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另类解读认为马克思在他的行文中极少下定义!马克思对同一问题更多的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释以求获得全面认识,避免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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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下定义就代表片面?不可能下全面的定义?
而且我一再表明,“对推敲定义文字不感兴趣!”我采用的只是人们对通用的“定义”的理解并加上自己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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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价值”即外界事物对人的社会属性的有用性。
这里面哪个部分是通用定义,哪个是你的理解?
至于主流马派解释马克思所说的商品价值是指抽象劳动的凝结并把它当做是马克思对商品价值所下的定义,而我则认为这并不是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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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
“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外部的别的东西来度量的,而商品的价值则是它本身单纯凝结的人类劳动,”
这不是定义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