权力与社会变革:基于博弈论的经济史理论》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第1版 (2012年11月1日) 外文书名: Public Power and Social Evolution——Economic History Theory Based on Game Theor 丛书名: “创新与反特权垄断经济史观”后续研究:2 平装: 294页 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ISBN: 7509739012, 9787509739013 条形码: 9787509739013 商品尺寸: 24 x 16.6 x 1.6 cm 商品重量: 499 g 品牌: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作者简介 朱全涛 ,男,1970年生,湖北黄冈人:中山大学数学学士,北京大学数学硕士,师从著名数学家姜伯驹院士和段海豹教授: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著名经济学家董辅初教授和厉以宁教授:现为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英国科学院(British Acadernv)客座研究员、研究项目负责人:伦敦大学SOAS金融与管理系客座研究员。主要从事博弈论、产业组织理论与经济史方面的研究:研究还涉及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在国际权威经济学期刊International Jourhal of IndustiralOrganization(SSCI来源期刊)上发有竞争理论方面的文章;出版的专著有《创新与反特权垄断经济史观》《创新市场与国家兴衰》。 吴欣望 ,女,1974年生,湖北京山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师从厉以宁教授;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辜胜阻教授: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师从文建东和郭熙保教授: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从北京大学赴新疆石河子大学支教。现为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研究顾问;英国伦敦大学SOAS金融与管理系访问学者(一年);主要研究领域为产业经济学、知识产权、创新经济学和经济史等。在国际权威经济学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Organization(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竞争理论方面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有《创新与反特权垄断经济史观》《知识产权:经济、规则与政策》《专利经济学》《创新市场与国家兴衰》等。 读完此书,我自己写了一些 对作者观点的 总结,并受到了一些启发,有了一些感想。姑且简单称其为 “ 市场结构经济史观 ” 吧 。 无论对于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对大量现象进行统一的理论解释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思路,也是产生具有重要价值的新理论的前提。 从“创新与反特权垄断经济史观”中可以再更进一步地提炼出最为核心和本质的东西——市场结构。从而提出“市场结构经济史观”,用纯经济学的概念“市场结构”代替“制度”来解释历史。“市场结构”是一种更一般化的分析框架,是一种更具有统一解释力的理论和视角。 在自然科学(尤其是物理学,数学)研究中,对大量现象进行统一的理论解释是最为重要的研究思路,也是产生具有重要价值的新理论的前提。 例如:物理学中爱因斯坦对“统一场理论”的探索。数学中 泛函分析使代数学和分析学在方法上的统一和更一般化。 而回顾数学史,数系的扩充 , N , Z , Q , R , C 。也是在追求更一般的统一分析框架,解释和方法。而 克莱因则用“变换群”的观点内在地统一各种几何学理论 。 