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3068 发表于 2011-2-20 17:36第126页强调了社会需求比例量的问题:
"假定市场上的每一块麻布都只包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使这样,这些麻布的总数仍然可能包含耗费过多的劳动时间。如果市场的胃口不能以每码2先令的正常价格吞下麻布的总量,这就证明,在全部社会劳动时间中,以织麻布的形式耗费的时间太多了。其结果就像每一个织布者花在他个人的产品上的时间都超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
同样意思的论述,在第三、四卷中都有。
二,
| 关于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评价——,兼答辛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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