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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五同志,劝你还是回去读一读最基本的原著,如《资本论》及其手稿,然后再来参加马经版块的讨论。否则,纯粹是在浪费时间和版面。你所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非从整个社会角度平均,而是从行业和产品角度平均”,还有什么“人均产值相等”,等等,纯属你个人的凭空生造——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是你的“伟大创造”,但是不要加在马克思的头上。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1032765&page=8&from^^uid=1123236
马克思在论述“社会必要劳动”的时候,的确总是针对“某种产品”而言,而非针对“所有产品”而言。
所以:百五认为不同行业的“社会必要劳动”之间并不相等——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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