德国数学家希尔伯特于 20 世纪初发起了公理化运动,提出以“公理系统”作为统一各门数学的基础; 20 世纪 30 年代,美国数学家伯克霍夫提出用“格”来统一代数系统的理论;其后,法国的布尔巴基学派继承公理化运动,提出“数学结构”的思想,把数学的核心部分统一在结构概念之下,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这些都是统一性思想和方法在数学领域获得的成功。 同样,追求对历史现象的统一解释也应该是我们从事经济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目标。提出一种具有广泛适用性,一般性和统一性的历史理论框架,使之不同于之前大量历史学家对不同国别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历史细节及其具体的演变过程的学术研究应该是很有意义的。 学者们对“统一理论”的尝试 实际上,许多学者在这方面做过尝试。 按照诺斯等人( 2006 )的观点:有记录之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个从“限制介入”秩序 演化到“开放介入”秩序 的过程。这可以解释实现人类社会自我规范的制度结构是如何演化的。诺斯等人尝试用“ 限制介入”和“开放介入”这种概念框架统一解释有记录之人类历史。即:有记录之人类历史就是从限制介入演化到开放介入的历史。 “限制介入”秩序通过使用政治系统来限制经济的进入从而创造经济租值,并使用经济租值来实现政治系统的稳定和对暴力的控制。 “开放介入”秩序通过向全社会开放对经济和政治组织形式的介入来保持经济和政治上的竞争,并通过竞争来保持社会秩序的自持性。 而每一个精英群体中的成员都有排斥性的特权以控制某种资源或活动。这是精英们控制社会中有价值的经济,政治,教育和军事资源的基本模式。精英成员都能够从对其资源的垄断特权中得到租值。租值是塑造精英统治联盟的重要机制。特权能够形成对进入某领域的限制。而发达国家总是具有开放的竞争性民主制度和竞争性市场经济制度。 这和 朱全涛,吴欣望( 2011 )的观点有相似之处。按照朱全涛,吴欣望“创新与反特权垄断经济史观”的观点: 一个人或一个新组建的企业能否有资格自由进入一个市场获取超额利润是社会是否公平 的一个关键。 但是,在传统社会,在绝大多数市场上,这种资格并没有赋予每一个人,甚至也没有赋予多数人,而是仅仅赋予极少数人,而这些人通常也是传统社会的统治阶层。甚至在现代社会里。许多市场也设置了很高的进入门槛。一些人为这些门槛的设置辩护,但许多辩护无疑是谎言。 传统社会,常爆发战争,故用封侯作为激励手段鼓励军人建立功业,使之获得爵位,获得特权垄断。通过赋予一个人一定地域的垄断权来激励他建立功勋。与之相配套的还有郡县制,科举制度。科举取士这种精英政治模式也是一种给平民子弟以希望,激励其通过自我努力奋斗,十年寒窗苦读而实现其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渠道。 特权垄断可以获取超额利润。政治市场结构,经济市场结构,国家的兴衰演变史就是这些市场结构的演变史。一般说来,市场结构朝竞争性方向演变通常与社会进步的方向一致。 而在现实中,传统社会 本质上是一个大多数市场是垄断(或接近垄断)的社会,最常见的垄断方式是区域分割。而社会进步就是不断打破这些市场垄断的过程。特权阶层拥有一些市场垄断权,这是造成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历史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是,通过打破特权垄断,建立起社会公平,因而实现公平和正义。其中,一个最基本的方法是让市场有更多的竞争者,降低市场准入。 而在现代社会,主要是通过创新获得垄断特权,通过知识产权和专利制度来保障其实现。 而市场结构是考察经济是否有效率的出发点。内部贸易壁垒越高,统一的市场被分割的越严重,则经济效率越低。 与新制度史学研究社会从空泛的概念“制度”开始相比, “创新与反特权垄断经济史观” 认为:研究社会的出发点是市场结构(包括政治市场结构和经济市场结构);在经济学中,市场结构有非常明确的内涵,它包括三类:接近完全竞争、寡占和垄断。 人类社会历史的变迁应该用市场结构的变迁来描述;政治市场结构的变迁是法律和制度变迁的基础;产权能够改变市场结构,从而影响社会变迁;激励创新和反特权垄断(或者说建立具有竞争性的市场结构)是社会进步的方向,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手段。 