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gjing2012 发表于 2011-1-4 20:12 
楼主说的有些在理,但不完全如此。问题在于照片的产权归属及肖像权利问题。传与不传照片的问题还在于照片中的另一方,另一方同不同意上传是问题的关键。决策的个体不会仅仅考虑直接关于自身的约束条件,还会考虑照片对方的反应。
普通条件下,上传别人照片是不尽合理的事情,至少需要对方默认。假如其另一半已经同意其上传照片,那么他会不会上传呢?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因为其间可能发生博弈问题。另一方同意上传,表明什么?表明其已对存在的爱情的一种肯定承诺,那么是你会怎么做?
实质上,对方不可能主动要求你上传照片,因为这照片是属于两人共同拥有的私人物品。当其处于公共场合对双方无甚大益,除非你是明星或什么的,需要借助什么来炒作炒作。在两人看来,不上传对方照片或许对双方更有益,因而也就不会大面积出现上传对方照片的现象。
如果仅仅上传自己的照片对另一方有没有影响?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取决另一方的偏爱和偏好。
按照楼主的假设,真是那样的话,那么就会有另一方的相应行为来阻止个人的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一方如果能够通过不选择上传对方照片而能获取相应的楼主所述的收益,那么另一方一旦察觉会采取什么样的补救行为?让另一方将自己的照片上传吗?这样的话,相互要求就会出现,但是实际上却没有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楼主所陈述的理由有牵强之处,可能正如我所陈述的牵强理由。
单一角度,单一理由不足以解释事实,除非找到通行的经济行为规律。
你这个是公共物品共同决定的道理,但有时候既成事实往往会造成事后承认,不管意愿与否。
最后一点,个人认为普遍的经济规律是不存在的,都只是某一时间,某一地点而已,就像三维的我们看六维的轮回,永远是顾此失彼,不得要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