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的检测结果,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同时学生需对存在的问题做出书面检查和说明:
1.出现下列情况,半年至一年后方可再次提交论文预审:
硕士论文:若论文中有一章重合比达到35%,或者全文重合比达到20%。
博士论文:若论文中有一章重合比达到30%,或者全文重合比达到15%。
如果论文重合比达到上述指标,除延迟半年至一年再次提交论文预审外,同时组织专家进行人工评审,若属严重抄袭,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2.出现下列情况,三个月至半年后方可再次提交论文预审:
硕士论文:若论文中有一章重合比达到25%-35%(不包括35%),或者全文重合比达到15%-20%(不包括20%)。
博士论文:若论文中有一章重合比达到20%-30%(不包括30%),或者全文重合比达到10%-15%(不包括15%)。
如果论文重合比达到上述指标,除延迟三个月至半年再次提交论文预审外,同时组织专家进行人工评审,若属抄袭,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3.出现除上述第1、2两条规定的情况以外,并且没有达到下述规定要求的,至少两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论文预审。如果论文存在抄袭现象,除至少两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预审外,同时组织专家进行人工评审。如果确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所有论文提交学校图书馆检测前,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论文主体部分(与创新点相关部分)重合比为零,非主体部分每章文字重合比要求:硕士论文低于15%,博士论文低于10%。论文达到这些要求后,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导师和主管研究生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送学校图书馆检测。
2.论文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文字重合比小于20%(不包括 20%),且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五、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研究生论文检测的不同情况分别给出限期整改、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建议学校给予开出学籍等行政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