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值在SNA体系中分成总增加值与净增加值。
总增加值=总产出价值-中间消耗价值
净增加值=总增加值-固定资本消耗
SNA体系如下解释固定资本消耗:
固定资本消耗是指在核算期内由于自然退化、正常淘汰或正常事故损坏而导致的生产者拥有和使用的固定资本存量现期价值的下降。通常用折旧一词代替固定资本消耗,但在SNA体系中不应该这样替换,因为商业会计中的折旧常用于历史成本的核销,而SNA中的固定资本消耗则取决于资产的现期价值。
从SNA对固定资本消耗的解释中可以知道,固定资本消耗与固定资产折旧不是一回事。概括地说,固定资本消耗是固定资本市场价值的下降(是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价值进入新产品成本(是一种会计操作)。
严格来说,固定资本消耗与增加值没有关系。增加值中不包括固定资本消耗。
增加值计算的依据是会计资料,以会计准则为准,不得违背会计准则。
增加值=总产出价值-中间消耗价值。
根据会计资料可以推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
注意:推出的增加值项目中只有固定资产折旧没有固定资本消耗。
所幸的是,《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中没有照抄SNA体系的增加值核算,采用了正确的增加值核算办法。
收入法计算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
但不幸的是,《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解释又犯了错误:
固定资产折旧指由于自然退化、正常淘汰或损耗而导致的固
定资产价值下降,用以代表固定资产通过生产过程被转移到其产出中的价值。各类企业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按当期计提的折旧费核算;不计提折旧的单位,如政府机关、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以及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应按照统一规定虚拟计算。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照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指由于自然退化、正常淘汰或损耗而导致的固定资产价值下降”——这明明说的是固定资本消耗不是固定资产折旧,这明显是照抄SNA体系的固定资本消耗概念。
“用以代表固定资产通过生产过程被转移到其产出中的价值”——这明显是MPS体系的观点,属于照抄MPS体系。
“各类企业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按当期计提的折旧费核算”——这才是固定资产折旧的正确意义。
“不计提折旧的单位,如政府机关、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以及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应按照统一规定虚拟计算。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照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部门才计提的,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部门只能是虚拟计算。
在增加值核算上,权威的体系也会发生错误,有关解释自相矛盾。这实在太不应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