因此,从 “创新与反特权垄断经济史观”中可以再 更进一步地 提炼出最为核心和本质的东西——市场结构。从而提出“市场结构经济史观”,用纯经济学的概念“市场结构”代替“制度”来解释历史。 实际上,市场结构是本质,制度是表象,更具有纯粹,正统经济学血统的“市场结构”是一种更一般化的分析框架,是一种更具有统一解释力的理论和视角。 古代史书为帝王将相作传,讲的是历史的发肤,现代史书为著者立说,讲历史的骨骼。而尝试用“市场结构经济史观”找到历史的基因,则是想解释历史不断重复的原因,找到历史的遗传,变异和进化规律。对古今中外历史演变给出统一的解释和分析。 历史有基因,能遗传,当然也能变异。市场结构就是历史的基因。剔除光怪陆离的外表,人与人之间,乃至人与神之间,本质就是交易;差别仅仅在于交易双方获利的大小;而这些差别主要由市场结构决定。暴力服务市场的市场结构是最关键的基因.只有在其之上才能完整地理解宪法、立法和司法,乃至宗教等公共权力。 也就是说,暴力服务市场理论是“市场结构经济史观”历史理论的基石;宪法、立法和司法方面的理论是建立在暴力服务市场理论基础上的,这四个方面的理论是政治市场的核心。而宗教市场,还有新闻市场只是与政治紧密相关。 “ 市场结构经济史观”的基本理论框架体系 总体思路 历史的演变本质上是一些强大势力之间博弈的产物,它们之间的博弈通过历史重要人物的行为表现出来。 因而需要用博弈论知识将它们的策略和它们的支付揭示出来。实际上,在历史研究中,参与者的支付可以通过 各个市场的市场结构表现出来;各个市场的市场结构由所有参与人的策略决定,参与者会采取各种手段,包括 暴力,不过这些手段受历史环境影响。 垄断的市场结构能带来最高利润,但实际上只能由极少数人占有和分享;完全竞争的市场利润最低,但大多数人都能从中受益。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维持市场垄断必须仰赖暴力。对历史环境影响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当时暴力服务市场的市场结构;历史研究需要揭示建立在这种市场结构上的宪法、立法和司法如何影响这些强大势力采取的手段。 因此,如果将“政治市场”再具体细化,找到其中最核心,最基础,起决定性作用的“暴力服务市场”。然后,基于暴力服务市场及其市场结构,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结合大量古今中外的历史案例研究宪法、立法、司法和宗教等政治学议题,并且同样从市场和市场结构的角度研究后三个议题 。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历史的遗传。 具体分析 社会差异的基础是什么? 首先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是:社会差异的基础是什么? 按照亚当·斯密的观点:有分工就有交易,也就有市场。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都是建立在市场基础之上的。不过,这两种社会的市场是有差别的。 传统社会:大多数市场的市场结构接近垄断的状态。 现代社会:大多数市场的市场结构是在走向接近完全竞争状态的过程。 市场结构是社会差异的基础。中世纪西欧最核心的特征之一就是罗马教廷在宗教市场上维持住了其卖方垄断地位,路德宗教改革打破了罗马教廷在宗教服务上的垄断地位,让宗教市场以合法的形式走向竞争。宗教改革也是欧洲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 而国家的存在意味着某些市场具有按地域分割垄断的特征,正在进行的全球经济一体化能部分地破除这些分割垄断。 市场结构与制度之间是什么关系? 第二个要面对的问题是:市场结构与制度之间是什么关系? 按照诺斯研究后所提炼总结的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三大理论基石。(即: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集团的产权理论;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研究“世界观”如何使人的决策和行为与一定的习惯,准则和行为规范协调,克服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如“搭便车”现象的意识形态理论。) 