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以理解为:企业生产创造了一定数量的财富,然后根据不同生产要素对财富的贡献对这一定数量的财富进行分配。
事实并不是这样。
事实是:
劳动的所有者在未生产之前,已经与企业协商确定了工资(一般是根据劳动的内容)。
资本的所有者在未生产之前,已经与企业协商确定了利息。
土地的所有者在未生产之前,已经与企业协商确定了地租。
企业家才能的所有者在未生产之前,已经与企业协商确定了正常利润。
也就是说,在企业没有创造财富之前,生产要素所有者已经通过与企业协商确定了生产要素的报酬,这些都是市场经济中的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换行为。是事前商定,不是事后分配。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创造财富,但也必须按事先商定,支付要素所有者报酬——也就是说并不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财富,而是按事前的商定得到报酬。
所以按要素分配是一个对事实的错误描述,是一个伪问题。
要素所有者将生产要素与企业交换获得报酬,才是对事实的正确描述,才是一个真问题。
真问题就是:要素价格如何确定?
说到价格问题,一定与需求(需求曲线)与供给量有关。
价格确定的模型就是一条需求曲线与一条供给量线,需求曲线与供给量交点的纵坐标就是价格。
价格与需求正相关,与供给量负相关——这就是供求规律。
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P=m/Q
dP/P=dm/m-dQ/Q
P价格,m需求(货币),Q供给量。
既然生产要素属于交换范畴,就要主要让市场规律(供求规律)去自行调节,具体交换行为政府不必干涉过多,政府只需制定规则即可——只要不违法,交换的结果就应该得到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