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 发表于 2011-2-27 02:05
为了学究们思考,提问如下:
一、个人认为说“价值由劳动量测量”是可以的,但是说“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测量”就不可以。因为劳动是劳动力的支出,如果劳动力不一样大,则相同劳动时间内创造的劳动量肯定不一样大。那么马克思凭什么说“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测量”?
二、“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中,“社会”的范畴是什么?是指某个部门还是指所有部门之和?如果是指某个部门,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每个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一样,不可通约?
三、“生产任一个使用价值”中,“任一个”是指同一种使用价值中任何一个,还是指不同使用价值中任何一个?
四、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的前提是“社会平均劳动力”,作为一个学究,您看到没有?马克思为什么要给定这个前提条件?
1、价值不是由劳动量来测量,按照马克思的意思,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决定的。劳动量不是由劳动时间测量的,按照马克思的意思,劳动量是由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为什么不能用测量这个词呢?因为劳动时间是劳动的内在尺度,而测量则是指外在的尺度。不论“劳动力”是大还是小,劳动都可以用时间来计量,犹如不同强度的运动都可以用时间来计量一样。所谓劳动力的大小是以劳动转化为同一劳动为前提的,如果以某个特定的时间段为基准,比如以一个小时为基准,那么,劳动力的大小就自然演变成同一劳动的不同等份。
2、社会平均劳动力是指社会必要劳动力,社会必要劳动力是指被社会承认了的个人劳动力,因此,它是作为同一的劳动力在发挥作用。它分布到不同的社会生产部门,如果以某个时间段为标准,那么这些部门的劳动就体现为同一劳动的不同等份。
3、没明白什么意思?
4、时间是劳动的内在尺度,没有劳动自然就无所谓劳动时间,没有劳动力自然就谈不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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