简言之:产权变更与制度变迁几乎是同义语;国家是产权变更或者制度变迁的幕后推手;意识形态有助于克服制度变迁中的“搭便车”现象。 诺斯着眼于制度(或产权)变迁,本文则着眼于市场结构变迁。 实际上,制度与市场结构是这样的关系:制度是表,市场结构是里;制度是形式,市场结构是内容;制度是现象,市场结构是本质;制度是市场结构的载体。 为理解这种关系,我们可以思考这样一个例子。 汉武帝要垄断全国盐市场,该如何做? 答案是:他会发布法令(制度经济学家眼中的制度或者界定产权),从各个方面阻止其他人与其竞争,任何违反者都将受到惩罚。所有法令条款都将围绕“垄断盐市场”来展开和设计。 在理论经济学的世界里,垄断能获得很高的超额利润。而在现实世界中,皇帝需要制定一系列规定(或制度)来确保他是该市场的卖方垄断者。 反过来,中国若要放开盐市场,让其走向完全竞争,那政策制定者又会修改有关规定。 当然,制度与市场结构的差别不仅是表里,更重要的是它们能否很方便地引入福利分析。 比如:对于如何评价汉武帝盐专卖这一制度?历史学家是有争议的,这种争议背后是评价标准的不统一。 制度经济学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方便的对制度变迁进行福利评价的框架。 但是,如果考虑到是市场结构变迁时,微观经济学有确定的结论表明:垄断(盐专卖)带来福利损失,导致低效率。这反过来表明打破盐业垄断能够提高经济效益,人民的福利是可以得到改善的。 按照诺斯的看法,国家的功能是界定产权。根据这一观念。汉武帝实施盐专卖就是国家界定了皇帝在盐市场上的垄断权。这一产权界定是低效率的。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何让国家界定的产权是有效率的? 制度变迁(或者说重新界定产权)既可能降低社会福利(或降低经济效益),亦可能增进社会福利(或提高经济效益)。既有的文献应用制度变迁研究历史常常无法因而也没有在理论上评判其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但是市场结构变迁不一样,微观经济学的结论表明:对于一个大的经济体而言,市场竞争对提高效率非常重要。市场结构从垄断走向寡头竞争,社会福利在提高;从寡头竞争走向完全竞争,社会福利也会进一步提高。 因此,我们不仅能够从市场结构变迁的角度描述历史上的变革,而且还能评价其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既然制度是“表”,市场结构是“里”,那么基于市场结构变迁比基于制度变迁能更真实地,更准确地,更深刻地描述和解释社会变革的逻辑。 “市场结构经济史观”正是尝试从市场结构变迁的角度重新理解整个人类历史上重要的政治,经济,社会,司法等领域的变革。 推动市场结构变迁的力量是什么? 第三个要面对的问题是:推动市场结构变迁的力量是什么? 实际上,维持古代中国统一的基础恰恰在于各地区间的贸易壁垒相对于中世纪欧洲邦国间的贸易壁垒要低得多,而市场的统一正是市场接近完全竞争的表现。 市场分割是国家分裂的基础。唐朝在经历长期藩镇割据后进入五代十国的分裂状态就是典型表现。既然垄断会导致地域市场分割,从长期看它为国家分裂也创造了条件。 在历史上,市场结构的变迁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乃至战争。 市场结构变迁如此重要,那么什么力量可以推动市场结构变迁呢? 实际上,让市场走向垄断的力量是强制或暴力。理解暴力是理解市场结构变迁的关键。因此要从市场角度理解暴力,提出“暴力服务市场”概念,并讨论其市场结构。 “市场结构经济史观”否定了当前主流经济学界所持的看法:国家提供“公正与保护”这种公共产品;而提出了新看法:国家提供暴力服务。前一看法有规范经济学含义(“公正”本身就是社会“规范”),它漠视了历史上许多国家还提供“迫害”这一事实,对国家的实证研究无助,反而有害。后一看法将对国家的研究置于实证研究基础之上:公正、迫害和保护等的基础都是暴力。 鉴别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准是什么? 第四个要面对的问题是: 鉴别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准是什么? 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历史学家总结了诸多标准来衡量。