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复式记账”口诀“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有人认为借贷是纯粹的记账符号)”,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是两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一个人是借方,另一个人必然是贷方。现在是一个人,他怎么变成了借方和贷方呢?
甲买一张桌子,借:桌子 200元
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200元。
这笔分录有问题吗?当然有。200元的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属于价值,价值是固定不变的,200元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是固定不变的。
问题出在桌子上,桌子是商品,桌子即没有价值,也不是价值。没有价值、不是价值的桌子记为200元,这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做假提供了理论基础。
200元的桌子怎么处理?按“稳健原则”处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是调整没有价值桌子的会计处理方法。
现在桌子市价为180元,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20元
贷:桌子(备抵)20元。资产负债表资产减少20元,股东权益减少20元(通过利润表转过来的减少20元)。
借贷记账法是脱离实际的,脱离实际的借贷记账法,导致财务报表大量合法造假。
如果20元对利润表没有什么影响,也可以不调整。这个是“重要性”会计准则。这时不需要做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保持不变。
经济学认为商品有价值损害会计报表的正确性和准确性,经济理论科学不科学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