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为社会提供信贷或者融资资金的银行或者机构,一定不能同时是一个交易支付机构,两者千万不可共存,共存就一定会出大乱子,因为会导致货币供应在本系统中派生,会扩充社会流通货币规模,相当于国家央行无法控制社会中的流通货币供应规模了。
也就是说,国家控制的公有银行可以提供交易支付功能,但是不能对社会释放信贷(不能信用创造),而私有银行则可以为社会提供信贷或融资资金,但是不能提供交易支付功能。
因此,我国的金融货币体系很可能就会朝着我下面所抽象的模型图所示的方向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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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jc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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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和银行] 如何加强金融监管与解决金融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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