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公司发生业务以后,公司要求提供发票,个人没办法自行开具,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一般在当地税务局去代开,是按照劳务报酬20%-40%缴纳个税,并且先预扣预缴,然后再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所以大部分人是不愿意去代开的,不仅税率高,还比较麻烦,需要自然人到场。
不过,山东地区的自然人代开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个人以低税率开具普票出来给公司列支成本。通俗来说,就是山东税务局把这个人当成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核定,个税核定后为0.5%,比劳务报酬代开税率降低了几十倍,税率减轻了,自然人就愿意代开了,当场缴纳完所有税金,不用代扣代缴。
主要缴纳以下税率:
增值税:1%
个人经营所得税:0.5%(核定征收)
附加税:0.06%
总共需缴纳1.56%,完税即可,个人所得税直接划入经营所得年底不用汇算清缴,自然人代开不仅解决个人税收问题,企业同样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相应的成本票,减少企业所得税。不用自然人到场,仅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照片以及开票信息即可。
通过山东税务局自然人代开发票需要注意几点:
1.自然人需要进行扫码实名认证,主要是确保是不是本人代开,避免虚开的风险;
2.代开的个人名下不能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3.代开的个人也不能与受票方有关联;
4.自然人与受票方需备份相应的合同,以防税务稽查。
对于缺乏成本票的企业或者需要开票的自然人来说,目前增值税暂按1%征收,通过自然人代开解决成本票的问题的确是个不错的契机,抓紧把握。