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ujo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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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范式与语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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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7-19 12:11:00

没有谁不想知道“客观存在”是个什么样子,可是谁有“资格”提出什么才算客观存在的“标准”呢?或者说,谁能证明自己(或其他人)知道的是客观存在呢?

“摸象”,其中有两件事:“触摸”与“全象”(“完整的大象”)。“全象”是个什么概念呢?在不同维度的空间里,“全象”是否有相同的意义?(只要我们稍稍引入“时间”维度,“全象”的意义就复杂含混得不得了,因为“时间”就复杂得不得了)。

“触摸”不过还是借助了电磁场的作用,手与象表面的“接触”,其实并不是实物“零距离”的接触,不过是电磁场作用产生的信号。当然,我们完全可以说这些信号负载了“客观存在”的信息。可是,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信号怎么办?谁来充当“终审者”呢?

非盲人所见到的“全象”,不过也是既定时间内的某种电磁波而以(并且也不过只是可见光而已),“全象”所发出的红外热辐射,正常人其实也“看不到”。退一万步讲,正常人能“看到”,其实就是“看不到”——因为我们见到的不过是“光”而已,是“全象”本身吗?什么又是“事物本身”呢?

而“电磁波”、“光”这些概念也不过是人的大脑相当主观的划分。

究竟谁看到了“全象”?究竟谁在定义“全象”呢?究竟谁有资格嘲笑那些肯亲自动一动手去摸象的“盲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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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7-19 12:26: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6-7-19 8:15:00的发言:按你的理解:范式不同,就不存在真理和谬误了。也就是说,你认为,客观存在,会因人类的理解不同而不同。

在没有人有资格说清楚“客观存在”是什么的时候,这种讨论没有什么意义。

如果有人有资格说清楚,大家都想知道这种“资格”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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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儒 发表于 2006-7-19 12:28: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6-7-19 8:15:00的发言:

按你的理解:范式不同,就不存在真理和谬误了。也就是说,你认为,客观存在,会因人类的理解不同而不同。更浅显易懂地说,由于不同的瞎子是从不同的地方一不同的方式去认识大象的,从而瞎子认识大象是啥样,大象就是啥样,象的客观存在,是靠瞎子的认识来决定的。

这种理解还是比较正确吧呵呵。只是,问题在于瞎子决定的是自己的心中的科学。而任何科学最终都是回归到个人的。始终强调那种绝对的科学,就“科学虚无化”。

还是多看看书吧,光凭着这里的几句话是无法取代系统的论述过程的呵呵。科学是什么历史都作很多讨论了,现在我们的讨论还是很肤浅的层次。不要奢望短期内超越这些历史认识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9 12:36:11编辑过]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敬请指正 ---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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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7-19 22:27:00

从怀疑论到不可知论,的确只有一步之遥。

我从来没有嘲笑“盲人摸象”式的探索,相反,我一直强调人类从线性思维,平面思维及立体思维向非线性思维及系统思维的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自然进程。我们不能总是停留在瞎子摸象吧,既然人类思维已经近化到非线性及系统论,我们的经济学为何还止步不前呢。

如果你们否定经济学的客观存在对象和经济学的科学性的一面,那我就不和你们辩论了,不过,既然不可知,那你们还研究啥呢,更用不着辩论了。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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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7-19 22:46: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7-19 12:26:00的发言:

在没有人有资格说清楚“客观存在”是什么的时候,这种讨论没有什么意义。

如果有人有资格说清楚,大家都想知道这种“资格”怎么来的。

资格来自于经验,即实践证明。

比如说,你不知道作为“石头”这个概念的客观存在是啥,那很简单,让你的同学,从山上取一块坚硬的物体,向你的头上砸一下,你的头上血流不止,你马上就理解了“石头”的客观性,你肯定也不会再问别人有没有资格谈客观性了。

再比如说,货币,作为商品的社会购买力(即价值)的一般表现,对于商品经济下的社会人及组织,它同样是一种客观存在。如果你否定这一点,那请你把你的货币交给别人,这时候,你马上就会感到它的客观存在性在别人手中了。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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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7-20 00:26:00

如果强调这种所谓的“资格来自于经验,即实践证明”,这正应该回到阿儒所说的“任何科学最终都是回归到个人的”。

拿“以石击头”这次“经验”来说,由于我对“客观存在”的理解能力实在太差,所以我只能借助于此知道“石头”有“可能击破人脑导致出血”这种“客观存在”的属性,这是通过我头破血流的经验认识到的。但这好像与“盲人摸象”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也许“石头”这个词源自于“以石击头”?)

