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是怎样论证价值理论的:
1,首先,他定义了价值的概念,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这个表述不是命题而是定义。
2,他要论证资本收益是剥削,就需要在市场价格与人类劳动之间建立联系。因为资本家是从市场价格中获得收益的。他要证明,这个收益全部归劳工所有。他论证说: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意思是说:价格的加权均值等于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3,但这里有个问题,价格是货币的数值单位,而价值是劳动,其单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这两个不同的数量单位怎么能放在一起比较呢?所以,他实质上是说:货币价格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比例在所有商品上是大致确定的。这里假定他说的这个确定的比例确实存在。他的意思是:由于价格就是单位劳动时间,那么商品的销售额就是总劳动时间,所有,应该全部归劳工所有。
4,但即使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真与价格间的比例确定,又怎么能说货币价格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因为利润也与价格有大致确定的比例关系。那能不能说价格就是利润呢?
5,他逻,辑错误就在于,把劳动时间与价格当成了一回事。如果价格确实就是必要劳动时间,那么毫无疑问,所有市场销售都应归于劳工。
而事实是,劳动时间只是与价格同比例,而不是一个东西。而所有要素收入几乎都与价格同比例。
6,价格是由多种要素共同构成的。包括劳动成本,资本收益,销售费用资金成本,管理成本等等。是所有这些要素创造了市场价格。
反驳价值理论的最有力表述就是:加权平均价格不是劳动时间(价值),它们不是同一种东西,即使有相同的比例关系,也无法证明是一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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