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yz1517226
2376 12

[财经时事] 70年后,我们的房子会不会成为没有土地使用权的“空中楼阁”?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高级会员

讲师

34%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2549 个
通用积分
0.946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6672 点
帖子
257
精华
0
在线时间
63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4-22
最后登录
2024-4-5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2011年上海土地交易市场首拍在上周落幕,但预申请须知中“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这一“史无前例”的规定,在业内掀起了继《物权法》之后新一轮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置的争论。更有甚者,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显示,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为“出让人无偿收回”。(1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

  无论是“出让人无偿收回”,还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与现有国家法规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无偿自动续期”的规定,显然完全不同。若上海这个规定得到承认并落实,那将意味着,卖完地的地方**在70年后又可以将所有土地收回来,重新再卖一次。

  70年后,我们的房子会不会成为没有土地使用权的“空中楼阁”?这一直是横亘在公众心头的不动产忧虑。这个最受关注的核心问题至今也未得到明确。“出让人收回”甚至是“无偿收回”的上海新规,让人顿感振聋发聩。试想,土地70年后将被**收回,房子成为“空中楼阁”,现在的房价岂不是被严重高估了,买房炒房岂不就是股市中的博傻游戏?“无偿收回”让人无法再选择性忽视土地租期的风险因素,同时也彻底打破了买房人对于必定获得**保护的乐观和幻想。因为,房子建在出让人将到期收回的土地之上,是和汽车一样的“消耗品”、“贬值品”,而且贬值速度更快。

  毋庸置疑,上海的新规定,肯定涉嫌违反《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问题是,70年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有偿金额又会是多少,法律从未明确。落实到地方操作层面,是完全有可能将“自动续期”操作成“无偿收回”的。就说现在,那么多刚建成没几年的房子不是马上就以“危旧房改造”的名义强拆了吗?更何况,《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出让人收回”甚至“无偿收回”,未必不能成为那个“有关规定”。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上海首次规定土地出让期满无偿收回,让那些拼了几代人老命供养一套房子的房奴们惊出一身冷汗,同时也给那些发愁于土地财政无以为继的地方做了一个恶劣示范。

  面对土地出让期满后无偿收回的上海新规,国家有关部门必须警觉并尽快做出表态,否则,“无偿收回”可能很快成为一种普遍的游戏规则。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 空中楼阁 使用权 第一财经日报 土地管理法 土地使用权 空中楼阁

沙发
三思而立 发表于 2011-1-17 08:50: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ahahhahahahhhaha

使用道具

藤椅
yings1986 发表于 2011-1-17 08:53:4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个得考虑下,那样我们还拥有什么
叶子的离去,到底是树的遗弃,还是风的不挽留

使用道具

板凳
ws3161912 发表于 2011-1-17 08:59:3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也就是说楼主你今天买的房子,70年后你还是一无所有,**还是会无情将你赶出房子,将你的房子无情的拆迁,然后拆迁办,房地产公司,官员等一大堆人又会从中狂赚!!!楼主还是赶快认个叫“李刚”的干爹吧!!!

使用道具

报纸
xyz1517226 发表于 2011-1-17 09:27: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是呀,这世道!!

使用道具

地板
fayedi 发表于 2011-1-17 10:03: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疯狂是灭亡的前兆……
我是你转身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陪你蹉跎年华到天涯?

使用道具

7
jarl 发表于 2011-1-17 21:48:5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支持收回,推倒再盖,gdp搞地皮,内需持续旺盛,傻瓜层出不穷!

使用道具

8
darkworld 发表于 2011-1-18 00:33: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理论上应该有折中的解决办法,土地出让金虽已经成为**的收入主要来源,导致收回再买的绝对可能,但又和即将开征的地产税形成政策上的绝对冲突,最后应该是地方**,国家,民意的三方博弈结果。可能会根据各种利益或许让住房人补贴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得以继续续约,或者国家和地方**各补贴一点,然后政策性强拆,等于说是个各方比手腕的场景,按现在中国格局看,出一个统一的政策法律比较难以实现。最后可能会出来国家出法律,地方出执行办法的怪胎局面。

使用道具

9
mhhjj 发表于 2011-1-18 05:29:0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等到几十年后 社会风貌会有很大的改变 不能以时下的思维来揣摩这种规定

使用道具

10
tuoring 发表于 2011-1-20 14:54: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当下人们的恐惧是源于政策的不持久性,无法给P民一个长期的指导,朝令夕改。不敢投资、不敢消费,不确定的未来。。。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6-8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