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帖献给我的辩友精忠岳飞,因为只有你和我理解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的真正含义。虽然你不会认同我的结论。
本想撤离,但是由于最后的辩题没个交待,总觉得不甘心。所以再次对价值论做一个总结。
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的起效的前提是:
1,完全的竞争市场,而不是非竞争的市场。这样的市场中劳动力和资本的流动都是自由的。使得平均劳动力工资和利润率在各个行业都基本相当。
2,产业基本以蒸汽机时代的机械工业为主,这样的工业下,每个行业工人平均的技术程度相差不大。而科技只是少数人的发明,而不是整体作为一个产业。
马克思时代,没有白领工人,没有第三产业复杂的就业技术。而制造业中,科技人员的工资成本占有比例很小。
这样,各行业的人均产值=蓝领工人的人均工资+利润
由于蓝领工人的自由竞争,使得各行业的人均工资差不多,而同样由于竞争,使得各行业的利润率也差不多。结果就是各个行业的人均产值(工资+利润)基本相同。
价值规律所表述的意思,就是各个不同行业的人均产值相同。人均产值就是人均创造价值,就是人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里假设各行业人均每天的劳动时间都差不多)
但是马克思没预想到,在后现代社会,各个行业本身的平均技术差距如此之大,使得不存在各行业差不多的平均工资。这样,价值规律就失效了。
即相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价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