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s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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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教材] 再论储蓄等于投资,深入探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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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1-1-31 14:38:49
475896642 发表于 2011-1-31 09:16
曼昆这里有一些隐性假设,即投资不能由个人居民完成。所以投资的事都借由金融机构去做。对于问题一,可以这样理解消费者有这些钱,在一般情况可以看成储蓄的已经扣去消费了,所以剩下的迟早会拿来投资,企业制定的计划投资+存货投资=储蓄额。所以这里是指可贷资金。
至于第二个问题,储蓄与投资的利率总是相等的,如果投资利率高,会导致所有人都去投资,那样供大于求,投机利率即会下降。于是二者又恢复平衡了。
曼昆也有解释为什么市场上有那么多不同的利率。主要三个因素是风险,期限,税收政策
我想LZ的问题可能还不涉及可贷资金市场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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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1-1-31 14:46:33
sungmoo 发表于 2011-1-31 00:10
qsbr 发表于 2011-1-30 11:38 你说的不对,因为根据GDP的公式Y=C+S,这是恒等的,如果利率不均衡,你能写出不均衡下的等式吗?
这种“恒等”只是国民经济核算意义上的,并不代表“宏观经济均衡”。

就产品市场而言,“均衡”指的是“非自愿存货增加为零”。
LZ你可以去看一下高鸿业的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在均衡等式的写法是:Yd=C+Is+G+NX,其中Is是 不存在存货投资时的投资额,需要说明的是,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存货是被当作投资看待的(如果LZ学过会计的话,这个不难理解,存货实际上就是生产商自己对自己的投资)。由于Y=C+S+T=Ys,即在收入法下,均衡的总供给就等于收入法的GDP,于是当国民经济均衡是,有Yd=Ys=Y,所以C+Is+G+NX=C+I+G+NX,因此,当均衡时有Is=I,也就是说,国民经济均衡的必要条件是Is=I,I-Is=0,也就是没有卖不出去的存货,即“非自愿存货增加为零”。

这个问题大二的时候困扰了我很久的说,那时还没有曼昆的教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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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na2749 发表于 2011-1-31 14:52:35
1 凯恩斯 的著作中,都是实物,但实物可以用实际货币余额衡量,这样就可以转化为货币标志

2 均衡时才有I=S,投资必然来自于没有被消费的部分,也就是储蓄,但能否出清要看是否均衡,你可以把储蓄看成是边际资本收益为0的投资。按你的说法,那微观下的供需曲线也是恒有的Q=f(P)的函数关系,不均衡时你也偏要把两个连结起来弄出一个等式么?

给你个建议,教材看不同版本的互相参考,另外看弗里德曼的《价格理论》,这样你就明白“均衡”到底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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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11-1-31 15:52:32
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1-1-31 14:46 也就是没有卖不出去的存货,即“非自愿存货增加为零”
稍微补充一下: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经营,可能自愿/计划地增加一些存货(存货是存量,存货增加是流量,产出与投资等都是流量)。

如果一部分“存货增加”是意外的,非自愿的,这时产品市场不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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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533988 发表于 2011-1-31 16:29:47
路过 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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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1-1-31 16:52:55
sungmoo 发表于 2011-1-31 15:52
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1-1-31 14:46 也就是没有卖不出去的存货,即“非自愿存货增加为零”
稍微补充一下: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经营,可能自愿/计划地增加一些存货(存货是存量,存货增加是流量,产出与投资等都是流量)。

如果一部分“存货增加”是意外的,非自愿的,这时产品市场不均衡。
版主补充的很到位、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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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s227 发表于 2011-1-31 16:54:10
我觉得: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储蓄、投资和金融市场中的储蓄、投资应该是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存在什么联系,我曾今也想过,始终没想明白,也许根本没有联系。

这个问题,等待牛人来回答。

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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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11-1-31 17:26:34
zqs227 发表于 2011-1-31 16:54 我觉得: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储蓄、投资和金融市场中的储蓄、投资应该是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存在什么联系,我曾今也想过,始终没想明白,也许根本没有联系。
(脱离楼主的问题而谈)

首先,要对各种“储蓄”与“投资”的意义做出说明,为了不引起混淆,可以分别用不同的词。

产品市场与货币市场(金融市场)的行为,肯定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当然,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很复杂。

讨论两者的关系,需要事先做出足够多的假设。比如,是否涉及到跨期信用交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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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11-1-31 18:10:14
qsbr 发表于 2011-1-30 14:37 学习到进出口这章时,曼昆提到如果净出口一个产品到日本,拿回5000日元放床底下,相当于已经投资了5000日元储蓄到日本了。
国民经济核算意义上,如果“储蓄”可以泛指“本国本年产出中未用于本国最终消费(最终消费不妨再分作本国居民消费和本国财政消费)的部分”,那么上面这段话无非指出了一件很直白的事情:本国本年产出中未用于本国最终消费的那部分中,有一部分卖到了国外。那么,在支出法下,把这部分产品称作什么呢?

上面这段话同时用到了“出口”与“投资”,也许,这是想把“出口”归为一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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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11-1-31 18:17:25
qsbr 发表于 2011-1-30 14:37 在一国内,如果自己收入大于消费,那么剩余的便是已经投资出去的储蓄,手上的现金只是对资产的索取权凭证而已
个人觉得,以上表述换作以下表述也许更好:

在一国内,如果自己的收入(分配到的产出)大于消费(最终使用的产出),那剩余的部分,在支出法下,算作投资,在收入法下,算作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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