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3068 发表于 2011-3-6 08:50 
你反复引用的这段话较完整的原文是:
“社会需要”,也就是说,调节需求原则的东西,本质上是由不同阶级的互相关系和它们各自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因而也就是,第一是由全部剩余价值和工资的比率决定的,第二是由剩余价值所分成的不同部分(利润、利息、地租、赋税等等)的比率决定的。这里再一次表明,在供求关系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得到说明以前,供求关系绝对不能说明什么问题。[25卷202-203]
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所谓的“供求关系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是指“不同阶级的互相关系和它们各自的经济地位”。
请问:“不同阶级的互相关系和它们各自的经济地位”的决定可以离开支配人类社会物质生产的总规律——价值规律吗?价值规律难道不就是供求规律吗?
呵呵.......马克思的意思是要寻找决定“调节需求”的因素,而你却反过来,妄图将马克思的意思说成需求在决定这些因素。供求关系只是价值规律的一种体现形式与作用形式,但这并不等于说价值规律就是供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