然而究竟什么东西才算“石头”(这种“客观存在”),我还是不知道(至少只通过撞头,我还不能把石头与许多东西区分开),就算我用头撞一千次,就算我被撞得头破血流,我如何知道那东西一定是“石头”(这种“客观存在”)呢?特别是,一旦把我撞晕了,我连理解客观存在的能力都没有了,我也就不能凭我的“经验”来认识石头的“客观存在”了(这样我就丧失“以经验来认识客观存在”的资格了吧?不过,还有一个问题:谁最有凭经验获得的资格?动物被石头击中了,似乎也会“痛苦”,它们有没有资格?那些不怕挨打的动物呢?你愿意用石头打我而不是别的人或物,说明你还承认我有些许“凭经验获得的资格”,但一打我,又让我失去资格了,这种方法好像也不太自圆。然而,既然我有“资格”,我的认识与你不一样怎么办?咱们俩各捡一块石头向对方击去?如果这样,我就不敢争论了,争论居然要头破血流的)。

换个角度再说。一颗小小的子弹(不会超过几百克),以很大的速度飞来,会“很受伤”;一块巨石静于身旁,会相安无事(有时我们还愿意躺在上面睡大觉,像武松那样)。我如何知道,击中我使我出血的是石头的哪种“客观存在的”属性呢?是“速度”,还是“硬度”,还是别的……?此外,“很受伤”还要有头壳的硬度与神经的特性相配合。凭“经验”来获得石头的客观存在性,是不是只要一有人拿东西击我头部使我流血,我就说“石头”是“客观存在”的?还要面临那个问题:我们如何知道那东西一定是“石头”呢?

最后补一句。“让你的同学,从山上取一块坚硬的物体,向你的头上砸一下,你的头上血流不止,你马上就理解了‘石头’的客观性”,据此,我绝不会推出那“一块坚硬的物体”必然是“石头”这种“客观存在”(或者说,以此推出“石头”是客观存在的)——除非我事先已经对“石头”有某种特定的规定。事先已经有了这种规定,谁还会让同学去砸你的头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0 1:03: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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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7-20 00:34: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6-7-19 22:27:00的发言:

从怀疑论到不可知论,的确只有一步之遥。

我从来没有嘲笑“盲人摸象”式的探索,相反,我一直强调人类从线性思维,平面思维及立体思维向非线性思维及系统思维的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自然进程。我们不能总是停留在瞎子摸象吧,既然人类思维已经近化到非线性及系统论,我们的经济学为何还止步不前呢。

如果你们否定经济学的客观存在对象和经济学的科学性的一面,那我就不和你们辩论了,不过,既然不可知,那你们还研究啥呢,更用不着辩论了。

只要承认我们都是在“盲人摸象”,我们就用不着辩论了。这已经足够了。个人认为,以“承认自己在盲人摸象”推出“自己总是停留于盲人摸象”,似乎这本就不是“科学的”态度。个人以为,盲人摸象是我们“认识”的唯一方式。

不是我想“否定经济学的客观存在对象和经济学的科学性的一面”,而是我实在弄不清楚什么叫“经济学的客观存在对象和经济学的科学性的一面”。如果这几个概念没有人有资格说清楚,人们还提这些概念研究啥呢,更用不着辩论了。

另外附一句,楼主何以推出“经济学为何还止步不前”?这是经验总结?还是心灵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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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7-20 01:13: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6-7-19 22:46:00的发言:…再比如说,货币,作为商品的社会购买力(即价值)的一般表现,对于商品经济下的社会人及组织,它同样是一种客观存在。如果你否定这一点,那请你把你的货币交给别人,这时候,你马上就会感到它的客观存在性在别人手中了。

这段话,我还是不明白你说的“客观存在性”,以及“货币的客观存在性”到底各是什么。

是指“社会购买力的一般表现”吗?那什么又是“一般”与“社会购买力”呢?(个人以为这不是简单的咬文嚼字)。

谁有资格规定“一般”这个概念的“客观存在性”呢?不同人对“一般”的理解不同时(特别是大家都以自己的“经验”做出理解),谁有资格成为“一般”的代表呢?

如果不事先规定好“一般”与“社会购买力”,我即使把某东西给了别人,我也不知道“到别人手中的客观存在性”究竟是不是“货币”的那种“客观存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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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7-20 21:23: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7-20 0:34:00的发言:

个人以为,盲人摸象是我们“认识”的唯一方式。

我和你的观点,在这里,截然不同。

我认为,瞎子摸象,类似于人类早期的一维认识;而系统论的认识,则建立在更高的认识层次上。人类的认识能力,并不完全是天生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历史的和进化的产物。

比如说,从前,我在登山时,我总是顺着一条道向山顶的方向前进,我无法知道我的这条道是否能到山顶,更不知道这条路是否是捷径。现在,我借助于飞机和卫星,在未爬山前,就可以基本断定某条道,能否到达山顶,亦能断定它是否是捷径。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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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7-20 21:41: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7-20 1:13:00的发言:

谁有资格规定“一般”这个概念的“客观存在性”呢?不同人对“一般”的理解不同时(特别是大家都以自己的“经验”做出理解),谁有资格成为“一般”的代表呢?

就商品和货币的历史而论,货币的历史在商品的历史之后,这是大家公认的观点。

对货币的认识,从货币商品论,货币金属论,经货币国定论,到货币制度论,也是一个从表面经验总结到对商品经济深刻认识的过程。

至于谁有资格规定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客观存在性,那要看你处在哪个历史阶段及其特定的商品经济社会了。比如说,如果你处在原始商品交换社会,大家都用贝壳作为货币,那么贝壳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客观存在性,是先于你的存在的属性,你不用贝壳,就换不到你需要的东西。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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