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以上复制于《资本论》(汉语网络版52-53页)。
以上文字中有几个概念需要明确其意义(笔者理解)。
劳动生产力——指的是单位劳动时间生产商品数量的多少。
商品的价值量——指的是单位商品数量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
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指的是一定商品数量对应的全部劳动时间。
这一劳动的生产力——为这一(定)劳动(时间)生产的商品数量。
我们不妨用f表示劳动生产力,w表示价值量,T表示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Q表示这一劳动的生产力。
有以下关系式成立:
f=Q/T
w=T/Q
w=1/f
根据w=T/Q确实有:
商品的价值量w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T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Q成反比。
本文与一般资料不同的是对“这一劳动的生产力”的理解,本文将其理解为商品数量Q而不是劳动生产力f。也就是说“这一劳动的生产力Q”与“劳动生产力f”不是同一概念。
当然也有商品的价值量w与劳动生产力f成反比(w=1/f)。
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
这段文字应理解为:劳动生产力f越高,生产单位物品数量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单位物品数量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w就越小。
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
这段文字应理解为:劳动生产力f越低,生产单位数量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w就越大。
马克思根据以上两段文字,得出如下结论:
“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这并不完全准确。
准确的结论是:
“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因为劳动生产力越高商品价值量越小,劳动生产力越低商品价值量越大)”。
以上是根据商品的价值量是单位商品数量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来理解正比与反比的意义。
如果根据商品的价值(注意:不是商品的价值量)是单位商品货币的多少来理解正比反比的意义的话会是如何?
如果用v表示商品的价值,用w表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用f表示劳动生产率,J表示货币与劳动时间当量——单位劳动时间商品货币的多少,有以下公式存在:
v=Jw
v=J/f
当货币与劳动时间当量J为常量时,商品的价值v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w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f成反比。
货币与劳动时间当量J,马克思没有深入研究,笔者也不介绍。感兴趣的,可以去查有关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