若用经济理论来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变迁,我们应该采用经济学中通用的标准——帕累托最优或者帕累托改进。即:每次历史变革是否导致了那个时代个人之间有帕累托改进。 而讨论是否有帕累托改进有三种手段: 1 构建理论模型展开研究 2 收集历史数据进行实证研究,也就是历史计量研究 3 定性分析。 三种分析中,第一种分析方法最为有效,也最为重要,其解释一般最有说服力,其次是第二种,最差就是第三种。 第一种分析方法,需要构建大量的理论模型,需要大量有天赋的学者参与,逐步完善。 第二种分析方法也有类似的要求。 第三种分析方法的意义在于它有方法论价值,给出一个解释历史的经济学分析框架。这也是“市场结构经济史观”目前的研究方法。 其定性分析将完全统一地置于市场结构这一基石上。着重探讨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对市场结构变迁的影响。 而市场结构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和第二定理表明:帕累托最优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等价。 第一定理说,完全竞争的市场能达到帕累托最优。 第二定理说,要达到帕累托最优,资源配置的结果应该与完全竞争均衡下配置结果相同。 之所以基于市场结构讨论人类社会的变迁还因为,市场结构的特征由法规或者制度来约定。 制度是形式,市场结构是内涵。 法规或者制度的变革往往意味着市场结构将面临变革。其典型案例有:汉武帝时代实施的盐铁专卖制度,该制度本质上就是皇帝(以国家的名义)垄断国内盐铁市场,或者让国内盐铁市场从寡头竞争(或者接近完全竞争)状态转向垄断状态。 而在英格兰查理一世时代,英格兰议会通过《独占法》阻止国王随意出卖市场垄断权,这一法律的实施对推动英格兰许多市场走向竞争,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而历史地看,人类社会的市场结构不曾全部变成完全竞争状态。 历史上的重大变革往往只与部分市场的市场结构变迁有关,每次变革前后都有相当多市场的市场结构并未发生显著变化。历史的演变毕竟是逐步进行的。当某些市场从垄断走向接近完全竞争时,大体上存在帕累托改进。 对于国家的理解 当前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国家提供“保护和公正”这种公共产品。而马克思则认为:国家是暴力机器。 “市场结构经济史观”赞成马克思的观点。否定了当前主流经济学界所持的看法:国家提供“公正与保护”这种公共产品;而提出了新看法:国家提供暴力服务。前一看法有规范经济学含义(“公正”本身就是社会“规范”),它漠视了历史上许多国家还提供“迫害”这一事实,对国家的实证研究无助,反而有害。后一看法将对国家的研究置于实证研究基础之上:公正、迫害和保护等的基础都是暴力。 国家提供“暴力服务”。而暴力服务市场意味着有买卖双方交易“暴力”这种服务。国家的疆域对暴力服务市场的市场结构进行了地域限制。这种限制是市场分割的表现形式。 考虑暴力服务市场的市场结构就要考虑一定地域内武装力量的所有者个数。在传统社会,存在着大量的私家军。 例如:三国时期的军阀,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有属于自己的私人武装, 再细分,各诸侯国内的大家族也有属于自己的的私人武装。 在欧洲,神圣日耳曼罗马帝国的那些分裂了的诸侯基本上都有一支私人武装。 截至 1868 年,英国还有乡郡地方军,这是早期英国贵族的私人武装发展的延续产物,这些私人武装是光荣革命以来(甚至可以追溯到更早时期)反对英国国王独裁统治的最后依靠。 1968 年格莱斯顿将乡郡地方军改组,将“陆军团一级单位按地方区域组建”。改组后的军队依然有上述特征。 实际上,英国陆军至今延续保留了传统番号,特别是步兵和皇家装甲兵,因为这些兵种起源很早,而后来发展的新兵种,如陆航和通信兵,缺乏传统,所以大多采用数字序列编号,与其他国家陆军无异。 从各部队的番号可以猜其历史,如果带有“皇家”、“国王”、“女王”等字眼,是起源于英国王室,历代国王和女王组建的亲军部队,如果带有某某郡或苏格兰、爱尔兰等字眼,是起源于地方,由历代地方贵族召集组建的部队。英国的海军和空军都带“皇家”头衔,而陆军却没有,是因为英国陆军非王室的部队占很大比例 。