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剩余的概念最早出自于美国激进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保罗·巴兰 ,他在《成长的政治经济学》(1966年)中论述了经济剩余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作用。他把社会现有的生产物和社会现有的消费之间的差额称为实际经济剩余;把“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技术环境内,借助可资利用的生产资源所能生产出来的生产物和可能的基本消费之间的差额”称为潜在的经济剩余。后来保罗·巴兰和保罗·斯威齐在他们合作完成的著作《垄断资本》中给经济剩余的“最简短定义就是,一个社会所生产的产品与生产它的成本之间的差额”,并系统提出了经济剩余理论,即关于经济剩余产生和吸收的理论。这一理论不仅成为他们分析垄断资本主义理论的一个中心概念,而且还成为美国激进政治经济学派的核心理论.
经济剩余又称经济租金,是指能超过资本的机会成本的利润。就是对某种生产要素的超额报酬,也就是超过了能使该要素投入使用的最低报酬.等于消费者剩余(消费者满意度超过总购买价值的部分)和生产者剩余(生产者收入超过成本的部分)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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