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的固定资产,相当于自产自销。
可以这样看:卖给别人了(获得了净现金流量),又买回来了(有了投资的支出)。”
上面是你在625楼的发言,你还想抵赖吗?
而且,在627楼,你再一次强调:“我说过了,可以看成是卖出有买回。这样既有收入又有支出。”
因此,既然可以这样看,那么当然就可以这样做:卖出再买回,然后自己使用。
这样,与不卖出就直接自己使用相比,当然就多获得了一份对应于生产固定资产新创造的价值增加的收入。
所以,这就是你算的账,白纸黑字,你无法抵赖。
由此,那些不卖出就直接自己使用固定资产的企业,按照你算的账,当然都是傻子。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