例如:英国的陆军步兵序列中有: 伦敦团 ,隶属第 4 师伦敦警备区 廷尼蒂斯团 ,隶属第 2 师第 15 旅 西米德兰团 ,隶属第 5 师第 143 旅 东英格兰团 ,隶属第 4 师第 49 旅 戴文郡与多塞特团第 1 营 ( 轻步兵 ) ,隶属英军驻北爱尔兰总部第 3 步兵旅 皇家苏格兰团 / 皇家团第 1 营 ( 轻步兵 ) ,隶属第 2 师第 52 步兵旅 第 52 低地团 ,隶属第 2 师第 51 旅 威尔士亲王皇家团 / 女王皇家汉密尔郡团第 1 营 ( 装甲步兵 ) ,隶属第 3 师第 1 机械化旅 国王团第 1 营 ( 装甲步兵 ) ,隶属第 3 师第 19 机械化旅 国王切斯郡团 ,隶属第 2 师第 42 旅 这种情况出现与中世纪英国的封建制度有关。以前许多欧洲国家陆军都类似英国陆军,如普鲁士陆军和一战时的德国陆军,番号五花八门,都可以追溯其历史和地方色彩。 对于“暴力服务市场”的理解 历史地看,暴力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基本竞争方式有两种:威慑和兵戎相见。 单个人之间的“兵戎相见”就是斗殴和杀人,大的暴力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兵戎相见”就是战争。 一个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是:暴力服务提供者的成本与收益。 拥有一支武装力量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支付成员(如军人)的报酬,为成员提供武器装备。 而武装力量的收益来自哪里呢?历史地看,武装力量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以下 4 个方面: ( 1 )武装抢劫是一种重要的收益来源 ( 2 )在武装力量活动的辖区内收取保护费 ( 3 )参与销售某些具有市场垄断性的商品 如:盐铁专卖实质上是皇帝(名义上是国家)借助国家武力垄断盐铁市场获取超额利润。盐铁专卖制度的建立让盐铁市场的市场结构从完全竞争走向垄断。 这种垄断的建立是以暴力为基础的。同样,唐末黄巢拥有一支私人武装贩卖私盐。其后果是,盐市场的市场结构从由皇帝垄断转向皇帝和黄巢双头竞争。在暴力服务市场上,黄巢的私人军队发展壮大,足以与支持皇帝的军队一决雌雄,并引起一场巨大的内战。 而金三角地区的毒枭依靠武装贩卖毒品也具有这一特征。 现实生活中,这种例子也很多,有许多新闻报道可以说明这一点。例如: 《团伙采用暴力手段垄断果品批发市场受审》(《郑州晚报》) 《暴力垄断市场鱼档,丰阳“鱼霸”落入法网》(《南方日报》) 《武汉“货霸”暴力垄断市场,招武校人员做打手》(《武汉晚报》) 《沙县小吃遭暴力垄断供货,团伙嫌犯竟有迫击炮弹》(《中国新闻网》)   《暴力抢占殡葬市场犯罪团伙今日获刑》(《东方法治》)   ( 4 )出售武装力量提供的“暴力”服务来获取收益(这与雇凶杀人在交易方式上无本质差别,差别只是在规模上)。 其中( 2 ),( 3 )两种收入来源最为重要,在实质上它们与市场结构密切相关。保护及其收费是暴力服务的直接收入,而暴力服务市场的市场结构决定了收费价格的高低。 在考虑暴力服务市场时,一支武装力量的所有权是一回事,对其的实际控制权又是另一回事。 例如:西汉周勃治军严明,皇帝视察军队,却被军人挡在营门外。军人们说,这是周将军的命令,没有周将军的允许,谁也不能进军营,包括皇帝。这一故事表明:周勃牢牢控制了这支军队。皇帝应该明白,如果周勃率领这支军队发动叛乱,那对帝国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所以尽管周勃后来平息了“七国之乱”,立下赫赫战功,但他最终死于狱中。 与其类似的还有岳飞,“岳家军”(这一名称暗示着有私家军性质)在抗金战争中发展壮大,对皇帝垄断暴力服务市场构成威胁,使得宋帝国的暴力服务市场可能会从垄断转向双头竞争,所以岳飞最后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 唐玄宗晚期的“安史之乱”就是皇帝失去对武装力量控制的典型例子。名义上皇帝对军队有所有权,但对其的实际控制权却在各个节度使手中。担任多镇节度使的安禄山就有能力率领大军发动叛乱。 而赵匡胤也是通过控制军队而发动政变建立宋王朝的。而他当上皇帝后,又反过来“杯酒释兵权”,保证自己在暴力服务市场上的垄断地位。 因此,暴力服务市场的市场结构是理解一个国家国内政体的根本。历史上,国家的分裂通常是其军事力量分裂的产物。 在考虑暴力服务市场的市场结构时,就要考察那些战斗力相对强大的各个武装的个数以及它们之间的竞争与结盟关系。