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网1月5日讯 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贾治邦局长说,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林业工作,对于确保“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意义重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十二五”林业工作总体思路,重点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着力深化林业改革,增强发展活力。一要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督促各地搞好“回头看”和检查验收,加强纠纷调处和调解仲裁,全力打好明晰产权攻坚战,确保2011年全面完成集体林地确权任务,2012年全面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深化改革要有新举措,必须在顶层制度设计上下功夫,从森林保险、信用担保机构建设、抵押贷款入手,继续完善配套政策,打通银行资本等各种资本大规模进入林业的渠道,全面盘活森林资源资产,进而带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筹备召开林下经济现场会,总结交流各地兴林富民的生动实践。在认真总结福建省永安市深化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百县林改大培训。切实加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加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扩大村级涉林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探索转变**职能、强化公共服务的新途径。二要抓好国有林场改革。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筹备召开全国国有林场工作会议。各地要先行先试,创新经营机制,重点解决好职工养老、医疗、就业等问题,分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三要稳步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近期任务,争取出台改革的指导性意见,深化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
(二)继续推进造林绿化,努力改善生态状况。全年计划安排营造林任务9000万亩,抚育森林8000万亩,低产林改造2500万亩,义务植树25亿株。一要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尽快上报国务院批准《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全面落实造林绿化任务。优化造林绿化方式,增加混交林、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造林比重。抓好油茶造林项目,开展核桃标准化园、碳汇造林、能源林基地建设试点。抓好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努力提高尽责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3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召开全国造林绿化管理工作会议。二要抓好天然林保护等重点工程建设。国务院决定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这是我国林业建设史上的又一件大事。与一期工程相比,二期工程取消了地方配套,中央财政对中央投资的项目实行全额补助;大幅度提高了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和社会保险补助标准,并将进行动态调整;将森林经营纳入了天保工程,增加了中幼林抚育和森林改造培育补助政策;扩大了工程实施范围,增加了丹江口库区11个县。这些重大突破和政策设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对林业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必须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认真实施天保二期工程。上半年要专门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全面部署天保二期工程建设。同时,要抓紧编制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工程规划,深入推进沿海防护林和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工程建设。三要强化森林经营。开展森林经营现状调查,编制《森林抚育经营实施方案》。继续抓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努力扩大试点规模,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试点内容。强化森林经营监督管理,推行森林经营行政、技术和施工负责人制。修订森林经营技术标准,加强森林经营模式和关键政策研究。四要抓好良种壮苗培育。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确定一批新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搞好林木良种补贴试点跟踪检查。依据《全国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加强珍贵树种苗木繁育,优化种苗供应结构。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开展林木种苗专项执法检查,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三)加大资源保护力度,切实巩固建设成果。一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认真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完成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分解落实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继续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做好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启动国家级公益林监测与评价试点。严厉打击毁坏林木、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大力推进湿地保护立法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深入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加快构建湿地保护长效机制。研究建立湿地生态系统健康、价值和功能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国际重要湿地建设和管理,促进湿地公园健康发展。三要加强荒漠资源保护。编制《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启动国家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项目。开展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做好岩溶地区第二次石漠化监测工作。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建设任务,抓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推动石羊河流域、新疆等重点地区防沙治沙规划报批工作。四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相关规划和《大熊猫保护工程规划》。推进自然保护区示范省和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推动落实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实施方案。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和保护,扩大回归自然范围。推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二批)》的调整和颁布。做好第二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野生植物资源调查试点和第四次大熊猫调查。
(四)强化林业应急管理,提升灾害防控能力。一要全力抓好森林防火。继续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组织实施《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完善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扎实推进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和群防群治,构建快捷高效的防火保障体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村级联户承包责任制,严防发生特大森林火灾。二要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推行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参与的“双线”责任制管理,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治工作**责任制。健全考核指标评价办法,建立检疫责任追溯制度,开展检疫执法整顿工作。开展林业有害植物摸底调查,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三要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完善监测防控体系,制定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强化监测防控形势研判,大力推进主动预警,做好重点时节、重点区位和重点疫病的监测防控。四要妥善处置沙尘暴灾害。加强沙尘暴预测预警,做好沙尘暴高发期适时监测、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减缓灾害损失。五要加大林区治安防范力度。建立新型警务机制,加大林区治安源头管理和综合治理力度,深化林区禁毒工作。妥善处置涉林非法集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加快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一要继续壮大林业产业规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宏观调控的引导作用,推动落实《林业产业振兴规划》,大力培育十大主导产业,力争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4万亿元,林产品国际贸易总量突破1000亿美元。二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鼓励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牧等立体开发、循环利用模式,实现长中短有机结合、上中下综合利用、林农牧复合经营,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农民在较短时间内增收致富。三要不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制订《关于建立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的意见》、《关于建立重点林产品市场和林业企业联席制度的意见》,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博览会、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等展会。四要加强林产品市场信息搜集与分析,提升林业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
(六)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一要加强林业宣传。积极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林业的地位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关注森林系列活动,继续办好第八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组织开展第五届关注森林奖评选工作。二要推进生态文明基地建设。新建一批生态文化博物馆、科技馆、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主题公园、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三要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森林旅游节、湿地文化节、国际湿地日、爱鸟周等生态文化主题活动,全面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四要加大生态文化作品创作力度。创作一批社会效益明显的生态文化精品,办好《绿野寻踪》、《绿色时空》电视栏目,抓好《湿地空间》专题片摄制工作,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加强林业系统报刊管理,提高办刊质量效益。
(七)大力推进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林区民生。一要加快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011年是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模最大的一年,涉及林区上百万人口的切身利益。各地要进一步搞好调查摸底,登记核实,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棚户区和危旧房全部纳入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协调落实配套资金,抓紧和细化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及时开工建设。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优良、职工群众满意。拆迁安置、户型设计、房屋分配等工作,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供热、给排水、小区道路、绿化美化等设施建设力度,确保职工群众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同步改善。密切关注和妥善处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维护林区稳定。二要切实加强林区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详细测算建设任务,抓紧与有关部门对接。对已经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的,要进一步明确建设任务,落实投资渠道,加快建设进程。对还未纳入规划的,要积极反映,争取尽快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确保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同步改善。三要做好灾区生态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认真实施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生态修复规划,积极推进玉树地震灾区、舟曲地质灾区生态修复和基础设施重建工作,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工程质量。通过劳务购买等方式,扩大林业职工和林农就业,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下降,确保兴林富民、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