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抽象的人类劳动是“化为”的结果——另解《资本论》(4)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抽象的人类劳动;出发点;化为
主流马派在谈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问题时,总是典型的说:“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我认为马克思的抽象的人类劳动概念有其独有的两个特征:1、它是社会劳动而不再是个人劳动。它不是生产领域中的现成的出发点的劳动,它是生产领域中的劳动者的出发点的个人劳动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转化变成的结果;2、抽象的人类劳动不是在人类大脑的逻辑思维中抽象出来,而是在客观商品交换的经济过程中抽象出来的(这在另解《资本论》(3)已指出马克思不是从“概念”出发的“抽象”,而是从“现实”出发的“抽象”)。下面再不厌其烦地引用马克思的有关原文(中译本)作为论据(马克思在其《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曾指出,《资本论》第一卷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续篇,“……前书已经详细阐述的论点,这里只略略提到。”[23,7]因此,《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中关于抽象的人类劳动的一些论述原文(中译本)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表现在交换价值中的劳动是以分散的个人劳动为前提的。这种劳动要通过它采取与自身直接对立的形式,即抽象一般性的形式,才变成社会劳动。”[13,22]
“作为交换价值,商品总是仅仅从结果的观点上被考察。”[13,25—26]
“要按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商品的交换价值,就必须把不同的劳动化为无差别的、同样的、简单的劳动,简言之,即化为质上相同因而只有量的差别的劳动。”[13,18]
“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23,58]
“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23,59]
“只有不同种商品的等价表现才……实际上是把不同种商品所包含的不同种劳动化为它们的共同东西,化为一般人类劳动。”[23,65]
“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为它们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23,90]
“劳动的纯粹量的差别是以它们的质的统一或等同为前提的,因而是以它们化为抽象人类劳动为前提的。”[23,97]
上述引文表明,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是指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在生产领域中的出发点的个人劳动都有在商品交换中“化为”抽象的人类劳动的过程,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是作为结果的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马克思指出“这种简化看来是一个抽象,然而这是社会生产过程中每天都在进行的抽象。”[13,]19即这个抽象绝不是人类大脑中进行逻辑思维的抽象。因此,抽象的人类劳动绝不是生产领域中的现成的出发点的劳动,不是作为原因的“劳动二重性”。是主流马派的“因果不分”或“倒果为因”的鱼目混珠的解读才把马克思的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变质为所谓的生产劳动的二重性:“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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