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哥认为,既然价格是劳动时间的体现,那么GDP就应该是总雇佣劳动。我纠正下岳飞哥一个小毛病,个体生产经营和合伙生产经营也计入GDP,所以准确地说,你的意思应该是:GDP代表总的社会劳动时间。
你认为,既然代表总的社会劳动时间,那么GDP就不应该变,因为总劳动时间没变。所以就削足适履地要求企业产量提高的情况下,必须降价以便使得GDP不变。难道资本家也是马克思主义者,还要降价来捍卫价值理论的正确性?
事实是,马克思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格的关系,只是在不同商品之间的比例关系,而不是同一个数量单位。你看我前面帖子《价值理论的逻辑缺陷》就明白我说的意思。
我现在解释你的困惑:
假设社会上各种商品的所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该商品价格分别为(时间1,价格1),(时间2,价格2).......(时间n,价格n)。
那么:时间1/价格1=时间2/价格2=.......=时间n/价格n=C
其中,C是某商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该商品价格的比例,按马克思的说法,这个C对所有的商品都是一样的。
这样:GDP=社会必要劳动总时间/C,也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GDPXC
现在假设新年度社会所有产量增加了一倍,而价格不变,GDP就增加了1倍。这种情况下,怎样适应上面公式呢?
由于在不增加人力的情况下,产能提高了一倍,所以生产所有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了一半。这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格的比值就变成了原来的1/2。即常数C变成了原来的1/2.
这样:社会必要劳动总时间(新年度)=GDP(新年度)x1/2xC=GDP(上年度)XC=社会必要劳动总时间(上年度)
看到了吗,社会总劳动时间与上年度相同,而GDP增加了一倍。产能也增加了一倍。
你现在明白为什么社会必要劳动总时间不增加,而GDP能增加的原因了吧。
马克思从来没要求资本家要降价来适应他的价值理论。你没明白这个常数C是可以变化的。不同商品的时间/价格比例等式仍然成立。是你数学基础太差,理解力不够。
事实是,由于常数C可变,所以用GDP所衡量的所谓劳动总时间根本没有意义。要衡量劳动总时间,把各行各业人口与劳动时间的乘积加总就完了。
哦,忘了提醒我自己,我又在歪曲岳飞哥伟大的创新理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