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是两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一个人是借方,另一个人必然是贷方。现在是一个人,他怎么变成了借方和贷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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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会计学中的“借”和“贷”理解为两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还问出:“现在是一个人,他怎么变成了借方和贷方呢?”这样的蠢问题来,说实话,如果我这个教会计学的老师遇上了这么一个学生,我也无法再教下去了,只好请他离开我的学习班。
楼主: 谭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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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价值理论对会计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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