这些关系是确定其市场结构特征的根本。 一国内部全部的人都对暴力服务不可避免地有需求,因而暴力服务需求者非常多。所以暴力服务市场的市场结构就由大的暴力服务提供者的个数决定。特别的,对于寡占型暴力服务市场,需要将其与按区域分割垄断的暴力服务市场区别开。 http://news.sina.com.cn/s/l/2008-07-03/052515861682.shtml http://www.gdqynews.cn/Item.aspx?id=59593 http://news.qq.com/a/20111226/000051.html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2/04-26/3849449.shtml http://law.eastday.com/dongfangfz/node15/node20/u1a31945.html 而寡占型暴力服务市场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 建立这样的市场关键在于,作为暴力服务提供者的寡头之间有一个协商,合作与惩罚机制。这种机制通常以经常性的会议来实施(议会是其表现形式)。这种机制与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表达的人与人之间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相近。 在英国历史上,这种机制就是最初的议会。 最初的议会就是提供暴力服务市场上的寡头们进行交易的场所,议会就是一个市场,具体而言,是立法市场。立法市场上交易某些市场(甚至包括立法市场本身)的交易规则和市场结构,就某些市场的交易规则和市场结构安排进行讨价还价,并达成一致,形成法规。因而,法规的内容大体上都与市场结构有关。 一个国家的ZF,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的决策基本上都与市场结构有关。这一思路是理解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变迁的基本线索。 而建立寡占型暴力服务市场的意义在于能避免,阻止较大规模的国内战争(内战)。寡占型暴力服务市场能阻止内战的原因在于联合惩罚机制,博弈论(重复博弈)中的触发策略就是这种机制的一种表现形式。触发策略要求达成一致,联合惩罚。而实际上只要能做到多数联合威慑就可以达到阻止战争的目的。 对于议会和宪法的经济学定义 从建立寡占型暴力服务市场,阻止内战,实施联合惩罚机制出发,可以给出议会和宪法的经济学定义。 立法机构(议会)定义: 立法机构是一个国家在战斗力上占有相当高比重的暴力服务提供者委派代表形成联盟的表现形式,是他们就各个市场交易规则,各类市场参与人组织形式(法人),各个市场的市场结构设定和必要时提供暴力服务进行讨价还价并形成决定的场所。简而言之:立法机构本质上是一个就某些市场交易规则,尤其是市场结构进行交易的市场。 同样,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宪法是寡占或者竞争的暴力服务市场结构的产物。在垄断的暴力服务市场结构下不存在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宪法。对寡占的暴力服务市场而言,宪法具有法律效力要求寡头的数量必须相对较多,如果仅仅是双头或者三头,宪法往往同样难以产生法律效力。原因在于:宪法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是其所约定的联合惩罚机制(触发策略是联合惩罚机制的一种表现形式)能够迫使所有参与人(包括较大的暴力服务提供者)遵守宪法所约定的规则。 如果针对宪法所约定的某一规则,这种联合惩罚机制失效,那么结果只能是该规则要么被修改,要么不再具备法律效力(变成一纸空文)。现实世界还存在某些国家宪法是一纸空文,或者宪法被有选择地实施,以及某些国家宪法得到较为坚定地贯彻的现象。 例如:缅甸的昂山素季 1990 年带领全国民主联盟赢得大选的胜利,但选举结果却被军ZF作废。其后 21 年间她被军ZF断断续续软禁于其寓所中长达 15 年。 实际上,垄断的暴力服务市场结构下不需要宪法,皇帝,国王,独裁者的旨意就是宪法。因此,可以给出宪法的经济学定义。 