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真正名称应该是“必要劳动价值论”
黄焕金
实际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真正名称应该是“必要劳动价值论”, 在它看来,并非一切劳动都可构成物品的价值,只有那些“必要的”劳动,才有资格构成物品价值。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质是:只有人类的“必要劳动”才有资格形成新价值,其它如资本、土地、科技、管理等等因素都没有资格在相应产品中形成新价值。为什么只有人类必要劳动才有资格形成新价值呢?那是因为价值作为代价耗费需要最小化; 在最小化的代价耗费里,只有最必要的耗费,才有资格存在于产品的成本构成里,以使得产品的成本价格尽可能最低。这就是“必要劳动”意义的秘密所在;理解这个秘密的关键是明确认识到:价值的一个基本属性是“代价耗费”。---人们对价值问题所发生的各种复杂而混乱的歧见, 最根本的原因无非是对“价值”这个概念的意义没有清晰而确切的理解与介定,及以超越于“个别价值”的“社会价值”来作为价值决定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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