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pa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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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学校的一个通知,弱问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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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ky7 发表于 2011-2-6 12:09:15
以前听别人说过,要发就以第一作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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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mf4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6 12:11:53
貌似不符合
不抛弃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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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y05 发表于 2011-2-6 12:54:59
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24
libo88 发表于 2011-2-6 13:32:51
不符合要求。 第二作者什么也不算的,还不如一个普刊的第一作者~
超越自我,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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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xin8810 发表于 2011-2-6 13:44:59
继续努力啊
快乐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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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 发表于 2011-2-6 13:57:18
第二作者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学术道德监督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from^^uid=55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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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rubby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2-6 14:10:54
楼主比太牛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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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ogize 发表于 2011-2-6 14:40:33
我们学校如果是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这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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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fe_emily 发表于 2011-2-6 15:32:56
其实学校的规定可以灵活一点,现在有很多文章第二作者和第一作者对论文”本身“的贡献也是很难说谁更大的,但是新人上路都比较难,尤其楼主还是本科生,挺不容易了,先赞一个吧,看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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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1-2-6 15:54:38
一般来说,如果是导师署名第一作者的话,可以视同第二作者学生为第一作者,至少我们学校在评奖学金什么的时候是这么规定的,至于毕业什么的,如果是第二作者,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成分数,再加总。好处是第二作者也算数,坏处是,如果你是第一作者就杯具了,不能像独立作者那样拿到满分,只能拿大约60-70%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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