宪法定义: 宪法是在寡占或者完全竞争的暴力服务市场结构下,暴力服务提供者通过多数联合而威慑,以阻止暴力服务提供者之间以“兵戎相见”方式解决争端而推动通过谈判解决争端而约定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同样,也可以给出ZF和司法的经济学定义。 ZF定义: ZF是市场交易和市场结构的管理者。 上述定义意味着ZF可能成为某些市场的参与者。 司法定义: 司法是借助国家提供的(专业)暴力服务,根据有关法规来提供具有一定强制约束力的交易仲裁服务。 总结 在对历史研究的方法和分析框架上,“市场结构经济史观”与新制度史学完全不同。“市场结构经济史观”分析的出发点是“市场结构”这一纯经济学概念,它有非常明确的内涵,与主要独立参与人的个数有关,理性的参与人的行为选择主要由市场结构决定。某个市场的市场结构由法律、习惯等来约定。因而,市场结构是本质,制度是表象。 “市场结构经济史观”的出发点是市场。 所谓市场就是交易的地方。因此,理解这些市场的根本首先要区分在某个地域内(通常是一国之内)谁是买方谁是卖方;其次要能区分独立的买方和独立卖方的个数,这涉及该市场的市场结构的判定。理论上有九种市场结构。 类型 一个卖方 多个卖方 非常多卖方 一个买方 双边垄断 买方垄断 卖方寡占 买方垄断 多个买方 卖方垄断 买方寡占 双边寡占 买方寡占 非常多买方 卖方垄断 卖方寡占 完全竞争 不过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看,上述四种市场的需求者人数众多(所有的国民都可以被看作是市场的需求者),因而可能出现的市场结构只有三种:垄断、寡占和(接近)完全竞争。特别地,需要将寡占的暴力服务市场与按地域分割垄断的暴力服务市场区分开来。后者实质上是垄断的暴力服务市场,它对研究国家分裂有帮助。 历史经验表明:在垄断的暴力服务市场结构下,政治上会出现独裁者,民主政治的基础是有较多寡头的或者接近完全竞争的暴力服务市场结构。在少数寡头的暴力服务市场结构下,特别是双头,通常会发生内战。 暴力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基本竞争方式有两种:威慑和兵戎相见。以后一种方式竞争发生了战争,其后果可能是一方消灭另一方,这会减少暴力服务提供者的个数,从而降低该市场的竞争程度;但威慑并不减少暴力服务提供者的个数,因而不降低市场的竞争程度。“共和”的本质就是多暴力服务提供者之间依靠相互威慑而共存。 寡占或接近完全竞争的暴力服务市场存在的核心要素是有宪法和协商机构(也就是议会)。 朱全涛,吴欣望 将宪法定义为多数暴力服务提供者通过联合而威慑其他暴力服务提供者,以阻止暴力服务提供者之间以“兵戎相见”方式解决争端,而推动通过谈判解决争端而约定的决策程序和规则;而这些暴力服务提供者的协商机构就是议会。 理解这一观念的最好案例就是英国《大宪章》的签署。《大宪章》实质上是一部不完整的宪法,而确保《大宪章》实施的主要机构是 25 个拥兵贵族的联盟。议会交易的内容是各市场的交易规则以及市场结构。 而市场结构的变迁,尤其是暴力服务市场结构的变迁,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以及国际关系变革的基础。历史上不同的社会形态是由各种市场的市场结构差异决定的,市场结构对社会形态演变和国家兴衰是至关重要的。 类似的,用市场结构还可以解释 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思想领域诸子百家争鸣的大繁荣,人才的自由流动。根本原因在于诸侯间的竞争性。思想市场上思想供给方面也有竞争性,而后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就再也没有那种大繁荣了。民国时期有过短暂的小繁荣,又出了一批大师级人物,但后来的历史又走向了思想领域的垄断。对比民国时期和现在中国的高等教育,大学,学术思想,学术研究就不难看出其中的差别和差距了。 而中国现在要改革,改的应该就是某些市场的市场结构。当然,在此过程中也要避免内战,保持政治上的稳定。而改革就要做到约束公权,保障私权。即:约束,限制公共权力,保障,保护私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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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2-5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