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高鸿业的宏观经济学,在写到国民收入时,国民收入NI=GDP-折旧-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ZF补助金,但ZF补助金作为要素收入来源于其他人的缴税,在计算GDP时不是已经包括税前工资和利润了吗,换言之GDP已经包含作为补助金来源的缴税,此时国民收入再加一遍,那不是重复计算吗?另外个人收入要加上ZF转移支付同理。希望各位大佬解读一下,是否存在重复计算要素收入的问题
楼主: james-har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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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指标] 为什么国民收入要加ZF补助金,个人收入要加转移支付? |
高中生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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